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693 |
颗粒名称: | 工业品换购粮食 |
分类号: | F307.11 |
页数: | 3 |
摘要: | 为了鼓励农民在完成国家规定的粮食征购任务以外,继续向国家交售余粮,国家以一部分紧俏工业品向农民换购粮食。国家以化肥21千克,向农民换购稻谷50千克。向生产队换购大米50千克或大豆50 千克。向社员换购大米50千克,全区换购贸易粮555万千克。全区换购大米10.05万千克。国家以化肥100千克换购大米125千克,全区共换购大米2528万千克,国家以汽车换购粮食。30万千克贸易粮换购汽车1辆,粮食按统购价加价30%,汽车按国家定价计算。国家以500克尿素换购稻谷1500克,换购稻谷690万千克。 |
关键词: | 粮食作物 粮食换购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