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财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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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773
颗粒名称: 民国时期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0.4
页数: 1
摘要: 1933年,各县正式开始编制预算。财政支出项目有:自治费、公安费、财务费、 教育费、建设费、卫生费、杂项支出和预备费。1935年,始有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制度的明确规定,并在法律上确定了县一级财政。1935 ~ 1937年,增加救恤费支出。1947 - 1949年,财政支出分普通岁出经常门、岁出临时门、事业支出三大类,普通支岀经常门包括: 政权行使、行政、教育、经济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及警察、财务、债务、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补助及协助、公务员生活补助、其他支出及预备金等14项;岁出临时门包括:政权行使、行政、教育及文化、经济及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及警察、财务及其他支出等9项;事业支出包括:建设基金支出和投资及维持支出两项。
关键词: 财政支出 财政

内容

1933年,各县正式开始编制预算。财政支出项目有:自治费(即区署、保甲经费)、公安费、财务费、 教育费、建设费、卫生费、杂项支出和预备费。
  1935年,始有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制度的明确规定,并在法律上确定了县一级财政。
  1935 ~ 1937年,增加救恤费支出。
  1938年分普通支出和非常支出,非常支出包括:人民自卫队经费、交通费、防空费、抢救宣传费、杂项支出和预备费等。
  1944 ~ 1945年的支出项目主要有:行政、教育文化、经济及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财务、补助及协助、公务员生活补助、公务团警公粮、其他支出及预备金等。
  1947 - 1949年,财政支出分普通岁出经常门、岁出临时门、事业支出三大类,普通支岀经常门包括: 政权行使、行政、教育、经济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及警察、财务、债务、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补助及协助、公务员生活补助、其他支出及预备金等14项;岁出临时门包括:政权行使、行政、教育及文化、经济及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及警察、财务及其他支出等9项;事业支出包括:建设基金支出和投资及维持支出两项。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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