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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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691
颗粒名称: 合同定购
分类号: F715.4
页数: 3
摘要: 实行粮食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相结合,合同定购的重点对象是商品粮集中产区、粮食专业户淀购的粮食,省分配吉安地区粮食合同定购、议购计划贸易粮55000万千克,全区签订合同定购计划到户,省定吉安地区合同定购计划贸易粮36000万千克,实行奖售平价化肥和给予农业贷款的政策。实行合同定购与平价化肥、柴油和预付定金“省定吉安地区粮食定购计划贸易粮29400万千克。实行粮食购、销、调3年包干。省定吉安地区每年定购粮包干贸易粮29400万千克,
关键词: 贸易合同 粮食订购

内容

从1985年粮食年度起,取消粮食统购,实行粮食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相结合,定购粮按比例价计价,市场收购价随行就市。这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把农村经济搞活。合同定购的重点对象是商品粮集中产区、粮食专业户淀购的粮食,是扣除农户“三留粮”和公粮以后的余粮。
  定购计划1985年,省分配吉安地区粮食合同定购、议购计划贸易粮55000万千克,其中:定购4.65 亿千克,议购8500万千克。全区签订合同定购计划到户,共计贸易粮55640万千克,占保证计划的 101.16%,其中:定购早稻谷25734万千克,晚稻谷24765万千克,杂优稻谷1063万千克,双竹黏稻谷 3104万千克,糯稻谷973万千克,玉米1万千克,另外定购大豆8万千克。
  1986年,合同定购计划作了较大调整。省定吉安地区合同定购计划贸易粮36000万千克,比上年调减22.6%,另加机动数8% (地区2% ,县(市)6% )。议购计划贸易粮16000万千克,比上年调增7500万千克,增长88.2% ₒ对签订定购合同的农户,实行奖售平价化肥和给予农业贷款的政策。
  1987年,实行合同定购与平价化肥、柴油和预付定金“三挂钩”。省定吉安地区粮食定购计划贸易粮29400万千克,还分配“议转平”收购计划贸易粮6000万千克。当年,定购粮落实到户的方法改由乡、 镇人民政府给农户发“粮食定购任务通知单”,停止与农户签订合同的形式。1990年,实行粮食购、销、调3年包干。包干的总原则是,逐级包干,分级负责,年度平衡,3 年统算。省定吉安地区每年定购粮包干贸易粮29400万千克,“议转平”收购计划贸易粮4850万千克。 另外,还安排吉安地区1988年度收购双竹黏优质米出口计划贸易粮2800万千克。
  定购入库1985年,全区实际收购定购贸易粮46796万千克,超过任务0.63%。
  1986年,夏丰秋歉,全年比上年减产5.49%,全区仍超额完成了任务。
  1987年,私商贩运粮食进粤,影响地区边沿县、乡粮价上涨,平、议差价大,农民愿向私商卖议购粮, 不愿向国家卖定购粮,全区定购任务只完成94. 8%。
  1988年春夏期间,落实3年定购粮包干到户,遇到了新情况:物价普遍上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更大,种粮的经济效益下降,有些农户不愿意接受定购任务;广东、赣州私商深入农村高价收购粮食出境,农民对粮价看涨惜售。
  1989年,区内大多数县、乡先后遭受洪涝、干旱、风暴、病虫等多种自然灾害,粮食作物成灾面达132 万亩,比上年减产17749万千克。粮食平、市差价增加,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粮食生产成本增加,定购粮收购难度增大。面对新情况,从地到县、乡,层层召开了粮食收购工作会议,县(市)五套领导班子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干部包组,共产党员包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当年全区实际入库粮食29007万千克,超额1.26%₀ 1990年情况相反:全区粮食增产,市场粮价下跌,农民争相将粮食卖给国家。但国家粮食部门销调不畅,粮仓不足,收粮资金紧缺。政府和地县粮食部门千方百计采取措施,满足农民卖粮要求。当年全区实际收购粮食29177万千克,超过包干任务531万千克。
  1991年,按照“稳购、压销、调价、包干”的原则,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当年全区定购入库贸易粮 28858万千克,占省计划100.7%。
  1992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4月1日起,实行粮食购销同价,出现了历史上第一次平价高于议价、平议差价倒挂的情况。当年全区收购定购粮28098万千克,占收购计划的102% o 1993年,取消粮食收购计划,放开粮食市场,出现了多渠道争购粮食,国营粮食企业步入“收粮难” 的局面。在秋粮收购中,全区采取了 10条措施,管好粮食市场。当年全区收购贸易粮22628万千克,比上年减少19.47%。
  1994年,省政府安排吉安地区定购24500万千克,市场收购12100万千克。为确保定购和市场收购任务的完成,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粮食局规定,以县(市)为单位,未完成定购和市场收购任务的,私商不准插手收购粮食。是年全区收购粮食29750万千克,比上年多收购7122万千克。
  1995年,全区定购计划为30243万千克,由地区计委下达到各县(市)。省政府决定从当年新粮上市起,国家定购粮在定购价的基础上,每50千克稻谷价外补贴10元。是年,全区收购粮食30245万千克, 比上年多收购495万千克。
  1996年,全区粮食定购任务为30208万千克,实际完成30210万千克。当年省政府规定提高定购粮收购价格,同时取消价外补贴,吉安地区早稻定购价为每50千克65元,晚稻73元。
  1997年,定购任务为28779万千克在上年基础上调减1429万千克。为鼓励农民早稻多留少卖,早釉稻保护价为每50千克55元。11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粮食局明确规定严禁多渠道收购粮食,任何非国家粮食收购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是年,全区实际完成28938万千克,超额 0.55%。
  1998年,省计委、省粮食局下达吉安地区粮食定购计划为19400万千克,调减比例为31.2%。实际收购19272万千克,比上年减少33.4%。
  按保护价收购1998年6月6日,国务院岀台了《粮食收购条例》。12月21日,国家计委、国家储备局下发《关于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是年粮食保护价为:每50千克早釉稻57元,晚釉稻64元。
  1999年,省政府对粮食收购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在保留粮食定购制和定购价格形式的前提下,实行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定购粮任务与上年相同:其价格为:每50千克早釉稻51元,晚粘稻58元。对优质稻实行优质优价政策。
  早粕稻退出保护价2000年,早粘稻退出保护价后,市场价偏低,每50千克30元。至6月底,全区落实市粮收购9450万千克;至8月20日,收购入库11500万千克。中、晚稻仍坚持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其价格为:每50千克中釉稻56元,晚釉稻58元。继续坚持优质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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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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