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816 |
颗粒名称: |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 |
分类号: | F275 |
页数: | 1 |
摘要: | 行政经费由省财政厅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的经费,各单位编报年度经费预算,按季(分月)报送经费用款计划,开始实施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支出;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自筹基本建设支出,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结余,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本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 |
关键词: | 行政单位 财务管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