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43 |
颗粒名称: | 照相 |
分类号: | F719 |
页数: | 1 |
摘要: | 清末,泰和县有两家客栈兼营照相。民国初年.蒋强员在泰和县城开设第一家照相馆。1937年吉安城有照相馆16户,春秋”设备器材齐全,摄影技术精良。1944年吴炳章在泰和县城开设光大照相馆,抗日战争胜利后改为宝光照相馆。新中国建立后,全区各县(市)都设有照相业。照相业务由一般黑白照发展为艺术照、彩色照。吉安市有国营照相馆1家,集体照相馆3家,有证个体户22家,从业75人。此后,个体摄影企业逐年增加,有悬挂招牌开设门面的,也有在广场、路边设立摊点的,还有流动在旅游景点为游客服务的。过去的照相。 |
关键词: | 照相 服务业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