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486 |
颗粒名称: | 第九节 烟草加工业 |
分类号: | TS4 |
页数: | 1 |
摘要: | 有部分烟叶卖给黄烟丝作坊。农民和城市贫民都吸未经加工的生烟;地主和资本家大多吸经加工刨制的黄烟丝,新中国建立前境内无卷烟生产厂家,只有刨制黄烟丝的作坊。吉安城内开始出现刨制黄烟丝的作坊。1941年版《吉安县志》记载了刨制黄烟丝的方法和过程:吉安城有刨制黄烟丝的店铺26家”吉水、新干、永丰、泰和、安福、永新6县共有刨制黄烟丝的店铺47家。年产烟丝539担(详见本志第十二篇第六章第二节),卷烟流入吉安市场,于是吉安城内开始出现简易手工生产的家庭卷烟作坊,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计划内的地方国营卷烟厂。 |
关键词: | 烟草工业 烟草加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