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495 |
颗粒名称: | 村办企业 |
分类号: | D267.2 |
页数: | 1 |
摘要: | 系指行政村(公社化时期为生产大队)一级创办的集体性质的企业。原队办企业大多数是林场、果园、水产场、畜禽场、碾米厂、小水电站、榨油坊、石灰厂、砖瓦厂、小煤窑等。占大队总数为75. 6% ₒ 1981年全区社队企业贯彻调整方针,对部分布局不合理、原料无来源、产品无销路的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转的整顿。原队办企业统一改为村办企业。行政村办的各类企业有突破性发展。发展村办企业,先后办起木材、食品、粮油加工等14个企业,1994年全村工业产值37.21万元,全村农民除交公粮外。 |
关键词: | 农村工作 村办企业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