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户办企业新中国建立前,农村中也有合伙办企业的。如民国时期莲花县高滩的硫黄厂,寒山鄱塘、荷塘竹山、 坊楼富冲、清水、冽源等地的铁厂,南岭长埠、下坊梅洲、湾溪等地的煤井,梅洲的瓷厂,南村的铸铁炉等, 大都是农村地主富农等有钱人家集资联合经营,都是手工操作,产量低、质量差。新中国建立后,这些企业有的被国家接收,加以改造,成为国营工业,有的停办。联户办企业,在农业合作化后,一度被视为资本主义倾向,受到抑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能工巧匠的带领下,户与户之间,自愿结合,或合资入股,或联合贷款,共同办企业逐渐形成。莲花县农民谢相恒于 1982年,联合15户农民,集资1.55万元,筹建莲花县六市乡烟花材料厂,半年后效益显著,后为乡办企业所接管。1984年谢相恒又到万载等地考察烟花生产,回家后,联合22户农民集资建成莲花出口花炮厂,经济效益很好。谢相恒被吉安行署授予“农民企业家”称号。
1984年8月,省人民政府提出发展乡镇企业应以乡村集体企业为骨干,联户办、户办为重点,实行乡办、村办、联户办、户办的“四轮驱动"ₒ 1985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户办、联户办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大力发展户办和联户办企业。从此,联户办企业蓬勃发展。1985年,全区联户办企业有6855家,从业人员27237人,总收入5629万元,上交国家税金209万元。
1996年,全区有联户办企业6239家,占全区乡镇企业总个数的7.6%,从业人员32221人,占全区乡镇企业职工总数的12.8%,总产值55352万元,占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2. 4% ₒ其中工业企业4364 个,总产值42662万元;建筑企业260个,总产值2396万元;交通运输企业1092个,总产值7765万元;商业企业383个,总产值1578万元;餐饮企业115个,总产值951万元。
户办企业新中国建立前,全区经济以农业为主。农村广大农民农忙时种田,农闲时从事副业或手工业生产, 以弥补家庭生活的不足。1989年版《莲花县志》记载:县内路口街头的打锡,湖上樊家孵鸭,三板桥桥头养鱼苗,下坊斜天钉秤,郭家里编爆竹,西潭村民做瓦,升坊磨石编织盘箕米筛,坊楼富冲编薦等,都是传统家庭副业。新中国建立初期,家庭副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农业合作化以后,过分强调集体化,家庭副业受到限制。20世纪60年代,莲花县委第二书记刘天锡,深入基层,进行“百户调查”,借以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发掘当地传统经济作物和手工业产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此举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文化大革命”中却把“百户调查”当作毒草批判,农民的家庭副业和手工业也当作资本主义经济受到批判和冲击。从此,农村个体企业,一直处于停顿状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专业户、重点户不断出现,不少农户冲破单一种粮、自给自足的传统生产模式,从一种二养三加工,扩展到工业、运输、 商业、服务业等领域,走发展商品生产的道路。莲花县路口乡元山村民刘水林,1984年自办纸品厂,加工水泥包装袋,当年获利7000元,以后逐渐扩大规模。1987年雇工18人,实现产值10万元,纯收入1.5 万元。全家人均收入近4000元。
农民兴办的个体私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农村生产力,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就业,增加税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1984年开始,户办企业列为乡镇企业发展的重点,在全区陆续出台一系列扶持鼓励和引导的政策,并鼓励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办企业,户办企业发展迅速。是年全区有户办企业21147家,从业人员31746人,总收入4109万元,上交税金107 万元。其中.工业企业6993家,从业人员12043人,总收入1203万元,上交税金28万元,其余为商业、服务业等行业。
2000年,全区共有户办企业60311家,占全区乡镇企业总数的90. 8% ,从业人员154926人,占全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7%,增加值184852万元,占全区乡镇企业增加值总数的57. 7%。户办企业中有工业企业18808家,增加值122209万元,占户办企业增加值的66% ;建筑业676家,增加值4323 万元;交通运输业11595家,增加值22371万元;批发零售商业22353家,增加值25973万元;旅游饮食服务业6318家,增加值96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