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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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844
颗粒名称: 国库管理
分类号: F830.43
页数: 1
摘要: 国库是掌管国家一切款项的收入、保管和支出业务的机构。苏区政府颁发《国库暂行条例》,各种经费支出要由各机关编定预算按级送交财政部审计处理审查后经财政部批准交国库管理局发支票,各机关各部队未得支票的不准向各金库支款。其原领款机关新预算尚未批准的,财政部得酌提存款交银行生息。国库总金库每日应填写收支日报表、库存表报送财政部,支金库则每5日填写3份报总、分金库及财政部。其金库则委托国家银行代理,由总政治部及各省军区政治部代理国库收集款项,该项金额政治部可托经理部代管。国库管理局局长由财政部委任。
关键词: 国库工作 国库管理

内容

国库是掌管国家一切款项的收入、保管和支出业务的机构。1932年10月,苏区政府颁发《国库暂行条例》,从1933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库暂行条例》规定,国家税收及一切收入款项概须缴纳国库分、支金库。各种经费支出要由各机关编定预算按级送交财政部审计处理审查后经财政部批准交国库管理局发支票,各金库照支票数付款, 无支票的不得付款。各机关各部队未得支票的不准向各金库支款。其原领款机关新预算尚未批准的, 可照上月预算先领半数。分支金库的存款由总金库命令随时提解,银行不得擅自动用库款,但款项有余时,财政部得酌提存款交银行生息。国库总金库每日应填写收支日报表、库存表报送财政部,分金库每日填写2份报总金库及财政部,支金库则每5日填写3份报总、分金库及财政部。国库由中央财政部国库管理局管理,其金库则委托国家银行代理,总金库设于总行,分金库设于分行,支金库设于支行,其未设分、支行的省、县,由总库指定专人组织国库分、支库,附设在省、县财政部之内,但不受省、县财政部支配。红军中不设国库,由总政治部及各省军区政治部代理国库收集款项,该项金额政治部可托经理部代管。各级金库设主任、会计、出纳各一人,收入少的县份可由主任兼出纳。国库管理局局长由财政部委任,总、分、支库主任由国家银行总分支行行长兼任,未设分支行的省、县分支库主任由总金库主任指定, 报财政部委任。国库金库的经费由银行负担,附设在省、县财政部的,由该省、县政府负担。
  1932年11月27日,湘赣省苏关于《财经经济问题决议案》决定,必须建立国库作用,省财政部暂委托工农银行兼国家分库,立即由分库在莲花、鄢县、北路设立三个支库以便长管现金出纳事务。1933年 2月,湘赣省制定颁布《湘赣省分库组织暂行条例》,《湘赣省分库办事细则》,规定湘赣省设三所支分库, 其中莲花县一所。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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