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食油平价计划销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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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7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食油平价计划销售
分类号: F712
页数: 5
摘要: 全区各县对城镇人口的食油供应,随同粮食定量发给居民粮油定量供应证或油票,按规定的带油标准供应食油。粮票数量在2. 5千克以下不供应食油。全区县城以上(含吉安市)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人员的食油定量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定量375.5克(唯峡江县油源不裕,对农村定销人口的食油暂停供应,对县城和县城以下的定量食油供应,逐步减少城镇人口定量供应食油的标准。从1992年6月1日起取消市民食油的定量平价供应。对城镇工商行业用油也实行了计划供应。向粮食部门按粮票带油的比例结算购油。
关键词: 商业计划 贸易经济

内容

城镇居民食油定量供应 1953年,国家对食油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3月,吉安市定为全省第一批实行食油计划供应的七个城市之一,宣布取消食油自由市场,禁止私商经营。
  1955年,全区各县对城镇人口的食油供应,普遍实行以人定量供应的办法:随同粮食定量发给居民粮油定量供应证或油票,凭证、票定点分月购买。对农村缺油户也是按人定量,凭证供应。对油料生产者,一律不再予供应,使农村逐渐达到村村自给,户户自给。
  1956年,吉安市和泰和县城的机关、团体和工矿企业的干部职工及学校的教职员,每人每月定量437.5 ~ 500克;其他县城的同类人员,每人每月375. 65 - 437. 5克,居民定量全区均为312.5 - 375.5 克。对农村缺油户的食油供应,每人每月必须保证250克,从开始缺油的时间起,发给食油票,凭票购买。流动人口购油,除凭油票购油外,还可凭全国通用粮票和江西省地方粮票,在购买粮食的同时,按规定的带油标准供应食油。粮票数量在2. 5千克以下不供应食油。2.5 ~ 5千克粮票供应食油50克; 5.5〜10千克粮票供应食油100克;10.5 - 15千克粮票供应食油150克,余类推。
  1957年,全区县城以上(含吉安市)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人员的食油定量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定量375.5克(唯峡江县油源不裕,每人每月定量250克)。对居民、流动人口(如船民渔民每人每月定量250克),县城以下的城镇非农业人口,各县根据自己的油源条件,每人每月定量最高250克, 最低200克。此一标准执行到1959年。
  I960年,全区食油大幅度减产。当年收购食油234.5万千克,销售336万千克,缺口粮101.5万千克,除吉安市和永丰县城每人每月食油定量保持250克外,其他县城均降低到200克。县城以下号镇的非农业人口,则按150克定量供应。
  1961年,全区食油销大于购25. 4万千克,城镇定量人口的食油标准,再次降低到每人每月150克, 直到1963年未作调整。
  1964年食油收购好转,吉安专区按省粮食局通知精神,对城镇口油供应,采取在原定量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临时补助食油100克。
  1965年12月,对城镇人口的食油定量标准是:县城以上每人每月200克,县城以下每人每月150 克,一直到1975年未变。同时贯彻执行对农村食油只购不销的政策。
  1976年食油供求矛盾又非常突出,对农村定销人口的食油暂停供应,对县城和县城以下的定量食油供应,每人每月又降到150克,个别县、乡出现油脂脱销情况。
  1977 - 1979年,食油供求的紧张情况未缓解。为不影响市场供应,粮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广开油源。抓好糠油加工和糠油精炼,以糠油补充供应。
  1980年始,县城以上的城镇人口食油定量,一律按每人每月250克的标准供应,直到1990年未改变。
  1990年以后,逐步减少城镇人口定量供应食油的标准。从1992年6月1日起取消市民食油的定量平价供应。
  工商行业用油供应 1953年12月,实行油脂油料统购统销办法后,对城镇工商行业用油也实行了计划供应。供应办法是:由工商行业用油单位(户)比照上年度(1952)实绩和当年预计发展变化,编造出全年分季分月用油计划,由同业公会审查,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业务部门发给行业用油供应证,凭证分月分期供应。此办法一直沿用到1967年止。
  1968年,对饮食行业用油的供应,改由当地商业、粮食部门按市场正常需要,共同研究提出计划,报县(市)革委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批准后,由粮食部门按批准计划数,预拨给饮食店作周转油,顾客到饮食店用餐需交粮票,饮食行业则凭收回的粮票,向粮食部门按粮票带油的比例结算购油,购油量不得超过所批准的计划数。如有超过,其超过部分按议价供应。
  1969年,议价食油经营被当作“金钱挂帅”的修正主义路线受到批判,对行业用油只保持计划内的平价供应,一律停止供应议价油,致使饮食糕点行业食油供应紧张,早点油货几乎脱销。如油条、麻花、 麻圆之类在市场上很少见到,一些传统糕点,如薄酥、寸金糖、桃酥、蛋糕等,因缺乏油脂材料而断档。
  1970年,省粮食局拨给吉安专区45万千克专项议价油(主要是精糠油)指标,供应给饮食服务行业, 从而恢复了用一部分议价油供应工商行业。
  1978年,全地区各县都恢复了对行业用油的议价销售。 1979 - 1981年,地区决定:原来平价供应行业食油供应不变,积极开展对行业用油的议价供应。3 年中,全区共供应行业议价用油32.6万千克,补充了平价供应行业用油的不足,搞活了市场。吉安市的国营、集体和个体饮食服务店、摊,由原来的200多户发展到近500户。其中,个体饮食户从1980年的 30户发展到1982年的79户。早点、油泡、油煎点心,以及便餐、夜市小吃到处都有。
  1981年,地区安排半高价菜油15万千克,供应给各县(市)供销社;对糕点、饮食、副食品等行业用油形成了平价、半高价、议价三条渠道供应。
  从1988年4月1日起市场开放,对工商行业用油全部取消计划(平价)供应,实行议价供应。
  补助油供应从1955年开始,实行城镇非农业人口节日食油补助,春节、国庆、端午、中秋,每个节日每人补助食油100克。当年,全区定量人口 204312人,补助食油8万多千克。1963年又增加元旦、“五一”两节的食油补助。补助标准仍为每人每个节日100克,一直执行到1967年。
  1963年开始,凡经县级党政领导批准的大型会议,按实际到会人数,每人每天补助食油10克。
  1968年,全区食油供应紧张,节日食油补助只保留了春节和国庆的补助供应。
  1970年始,对回民的食油供应,在本人定量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外补助食油150克。同年还规定: 凡国家开办的中学(含中等专业学校、共大分校)在校住宿用膳的来自农村的学生,由学校在自产油中予以解决;解决有困难的经县革委批准,予以适当补助。凡是临时从农村动员参加建设省批准工程的民工,每人每月补助食油100克,统由工程所在地粮食部门负责安排补助。同年开始,对离休老干部每人每月在原定量口油外,另补助I千克。
  1985年,食油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以后,市场放开,各项食油补助逐年减少,城镇定量人口食油补助只保留了春节、国庆两节,每个节日补助食油100克。
  特殊补助供应 1957年规定,凡是副专员、副厅长、局长、副局长级以上干部,以及高级知识分子,每人每月在当地的食用植物油供应定额之外,补助供应750克;对个别素食和生理上有特殊需要的高干、高级知识分子,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可以酌情增加供应。在供应额定(量)之外补助供应的食用植物油,一律按当地现行的零售价增加两倍,凭发给的专用购买证(票)购买:执行至1965年停止。
  妇产住院分娩,每胎补助平价食油500克。
  1961年规定,对煤矿井下工人,每人每月补助食油250克。
  1963年规定,对高温、接触有毒物质、矽尘和放射工种,每人每月补助食油250克。
  1964年规定,对矽肺病人按甲类保健食油供应,每人每月补助食油500克。
  1972年规定,保卫部门(公安、法院)的法医和毒物化验人员,每人每月补助食油150克。
  1981年规定,凡军队离退休老干部,按军队食油定量加补助,每人每月供应食油1250克。
  1986年,根据江西省粮食局《关于调整各项粮油补助的通知》精神,地区对食油补助和保健供应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整。过去规定的各项补助,凡是不必要保留的都取消了,需要保留的补助项目,保留了如下几项: (1) 荣复军人经省民政厅批准,入指定的荣复军人疗养院的病员,在疗养期间每人每月补助食油 150 克。
  (2) 特等、一等残废军人,经省民政厅批准,在每月定量基础上补助到500克;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回乡患有严重慢性病,食油定量每月不足500克补到500克。
  (3) 离休干部: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18级以上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食油1千克;新中国建立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他离休干部,每人每月补助食油500克。 (4) 聋哑学校的农村学生,自带食油不足的,按当地居民食油定量标准补助差额。
  (5) 城镇定量人口保留春节、国庆两个节日,每人各补助食油100克。
  (6) 接触有毒物质、矽尘和放射线的工作人员,分别按甲、乙、丙类标准供应食油。甲类每人每月补助食油500克;乙、丙类每人每月补助食油250克。
  以上食油补助范围和标准一直保留到1990年。
  表14-5-8 1957 ~ 1992年吉安地区城乡平价食油销售实绩一览品名:油脂单位:千克年度销售合计农村城镇小计口油工商行业用油事业单位用油1957 2427300 274000 1958 1949300 385300 1959 2546200 365400 1960 3360100 336600 1961 2051900 210600 1962 1474000 473200 1000800 804300 196500 1963 1220700 223000 997700 736800 260900 1964 1428800 266400 1162400 745000 417400 1965 1493900 352100 1141800 840000 301800 1966 1433600 185400 1248200 770000 478200 1967 1459300 251400 1207900 745000 462900 1968 1414500 170700 1243800 850000 393800 1969 1489300 243600 1245700 885900 359800 1970 1686800 356900 1329900 925200 404700 1971 1627400 224900 1402500 992300 410200 1972 1557100 160600 1396500 976100 420400 1973 1629000 123200 1505800 1073300 432500 1974 1799500 143500 1656000 1192800 463200 1975 1789800 155700 1634100 1180700 453400 1976 1748400 120500 1627900 1180400 447500 1977 1667100 118700 1548400 1125000 423400 1978 1993500 118400 1875100 1295600 579500 1979 1948400 110000 1838400 1108000 730400 1980 2067600 112700 1954900 1140000 814900 续表年度销售合计农村城镇小计口油工商行业用油事业单位用油1981 2011600 104600 1907000 962000 945000 1982 3487100 492500 2994600 1985000 904300 1053001983 4429500 1332000 3097500 2119900 872500 1051001984 4615500 1359900 3255600 2286800 850300 1185001985 2769200 86500 2682700 1795100 787000 1006001986 2669600 78000 2591600 1764000 724600 1030001987 3091100 70100 3021000 2141800 786700 92500 1988 1963900 65500 1898400 1738800 65500 94100 1989 2058300 66400 1991900 1900600 91300 1990 2379100 63000 2316100 2222900 93200 1991 2226300 3800 2222500 1867500 1700 77800 1992 1672300 1242400 429900 307400 93100 从1992年6月1日起,全省食油购销价格放开。从此,取消了城镇人口定量口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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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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