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15 |
颗粒名称: | 一类物资收购 |
分类号: | F251 |
页数: | 2 |
摘要: | 粮食新中国建立前由私商经营。政府向农民廉价配购粮食,粮食由国营企业经营。同年10月开始实行计划收购(即统购),1985年起实行合同定购(详见本篇第五章第一节)O 食油新中国建立前由私商经营,油料油脂大部分仍由私商经营,从1953年11月起实行计划收购(统购),棉花新中国建立前由私商经营,国营商业企业、供销合作社和私商均经营棉花。棉花由国营公司独家经营,棉花实行计划收购(即统购),具体经营棉花的,有时由供销合作社代国营公司收购。没有完成当年棉花统购任务的社队和农户。 |
关键词: | 物资管理 物资收购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