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85 |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行政管理费支出 |
| 分类号: | F810.455 |
| 页数: | 3 |
| 摘要: | 吉安府行政管理费支出数额无考。其中公务员生活补助费支出一项达25683940元,行政支出占4. 81%,保安警察支出占0. 31%,苏维埃政府行政管理费支出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供给与标准。江西省苏维埃在吉安发出《迅速集中经济节省费用应付阶级决战》的紧急通令,苏维埃中央对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领取生活费的人数有限制性规定:城市苏维埃工作人员领生活费的不超过19人,县一级领生活费的工作人员不超过25人,省一级的工作人员领生活费的不超过90人。县、区、乡政府的办公费总数不得超过当地打土豪筹款总数的5%。 |
| 关键词: | 财政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