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发展基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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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833
颗粒名称: 工业生产发展基金管理
分类号: F810.453
页数: 1
摘要: 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建立了工业生产发展基金,并制定地本级工业生产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工业生产发展基金按照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方针,遵循保重点企业、保生产周转、保提高效益、保按期回收的原则,以投放地本级工业企业为主。管理办法规定:(1)生产发展基金借款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2)地区生产发展基金管理处负责生产发展基金的统一管理、建账建制、借款拨付与回收、编制决算报表等日常工作。地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
关键词: 专用基金 资金管理

内容

1996年6月,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建立了工业生产发展基金,并制定地本级工业生产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工业生产发展基金按照控制规模、限定投向、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的方针,遵循保重点企业、保生产周转、保提高效益、保按期回收的原则,以投放地本级工业企业为主。管理办法规定:(1)生产发展基金借款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利率下浮10%以内执行。(2)地区生产发展基金管理处负责生产发展基金的统一管理、建账建制、借款拨付与回收、编制决算报表等日常工作。地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并会同地区经贸委共同对借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地区审计局负责对生产发展基金的财务审计监督。
  从1996年6月至2000年12月,累计投放生产发展基金5130万元,其中有偿投放2994万元,无偿投放2136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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