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建立、健全和调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859
颗粒名称: 税务机构建立、健全和调整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1
摘要: 税务机构建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1949年7月10日关于建立全省各级税务机构的通令,全区各县(市)党政很快完成了对旧的税务机构的接管工作,从省税务局到专区分局、县税务局、税务所是一个垂直系统,在业务上、干部管理上受上级税务部门的垂直领导,行(专)区税务分局为省局派出的督导检查机构,税务所为县(市)局派出的征税组织。吉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派员接收国民政府吉安国税稽征局,成立江西省吉安分区税务分局。分局归属赣西南行政公署税务局领导。吉安市人民政府税务局与吉安分区税务分局合署办公。
关键词: 税收管理 税务机构

内容

税务机构建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1949年7月10日关于建立全省各级税务机构的通令,全区各县(市)党政很快完成了对旧的税务机构的接管工作,建立了新的人民税收机构。当时,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从省税务局到专区分局、县税务局、税务所是一个垂直系统,在业务上、干部管理上受上级税务部门的垂直领导,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则受当地党政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行(专)区税务分局为省局派出的督导检查机构,税务所为县(市)局派出的征税组织。
  1949年7月底,吉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派员接收国民政府吉安国税稽征局,并从中接收部分旧税务人员,成立江西省吉安分区税务分局。内设秘书课、税政课、计检课、会计课。分局归属赣西南行政公署税务局领导。辖区内的1市11县先后成立县(市)人民政府税务局,内设2 ~3个股,按经济区划设置47个基层税务所,并且在水陆交通要隘处设立8个税务检查站。全区配备税务人员419人。
  吉安解放初,吉安市人民政府税务局与吉安分区税务分局合署办公,办公地址在吉安市下田侯路。 内设稽查股、征收股、直接税股、秘书股,有工作人员49人。1949年12月1日,两局划开经费,分别办公。 次年5月,吉安市税务局办公地址迁入中永叔路。吉安分区税务分局办公地址迁至高峰坡侍中庙。
  税务机构健全和调整1950年,吉安地委和专署决定,除了加强分区税务分局领导外,还要求全区各县(市)党委抽一名部长级职务的干部担任税务局局长,并抽调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税收工作岗位上去。7月,分区税务分局决定,全区各县(市)税务局设的检查站,除保留吉安市、峡江县、泰和县3个站外,其余各站一律撤销,以搞活经济、搞活流通。
  1951年6月赣西南行政区撤销后,吉安分区税务分局改名为吉安专区税务分局,直接归省政府税务局领导。
  1952年8月,吉安专区因辖区内税源分布不均,对个别县税务机构作调整。为贯彻重点征收精神, 加强城市和重点乡镇的征管力量,11月,撤销宁冈县人民政府税务局,改名为宁冈税务所,定编5人。至 1953年3月,又恢复宁冈县局建制。
  1953年1月,吉安专区税务分局更名为吉安专区税务局。局机关原设的课改为科,检查课改名为监察科。
  1955年3月,吉安专区税务局更名为吉安专员公署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税务局也改名为县 (市)税务局。
  1956年,专署税务局的计会科与税政科合并,仍称税政科;专、县(市)税务局监察机构全部撤销,业务归并秘书科(股);还有部分税务所也进行撤并。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