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政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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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7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财政总支出
分类号: F810.4
页数: 2
摘要: 境内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上解朝廷,地方财政支出按定额提留,主要用于地方官吏俸禄、军饷、庙坛春秋祭祀、科举公费、孤贫粮布银等项目,知县项下开支有:门子、皂隶、轿扇夫、马夫、民夫、看监禁、库子、斗级工食银和置办器械银等;县丞和典史项下开支有:府、县各衙门年支给经费如下。提取津贴军饷银2钱,上解道库与提取军饷约占80%;余下4钱留地方开支,其中3钱3分为经征州县官吏火耗解兑办公等费,2分为粮道办公经费,全年驿站开支共计银两9705两6钱。还需增加驿站开支808两8钱。
关键词: 财政支出 总支出

内容

民国以前财政支出唐、宋、元、明时期,境内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上解朝廷,地方财政支出按定额提留,主要用于地方官吏俸禄、军饷、庙坛春秋祭祀、科举公费、孤贫粮布银等项目,很少用于经济建设。
  清代,财政依然由朝廷统管,无省、府、县财政之分,财政支出沿袭旧制,但后期军费增加较多。晚清时期,知县项下开支有:俸薪银,门子、皂隶、轿扇夫、马夫、民夫、看监禁、库子、斗级工食银和置办器械银等;县丞和典史项下开支有:俸薪银,门子、皂隶、马夫、民夫工食银等;此外还有教谕、训导、祭祀、蠲赈、 驿铺等开支。
  据清同治十二年(1873)(江西赋役经制全书》载,府、县各衙门年支给经费如下。
  知府项下:俸银105两;门子2名,马夫11名,步快16名,轿伞扇夫7名,皂隶16名,库子4名,共56 名,每名工食银5.9两,共330.4两,合计435.4两。
  府通判项下:俸银60两;门子2名,步快10名,皂隶10名,轿伞扇夫7名,共29名,每名工食银5.9 两,共171.1两,合计231.1两。
  府照幕项下:俸银31.52两;门子、皂隶、马夫等6名,工食银共36两,合计67. 52两。
  知县项下:俸银45两;门子2名,皂隶13名,马快8名,件作2名,学习件作2名,民壮15名,看监禁卒7名,轿夫7名,库子4名,斗级4名,共64名,每名工食银除学习件作为2.95两外,其余均为5.9两, 共371.7两;另置备器械银30两,合计446.7两。
  县丞项下:俸银40两;门子、皂隶、马夫等6名,工食银共36两,合计76两。
  儒学项下:教谕及训导各1名,共俸银80两;斋夫、门子等5名,工食银共50.4两,合计130.4两。
  巡检项下:俸银31.52两;皂隶2名,共工食银12两,合计43.52两。
  此外,各县年度支付廩生、香烛、孤贫粮布等400 -500两,遇闰年加23两。
  其间境内财政开支,据清光绪元年(1875)《吉安府志》载:自同治元年(1862)起,境内每一地丁征银 1两5钱,具体开支如下:上解司库正耗银1两1钱,随解津贴军饷银1钱,上解占80%;余下3钱留地方开支,其中2钱4分为经征州县官吏火耗解兑办公等费,5分为知府办公经费,1分为藩司办公经费,留地方开支占20%。漕米每石征银1两9钱,具体开支如下:上解道库价银1两3钱,提取津贴军饷银2钱, 上解道库与提取军饷约占80% ;余下4钱留地方开支,其中3钱3分为经征州县官吏火耗解兑办公等费,5分为知府办公经费,2分为粮道办公经费,留地方开支约占20%。
  吉安府属各县均有驿站。清朝时,除雍正三至五年(1725 ~ 1727)外,吉安府各县驿站共有走递人夫420人,差马115匹,马夫35人,铺司兵274人,全年驿站开支共计银两9705两6钱。若遇闰年,还需增加驿站开支808两8钱。
  民国时期财政支出 1933年,各县正式开始编制预算。财政支出项目有:自治费(即区署、保甲经费)、公安费、财务费、 教育费、建设费、卫生费、杂项支出和预备费。
  1935年,始有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制度的明确规定,并在法律上确定了县一级财政。
  1935 ~ 1937年,增加救恤费支出。
  1938年分普通支出和非常支出,非常支出包括:人民自卫队经费、交通费、防空费、抢救宣传费、杂项支出和预备费等。
  1944 ~ 1945年的支出项目主要有:行政、教育文化、经济及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财务、补助及协助、公务员生活补助、公务团警公粮、其他支出及预备金等。
  1947 - 1949年,财政支出分普通岁出经常门、岁出临时门、事业支出三大类,普通支岀经常门包括: 政权行使、行政、教育、经济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及警察、财务、债务、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补助及协助、公务员生活补助、其他支出及预备金等14项;岁出临时门包括:政权行使、行政、教育及文化、经济及建设、卫生、社会救济、保安及警察、财务及其他支出等9项;事业支出包括:建设基金支出和投资及维持支出两项。 新中国建立后财政总支出新中国建立后,吉安财政支出分为以下四大类。
  第一类:经济建设支出,包括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支援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增拨流动资金支出、工交商事业费支出、城镇青年就业支出、城市维护支出以及简易建筑费支出等。
  第二类:社会文教科学卫生支出,包括优抚、救济、福利、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及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
  第三类:行政管理费支出,包括行政、公安、安全、司法、检察、法院等行政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
  第四类:其他支出,凡不属于上述三大类中的其余各项支出,均列入此类。
  境内的财政支岀,除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因某些年度财政收入下降而有所减少外,其余大多数年份都是逐年增长的。全区财政支出,1950年为159.1万元,2000年为170400万元,增长1070倍。1950〜2000年,累计总支出1425199. 3万元,其中1950〜1980年支出141841.8万元,占累计总支出的9.9% ;1981〜2000年支出1283357. 5万元,占累计总支岀90. 1% ,后者相当于前者的9 倍(见表15-2-2) 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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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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