牙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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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880
颗粒名称: 牙税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1
摘要: 民国初年,规定牙行必须登记领印贴,牙行开业新领印贴时,征收登录税及附征经征费,以后每7年换贴1次,随征登录税和经征费;按季征收营业税,并附征经征费。经征费1/3留征收机关为办公费,2/3解营业总局为工料费。吉安牙行有杉木、竹、油、粮食、豆、麦、水果、干鱼、猪仔、柴炭、船户等。各县都有开设,乡市因土产类设之,庐陵年征税银480元,经征费银9元6角。当时,境内牙税执行税率:乙等,登录税200元,营业税30元;丙等,经征费3元,营业税20元。
关键词: 税收制度 牙税

内容

民国初年,规定牙行必须登记领印贴,牙行开业新领印贴时,征收登录税及附征经征费,以后每7年换贴1次,随征登录税和经征费;按季征收营业税,并附征经征费。经征费1/3留征收机关为办公费,2/3解营业总局为工料费。吉安牙行有杉木、竹、油、粮食、豆、麦、水果、干鱼、猪仔、柴炭、船户等。各县都有开设,乡市因土产类设之,庐陵年征税银480元,经征费银9元6角。当时,境内牙税执行税率:甲等,登录税300元,经征费9元,营业税40元;乙等,登录税200元,经征费6元,营业税30元;丙等,登录税100元,经征费3元,营业税20元。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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