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强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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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861
颗粒名称: 税务机构强化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2
摘要: 全区税务机构经费开始由省税务局垂宜管理。地区局内部职能机构调整为人事监察、秘书、计划会计和税政一、二科共5个科。地、县(市)税务机构和干部,全区地、县(市)税务部门人员、机构、编制及干部、工人档案从地、县(市)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局等部门全部移交给税务部门管理。相继在地、县(市)试行税务检察助理员制度,地区检察分院在地区税务局稽征管理科设立税务检察室,对全省税务部门内设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了统一规定。
关键词: 税收管理 税务机构

内容

税务机构加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井冈山地区的经济形势发展很快,纳税单位和纳税人迅猛增加。1978年12月,井冈山地委和行署要求各地尽快充实和加强税务干部力量,特别是加强税收征收第一线力量。
  1979年7月,井冈山地区税务局复名为吉安地区税务局。同年,全区税务机构经费开始由省税务局垂宜管理。各级税务机关人员工资、公用和事业经费等,统一由省税务局按年核定、逐月下拨。
  1980年6月,地区局内部职能机构调整为5个科1个班,即人事、监察、秘书、税政、计会科和干训班。
  1982年,省编委核定吉安地区税务系统编制数为1231人,即在1981年10月底全区实有人数811 人的基础上,增加编制420人。其中地区局编制数为36人,增编5人。同年9月,地区局面向社会组织招干,经过统一考试和政审,招干425人,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344人,国营企、事业单位富余职工81人。 地区局组织在拿山统一培训3个月后,他们分别充实到地、县(市)局机关及基层税务所,加强征收第一线力量。年末,全区基本上达到编制人数。1983年底,全区实有人数为1284人,其中地区局44人。
  1984年6月,地区局内部职能机构调整为人事监察、秘书、计划会计和税政一、二科共5个科。
  1985年7月,税务干部培训班改为吉安地区税务干部学校,是地区税务局事业单位,定编15人。 1986年迁入吉安市鹭洲中路22号新楼办学。
  1986年5月,地区局增设稽征管理科,税政一、二科合并为税政科。
  1987年2月,地、县(市)税务机构和干部,实行地、县(市)和省税务局双重领导,以省税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形成机构、编制、人员、经费4个垂直管理的新格局。
  1987年4月20日,全区地、县(市)税务部门人员、机构、编制及干部、工人档案从地、县(市)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局等部门全部移交给税务部门管理。全区移接税务干部、职工人数 (含离退休干部、职工)1543人。税务机构158个,其中地区局1个、县(市)局14个、基层税务所143个。 年底,全区实有税务干部、职工为1591人,其中地区局60人。全区另有临时协税人员135人。
  从1987年开始,相继在地、县(市)试行税务检察助理员制度,设置税务检察室,配合检察机关查处偷、抗税案件。地区检察分院在地区税务局稽征管理科设立税务检察室,配备5名兼职助理检察员。
  内设职能机构调整1988年7月,省财政厅、省编委发出联合通知,对全省税务部门内设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作了统一规定。
  1989年10月28日,地区税务局设7科1室和3个事业单位,即税政一科、税政二科、稽征管理科、 计会统计科、教育科、人事科、监察审计科、办公室和税务干部学校、电子计算机室及税务咨询服务部。 11月1日起,县(市)税务局机关内设机构分别为:峡江、宁冈县和井冈山市设4股1室,即税政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审计股、计划会计统计股和办公室;其余县和吉安市设5股1室,增设稽征管理股。县(市) 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税务稽查队和发票管理所。同年,全区税务编制为1996人,其中地、县(市)局机关 404人(地区局83人),基层征管人员1592人。
  基层税务机构建设加强根据国务院关于“税务所按经济区划设置,大的集镇和工矿区设税务分局,属于县(市)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的指示精神,按照省确定的条件:县(市)局所在地的宜属所、城镇所以及担负3个乡(镇)以上税收工作、税务干部职工15人以上、全年各项税收额100万元以上的税务所, 经地区税务局批准可设为副科级税务分局。1988年底,地区局批准全区首批设立副科级税务分局 21个。
  1989年9月,为了强化税务机构征管力度,吉安地区税务局和江西省检察院吉安分院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县(市)税务局都要设立税务检察室。检察室主任由县(市)局副局长兼任。当年全区设立税务检察室5个,配备专、兼职检察助理员15人。 _ 1990年11月,全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及城区税务所的规格均提升为副科级税务分局。全区除吉安市设5个分局外,其他县(市)均设1个分局,共设城镇税务分局18个。
  1991年5月,地区税务局设立正科级检查分局,各县(市)局稽查队也改为稽查分局(副科级)。地、 县(市)局也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使税务违章案件的举报、查处,形成一种网络体系。12月,为强化农村税收和零散税收征管,凡是没有设分局、所的乡镇,都建立税务组或征收站,负责征收农村零星税款。
  1992年9月,吉安地区税务局直属分局成立,为副县级税务征收管理单位。把部分地属工业企业及地属商品流通企业,划归直属分局征收管理。12月,农村税务所大都改为分局,没有设分局、所的乡都设立征收站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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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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