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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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784
颗粒名称: 新中国建立后
分类号: F810.453
页数: 4
摘要: 1950年设社会支出,1954年起分设优抚支出和社会救济支出,全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83525.5万元,占本类支出的87.7%,抚恤救济费支出增加较快,增列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6410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吉安地区从1953年列入支出预算,期间支出1497万元。地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部分预算资金用于自然灾害救济,将自然灾害救济从社会福利救济费中划岀来单独列支。离休、退休、退职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从1981年开始“吉安地区将离休、退休、退职费从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费中划出单独列支”
关键词: 财政支出 社会保障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在财政预算中,1950年设社会支出, 1953年起改设社会福利支出,1954年起分设优抚支出和社会救济支出,以后经过多次修订,至1990年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类,其中分设抚恤事业费,离休、退休、退职费,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和其他民政事业费等。区内是1953年才列入财政预算。
  1953〜2000年,全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83525.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8%O其中2000 年支出14536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5%,比1953年131.4万元增长100. 6倍。其中,“文化大革命”期间支出3328.6万元,占本类支出的4 %; 1953〜1980年支出10277.7万元,占本类支岀12.3%; 1981〜2000年支出73247. 8万元,占本类支出的87.7%,相当于前28年7.1倍(见表15-2-12) ₀从“五五”时期开始,抚恤救济费支出增加较快,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从“五五”开始,救灾经费增加较多,“五五”时期支出97& 2万元,比上期增长4. 4倍;“六五”时期支出1393. 4万元,比上期增长 42. 4% ;“七五”时期支出2544.1万元,比上期增长82. 6% ; “八五”时期支出4817. 9万元,比上期增长 89. 3% ;“九五”时期支岀6648万元,又比上期增长38%。二是从“六五”时期开始,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休、退休、退职费单列,计6310.9万元。三是从1998年开始,增列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6410万元。
  抚恤事业费从1954年开始,吉安地区列支抚恤事业费。2000年支出2359万元,相当于1954年 68.2万元的34. 6倍。至2000年止,累计支出23595.3万元,占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28. 5% ₀其中:“文化大革命”期间支出1650. 5万元,占本项支出2% ;1954〜1980年支出4940. 2万元,占本项支岀 21%;1981〜2000年支出18655.1万元,占本项支出的79% ,相当于前27年的3. 8倍(见表15-2-13)。
  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吉安地区从1953年列入支出预算。2000年支出1232万元,相当于1953年131.4万元的9. 4倍。至2000年止,累计支出15623.9万元,占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18. 7% ₒ其中:“文化大革命”期间支出1497万元,占本项支出9. 6% ;1953 - 1980年支出4178.2万元,占本项支出 26.7% ;1981〜2000年支出11445. 7万元,占本项支出73. 3%,相当于前28年的2.7倍(表15-2-14)。
  自然灾害救济费新中国建立后,吉安地区先后于1954、1959、1962、1973、1978年发生了比较大的洪涝灾害,小的灾害几乎年年发生。为了帮助灾区人民防灾救灾、生产自救,使灾区人民得以安居乐业, 地区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部分预算资金用于自然灾害救济。地区财政从1973年开始,将自然灾害救济从社会福利救济费中划岀来单独列支。2000年支出1070万元,为1973年56. 7万元的18. 9倍。至 2000年止,累计支出16562.7万元,占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20%。其中:“文化大革命”期间支出 181.1万元,占本项支出1.1%;1973 - 1980年支出1159.3万元,占本项支出7.4% ; 1981 ~ 2000年支出15403.4万元,占本项支出的92. 6%,相当于前8年的13. 3倍(见表15-2-15)。
  离休、退休、退职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从1981年开始,吉安地区将离休、退休、退职费从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费中划出单独列支。2000年支出1132万元,是1981年104.8万元的10.8倍。至2000年止,累计支出6310.9万元,占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的7. 6%。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离休、 退休者逐年增加,此项支出也逐年增长:“七五”时期支出98& 5万元,,比“六五”时期587万元增长 70. 1% ;“八五”时期支出1488.4万元,比“七五”时期增长49%;¹¹九五”时期支出3237万元,又比“八五”时期增长117.5%。
  为了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扶持他们尽快再就业,从1998年开始,增列“社会保障补助支出"ₒ 1998 - 2000年,累计支出16410万元,占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支出的19. 6% ₒ其中: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10110万元,占本项支出的61.6%;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贴4787万元, 占本项支出的29.2% ;用于社会保险机构经费支出728万元,占本项支出的4.4% ;用于城镇职工就业补贴支出274万元,占本项支出的1.7%。
  1998 ~ 2000年,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情况如下:1998年支出3482万元,占本项总支出21.2%; 1999 年支出4973万元,占本项总支出30.3%,比上年增长42. 8%;2000年支出7955万元,占本项总支岀 48. 5% ,比上年增长60%。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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