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844 |
颗粒名称: | 国库管理 |
分类号: | F830.43 |
页数: | 1 |
摘要: | 国库是掌管国家一切款项的收入、保管和支出业务的机构。苏区政府颁发《国库暂行条例》,各种经费支出要由各机关编定预算按级送交财政部审计处理审查后经财政部批准交国库管理局发支票,各机关各部队未得支票的不准向各金库支款。其原领款机关新预算尚未批准的,财政部得酌提存款交银行生息。国库总金库每日应填写收支日报表、库存表报送财政部,支金库则每5日填写3份报总、分金库及财政部。其金库则委托国家银行代理,由总政治部及各省军区政治部代理国库收集款项,该项金额政治部可托经理部代管。国库管理局局长由财政部委任。 |
关键词: | 国库工作 国库管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