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670 |
颗粒名称: | 肉食品 |
分类号: | TS97 |
页数: | 1 |
摘要: | 境内城乡均有专事屠宰猪、牛,销售猪肉、牛肉的屠宰业。生猪由国营食品收购站、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私营屠户三方收购、宰杀和销售。生猪实行计划派购。全区先后成立国营食品公司,猪肉实行定量凭票供应,城镇人口一般月供应量为每人0.5〜1市斤。猪肉严重短缺,牌价定量供应量很少;由于采取了宏观调控以及诸如发展生猪生产,提高收购价格,售猪奖售物资等措施,猪肉供应有所好转,但仍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办法,吉安市的猪肉由食品公司议购议销,并对城镇职工实行肉价补贴。全区取消生猪派购任务,全面开放生猪市场,实行议购议销。 |
关键词: | 副食品 肉食品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