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82 |
颗粒名称: | 民国以前 |
分类号: | F810.453 |
页数: | 1 |
摘要: |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是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性质的支出。据1989年10月出版的《永新县财政 志》载:清同治十三年(1874)留县支给银1663.2两之中,用于孤贫布粮银504两,占总支岀30.3% ₒ .。吉安府的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无考 |
关键词: | 财政支出 社会保障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