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701 |
颗粒名称: | 城镇居民食油定量供应 |
分类号: | F251 |
页数: | 2 |
摘要: | 1953年,国家对食油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3月,吉安市定为全省第一批实行食油计划供应的七个城市之一,宣布取消食油自由市场,禁止私商经营。1955年,全区各县对城镇人口的食油供应,普遍实行以人定量供应的办法:随同粮食定量发给居民粮油定量供应证或油票,凭证、票定点分月购买。对农村缺油户也是按人定量,凭证供应。对油料生产者,一律不再予供应,使农村逐渐达到村村自给,户户自给。对居民、流动人口,县城以下的城镇非农业人口,各县根据自己的油源条件,每人每月定量最高250克, 最低200克。I960年,全区食油大幅度减产。县城以下号镇的非农业人口,则按150克定量供应。从1992年6月1日起取消市民食油的定量平价供应。 |
关键词: | 物资供应 食油供应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