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35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药材药械 |
分类号: | F721.2 |
页数: | 2 |
摘要: | 境内无专门的医药管理和药材购销机构,药材、药品由私商经营。一些苏区的工农兵政府公卖处内设中药店,店内药材均为本地收购的地产中药材经加工炮制而成。吉安和各县城药店老板组织药业同业公会,负责药材、药品批发、检查和定价管理。这些药店不少是清江县(今樟树市)人开设的。好镇向县城中药店进货,县城向吉安中药店进货,有的县社还成立了中药材经理部,所属各基层供销社普遍设立了土产品收购门市部,但全地区的医药专营和管理机构这一职能始终未变,吉安和各县县城组建公私合营药店,各坏镇也组建中药合作商店, |
关键词: | 集体商业 药材药械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