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673 |
颗粒名称: | 照明燃料 |
分类号: | F764.1 |
页数: | 2 |
摘要: | 境内始有少量从国外进口的煤油上市,城乡学堂、寺庙、小商店和城乡普通百姓家庭大多用青油(菜籽油)点灯照明。石油产品经营权被官僚资产阶级垄断,吉安城内有兼营煤油的杂货店6家,苏联煤油进入吉安市场;区内各县县城也有兼营煤油的私营杂货店,使用煤油照明的也仅官府、军界、大商号和富豪家庭。用煤油照明已普及全区城乡,国家将煤油列入计划供产商品,由计划部门根据货源情况按无电区人口数分配供油指标,国营专业公司按计划经销.城市杂品商店和农村基层供销社按分配数进货、销售,石油经营企业除经营上级公司分配的油品外。 |
关键词: | 照明燃料 工业产品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