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吉安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九九三年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精神,按照省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选择地区水泥厂、地区供电局、江西泰和糖厂、江西曲轴连杆厂、江西鹭洲柴油机集团公司、江西樟脑厂和吉水造纸厂等7户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对其进行了资产清查、所有权界定、价值重估、资产核实,查出固定资产盘盈(账外资本)179万元,盘亏302 万元,固定资产毁损175万元,流动资产盘盈140万元,盘亏71万元,流动资产损失1719万元,界定被外单位无偿占用的资产72万元。经过价值重估,原值增加4648万元,净值增加2320万元。
同年,按照省清产核资办公室《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要求,抽调人员对全区 2569户行政事业单位财产进行清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总资产清查账面数99010万元,清查核实后为 144133.6万元,净增值45123.6万元。
1994年,对151户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吉安地区清产办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1995年对947户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经过清查,947户企业资产损失27807万元,有问题的长期挂账损失1025万元。根据损失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方案上报有关部门。按照行署吉署发[1994]35 号文的要求,制定了《吉安地区关于开展闲置资产拍卖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闲置资产拍卖。通过拍卖,盘活资产1881万元。其中,(1)拍卖单台闲置设备,成交额245万元;(2)拍卖闲置生产线3条, 成交额834万元;(3)关停企业整体拍卖两家,成交额802万元。按照行署第十次专员办公会议精神,搞好国有企业无偿划转,将赣江无线电厂全部资产由吉安市顺利划转给吉安县管理。全区开展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摸底调查工作,经过调查统计,全区“非转经”资产数额2400万元。
1996年,参与鹭洲柴油机厂破产资产清算,完成了江西电视机厂和井冈山卷烟厂隶属关系改变的资产清查和划转工作;参与吉安啤酒厂租赁遂乐啤酒厂的工作;参与组建宏盛水泥集团、粮油集团等试点工作。
1997年,为了摸清城镇集体企业“家底”,在1996年清产核资试点基础上,又对279户城市信用社、 农信社和吉安市92户非金融企业进行了扩大试点。
1998年,按照地区制定的资产清查方案,对全区512户企业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造册登记。据统计,城镇集体企业资产总额为100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002万元,长期投资1093万元,固定资产 28033万元,其他资产1823万元,负债总额97347万元,所有者权益360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43%, 查出资产损失及挂账26291万元,查出不良资产5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