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849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
分类号: | F810.2 |
页数: | 3 |
摘要: | 即财政部门不再每年下达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指标,改由各部门、各单位在财政部门核定的经费数额内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井冈山专区贯彻执行省革委办公厅、商业厅、省人民银行《关于控购商品审批权限的联合通知》,计划管理、限额控制、凭证购买、定点供应、专用发票”将原由省、地(市)两级分管审批的34种专项控购商品,吉安地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专项控购商品由原来的34种减少至20种,凡未经报批擅自购买了专项控购商品者,各地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社会集团购买力辅助账和指标登记卡制度。 |
关键词: | 财政管理 社会集团购买力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