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3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进出口业务 |
分类号: | F746 |
页数: | 3 |
摘要: | 境内商品出口由私商直接从市场和生产厂家收购,货物经九江港或汉口、上海等地洋行转手出口。区内于1951年成立了畜产、土产、食品收购组,与区内各县工商科建立代购关系,所收购的畜产品全部调省公司,由省公司统一调拨到广东、上海等口岸出口。全区出口的畜产品,吉安收购出口商品总额仅20万元,收购出口商品总额达182万元,外贸出口发展缓慢“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要高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对外贸易有了新的发展“全区外贸物资收购总额不断增加”全区外贸物资收购总额大幅度下降,收购总额为9144万美元, |
关键词: | 进出口贸易 进出口业务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