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696 |
颗粒名称: | 合同定购 |
分类号: | F715.4 |
页数: | 4 |
摘要: | 取消油脂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价格,合同定购油脂任务,主要参照前3年各县(市)的食油统购任务和完成实绩,以及生产变化等情况分配下达。全区下达到各县(市)的合同定购油脂任务为390万千克。全区实际收购油脂281.78万千克,全区共收购油脂659.9万千克(不含议购)年平均收购油脂220万千克,占合同定购任务390万千克的56.41%。三是靠扩大议购议销解决。3年内议购食油201.4万千克,占合同定购实绩659. 8万千克的30. 52%。实行对油脂购(定购)、销、调包干。 |
关键词: | 贸易合同 食油订购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