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644 |
颗粒名称: | 地区医药管理局 |
分类号: | F121.21 |
页数: | 2 |
摘要: | 隶属吉安市人民政府。改称中国药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吉安批发部,撤销医药批发部,隶属吉安专署卫生处。易名为药材公司江西省吉安分公司,隶属吉安专署商业处。隶属井冈山专署卫生处。1972年改属井冈山专署商业局。仍属地区商业局。改称江西省医药公司吉安地区分公司,改归江西省医药公司管理。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改名为吉安地区医药公司,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会科、行政管理科、质量仓储生产科,门店管理科、新特药科、药品科、中药科、销售科、器化科。全区医药商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 46亿元。 |
关键词: | 国有经济 医药管理局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