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04 |
颗粒名称: | 特殊补助供应 |
分类号: | F251 |
页数: | 3 |
摘要: | 每人每月在当地的食用植物油供应定额之外,补助供应750克;在供应额定(量)之外补助供应的食用植物油,每胎补助平价食油500克。按军队食油定量加补助,根据江西省粮食局《关于调整各项粮油补助的通知》精神,地区对食油补助和保健供应规定,过去规定的各项补助,需要保留的补助项目,在每月定量基础上补助到500克;食油定量每月不足500克补到500克。每人每月补助食油1千克;按当地居民食油定量标准补助差额。每人各补助食油100克。分别按甲、乙、丙类标准供应食油。甲类每人每月补助食油500克; |
关键词: | 物资供应 特殊补助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