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赋征收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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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867
颗粒名称: 田赋征收制度
分类号: F810.422
页数: 1
摘要: 顺治元年(1644),吉安的田赋征收,沿用明代一条鞭法,即赋役合一。康熙五十-年(1712)开始,以上年人丁数为常额征收钱粮,此后出生的人丁不予征收。从此,赋役真正合并,无地者不负担丁银。但除田赋之外,还要附加耗羡、平余、漕粮。
关键词: 田赋征收 税收制度

内容

顺治元年(1644),吉安的田赋征收,沿用明代一条鞭法,即赋役合一。康熙五十-年(1712)开始,以上年人丁数为常额征收钱粮,此后出生的人丁不予征收。从此,赋役真正合并,无地者不负担丁银。但除田赋之外,还要附加耗羡、平余、漕粮。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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