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财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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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772
颗粒名称: 民国以前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0.4
页数: 2
摘要: 境内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上解朝廷,主要用于地方官吏俸禄、军饷、庙坛春秋祭祀、科举公费、孤贫粮布银等项目,无省、府、县财政之分,知县项下开支有:门子、皂隶、轿扇夫、马夫、民夫、看监禁、库子、斗级工食银和置办器械银等;县丞和典史项下开支有:门子、皂隶、马夫、民夫工食银等;此外还有教谕、训导、祭祀、蠲赈、 驿铺等开支。府、县各衙门年支给经费如下。库子4名,府通判项下:库子4名,门子、皂隶、马夫等6名,共俸银80两;俸银31.52两;上解司库正耗银1两1钱,随解津贴军饷银1钱,留地方开支占20%。
关键词: 财政支出 财政

内容

唐、宋、元、明时期,境内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上解朝廷,地方财政支出按定额提留,主要用于地方官吏俸禄、军饷、庙坛春秋祭祀、科举公费、孤贫粮布银等项目,很少用于经济建设。
  清代,财政依然由朝廷统管,无省、府、县财政之分,财政支出沿袭旧制,但后期军费增加较多。晚清时期,知县项下开支有:俸薪银,门子、皂隶、轿扇夫、马夫、民夫、看监禁、库子、斗级工食银和置办器械银等;县丞和典史项下开支有:俸薪银,门子、皂隶、马夫、民夫工食银等;此外还有教谕、训导、祭祀、蠲赈、 驿铺等开支。
  据清同治十二年(1873)(江西赋役经制全书》载,府、县各衙门年支给经费如下。
  知府项下:俸银105两;门子2名,马夫11名,步快16名,轿伞扇夫7名,皂隶16名,库子4名,共56 名,每名工食银5.9两,共330.4两,合计435.4两。
  府通判项下:俸银60两;门子2名,步快10名,皂隶10名,轿伞扇夫7名,共29名,每名工食银5.9 两,共171.1两,合计231.1两。
  府照幕项下:俸银31.52两;门子、皂隶、马夫等6名,工食银共36两,合计67. 52两。
  知县项下:俸银45两;门子2名,皂隶13名,马快8名,件作2名,学习件作2名,民壮15名,看监禁卒7名,轿夫7名,库子4名,斗级4名,共64名,每名工食银除学习件作为2.95两外,其余均为5.9两, 共371.7两;另置备器械银30两,合计446.7两。
  县丞项下:俸银40两;门子、皂隶、马夫等6名,工食银共36两,合计76两。
  儒学项下:教谕及训导各1名,共俸银80两;斋夫、门子等5名,工食银共50.4两,合计130.4两。
  巡检项下:俸银31.52两;皂隶2名,共工食银12两,合计43.52两。
  此外,各县年度支付廩生、香烛、孤贫粮布等400 -500两,遇闰年加23两。
  其间境内财政开支,据清光绪元年(1875)《吉安府志》载:自同治元年(1862)起,境内每一地丁征银 1两5钱,具体开支如下:上解司库正耗银1两1钱,随解津贴军饷银1钱,上解占80%;余下3钱留地方开支,其中2钱4分为经征州县官吏火耗解兑办公等费,5分为知府办公经费,1分为藩司办公经费,留地方开支占20%。漕米每石征银1两9钱,具体开支如下:上解道库价银1两3钱,提取津贴军饷银2钱, 上解道库与提取军饷约占80% ;余下4钱留地方开支,其中3钱3分为经征州县官吏火耗解兑办公等费,5分为知府办公经费,2分为粮道办公经费,留地方开支约占20%。
  吉安府属各县均有驿站。清朝时,除雍正三至五年(1725 ~ 1727)外,吉安府各县驿站共有走递人夫420人,差马115匹,马夫35人,铺司兵274人,全年驿站开支共计银两9705两6钱。若遇闰年,还需增加驿站开支808两8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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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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