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87 |
颗粒名称: | 民国时期 |
分类号: | F810.455 |
页数: | 2 |
摘要: | 其中公务员生活补助费支出一项达25683940元,苏维埃政府行政管理费支出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供给与标准。苏区政府工作人员没有工资,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费1角至1 角5分,江西省苏维埃在吉安发出《迅速集中经济节省费用应付阶级决战》的紧急通令,苏维埃中央对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领取生活费的人数有限制性规定:每乡领取生活费的最多不超过3人,城市苏维埃工作人员领生活费的不超过19人,经济困难或小城市只允许9人领生活费;区苏维埃工作人员领生活费不超过 15人。 |
关键词: | 财政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