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856 |
颗粒名称: | 货物税税务机构 |
分类号: | F810.423 |
页数: | 1 |
摘要: | 湘赣区税务局赣中分区税务管理所1936年7月1日,组建财政部湘赣区税务局赣中分区税务管理所,各县设征榷员办事处。各省货物税机构改为两级制,以每一省区为单位,下设分局及查验所,赣中管理所撤销,成立江西区税务管理局吉安税务征收局。直、货两税机构重新划分,成立粤赣区吉安货物税分局。又将货物税机构重新调整划分设置,成立江西区货物税局吉安分局,县设办公处。吉安国税稽征局1948年8月,吉安直接税分局与吉安货物税分局两个机构再次合并,组成财政部江西国税局吉安稽征局,辖区各县设查征所,直至吉安解放。 |
关键词: | 税收管理 税务机构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