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28 |
颗粒名称: | 供盐种类 |
分类号: | P578 |
页数: | 1 |
摘要: | 生活用盐由国合商业企业、供销部门和农村代购代销点零售。1978年以前还有部分地区实行定量凭票供应,为了加强盐业市场的管理,1985年实行国合商业和供销企业凭“食盐销售许可证”省人委动员各级盐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在前一年向上级主管和计划部门提出用盐计划,由盐业部门负责调运,实行免税供应。加碘食盐在食盐中加入一定比例的碘化合物,在武汉召开的全国食盐加碘座谈会上确定“重病区专销加碘盐”的碘盐供应方针。食盐加碘迫在眉睫。国务院下发国发296号《食盐加碘防治地方甲状腺肿暂行办法》后。 |
关键词: | 食盐 种类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