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26 |
颗粒名称: | 盐政管理 |
分类号: | TS3 |
页数: | 2 |
摘要: | 征税、缉私成为盐业管理的主要施政目标。国民政府颁布《私盐治罪法》,江西设立私盐缉私局。并在吉安派驻缉私专员督查食盐缉私情况。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南昌行营修订发布《匪区内食盐火油公卖办法》计30条,群众所需食盐凭县政府印制、各保甲长填发的定量购盐单到指定的公卖点购买,《办法》还规定对私运食盐、布匹、火油、西药材到苏区的人,并明令偷运食盐济“国家财政部颁发了《盐税稽征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颁发了《关于整顿盐业生产和食盐市场的通知》。国家轻工业部发布了《盐业行政执法办法》。 |
关键词: | 制盐工业 盐政管理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