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外贸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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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73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外贸体制
分类号: F740.4
页数: 1
摘要: 境内的进出口贸易均为民间经营,出口商品由本地或外地商人收购,吉安没有设立专门的国营外贸机构。出口商品收购业务由内贸兼管。进出口业务统由对外贸易部经营。外贸出口商品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地区和各县(市)内贸部门的相关公司负责收购国家计划所列商品,再由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出口。负责外贸出口商品收购和组织岀口。1968年9月专区外贸公司被撤销,出口商品收购又由内贸部门负责。吉安地区恢复外贸公司,业务由省外贸局管理。成立地区外贸局,与外贸公司合署办公,地区外贸局改为行政机构,外贸出口实行国家计划供货制。
关键词: 国际贸易 外贸体制

内容

民国时期,境内的进出口贸易均为民间经营,出口商品由本地或外地商人收购,运经泉州、九江、汉口、上海等口岸,由当地代理商转手出口。
  新中国建立初期,吉安没有设立专门的国营外贸机构。出口商品收购业务由内贸兼管。从1956年起,国家对外贸易实行专营,进出口业务统由对外贸易部经营。外贸出口商品计划属指令性计划,由国家下达指标,地区和各县(市)内贸部门的相关公司负责收购国家计划所列商品,再由专门机构统一组织出口。1964年5月成立吉安专区对外贸易公司,负责外贸出口商品收购和组织岀口。1968年9月专区外贸公司被撤销,出口商品收购又由内贸部门负责。
  1973年,吉安地区恢复外贸公司,行政隶属地区商业局,业务由省外贸局管理。1979年,成立地区外贸局,与外贸公司合署办公,政企合一。1985年,地区外贸局改为行政机构,政企分开。外贸出口实行国家计划供货制。从1991年起,根据国务院1990年70号文件精神,全国外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取消出口亏损补贴,改为留成外汇综合运筹机制。这种外贸体制,虽增加了外贸企业的压力,但增加了外贸企业的活力,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条件,扩大了外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吉安地区行署审时度势,号召全区以进带出,以进养出,以进补出,扩大进出口规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加快企业上规模、上效益、 上档次、上步伐,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成效。为适应国内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1994年以后,全区外贸机构根据省、地关于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意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外经贸企业,使之成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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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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