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电1989年,全区工业生产增长幅度比上年同期增长8.4%,而工业用电量却比上年同期增长14. 3% ,说明能源消耗,远远高于经济增长。其中重工业用电量增长20. 8% ,轻工业用电量增长 1.7%。从万元工业产值耗电量和千瓦时电量产工业产值看,地属企业最好,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次之, 各县(市)企业最差。 1990年工业用电量31528万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81.2%,比上年同期上升2. 5%,而工业自身用电量比上年同期下降6. 3%,其中轻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增长6. 6% ,重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下降 10.6%,万元工业产值耗电比上年同期下降10.6%,每千瓦时电量创工业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11.8% , 取得节电又增值的好效益。
1991年工业用电量3408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 1% ,其中轻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增长 0. 5% ;重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1.8%o但不同工业门类,用电量的增减情况有所不同:用电量与上年同期相比,食品、饮料行业下降7. 4% ,化学工业下降9. 3% ,机械工业下降7. 4%,煤炭工业下降 3.9%,造纸行业则增长14.7%,医药工业增长49.5%,建筑材料及制品业增长16.8% ;黑色金属采矿业下降13.4% ;黑色冶炼及压延工业下降20.4%,其他工业下降4.8%。 1993年工业用电量36844.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1%。其中轻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增长 10.3% ;重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下降1.8%。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轻、重工业用电有以下变化:轻工业走俏产品,如医药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增长43. 9% ;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增长3%,其他轻工业产品趋于下降,如造纸及纸制品业下降4. 8% ;纺织工业下降2. 5%。重工业走俏产品,如黑色金属矿采选矿用电,比上年增长89%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增长24.1% ;金属制品、机械工业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8.1% ,1.4%,化学工业则比上年同期下降16.7%,其中化肥工业,比上年下降29.8%。
1994年工业用电量36872. 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0.1%。其中轻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增长 14%,重工业用电量比上年同期下降7.4%。反映在轻、重工业用电有如下特点:轻工业适销对路产品, 如医药工业用电增长56.6%,纺织工业用电增长7% ,其他轻工业用电则趋下降,如食品、饮料、烟草制造业下降0. 6%,造纸及纸品制造业下降5. 3%。重工业中黑色金属采选矿增长44. 4% ,机械工业增长 3.3%,交通运输、电子制造增长8.5%,其他重工业产品则趋于下降,煤炭采选业用电下降5.6%,橡胶及塑料制品业用电下降40.6%,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用电下降7.5%O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用电分别下降28. 3% ,60.9%。
1995年工业用电量40820. 7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 1% ,其中轻工业增长6. 1% ,重工业增长 12.7% ₒ 1996年工业用电量44537.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9.7%,其中轻工业增长5. 9%,重工业增长 12.2% ₀ 1997年工业用电33084.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1453. 2万千瓦时,下降25. 7% ,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其中轻工业用电比上年下降40%,重工业用电下降21.4%₀与上年相比用电量下降的行业有:煤炭工业下降3.8% ,黑色金属工业下降62.3%,自来水生产业下降6. 1% ,医药工业下降68.2% , 黑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下降18.9%,金属制品业下降86.7%,机械工业下降27. 6% ,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21.9%。其他工业下降32.9% ₒ与上年相比用电增长的行业有:食品工业增长 21.7%,纺织工业增长2.4%,橡胶及塑料制品等增长3. 6%,建筑材料增长1.9%₀ 农业用电农业用电的多少与当年降雨量的多少关系很大,旱年水电站发电少,灌溉用电多,平年则相反。1989年全区农业用电量4024.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4. 7%,其中排灌增长7. 38%,农副业加工用电增长12.75%。
1990年农业用电量319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20% ₀原因是由于实行小水电网自发自供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的原则,因而农村用电依赖大网供电减少。地区电网对全年农村季节性用电作了妥善安排,积极做好支农产品的生产用电、乡镇工业和农村照明用电。农业和乡镇工业都取得了较好效益。
1991年农业用电3720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6. 5%。
1992年农业用电3597.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 3%,其中排灌降低35.1%,农副业加工降低 7.5%。
1993年农业用电4327. 3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0.2%,其中排灌降低7%,农副业加工比上年增加17% o 1994年农业用电3818.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1.7%,其中排灌下降62. 7%,农副业加工下降 5.4%。
1995年农业用电3653.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4. 3% ,其中排灌用电增加19.2%,农副业加工下降16.2% ₀ 1996年农业用电3957.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8. 3%,其中排灌下降50. 6%,农副业加工增加 1.6%。
1997年农业用电3416.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3. 7%,其中排灌下降39%,农副业加工增加 16.3% ₒ 居民生活用电1988年1至9月城乡人民生活用电量3299. 6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11.5% ,比上年同期下降1.4%,其中农村生活用电610. 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1.7%,城市居民生活用电 2688.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上升1.3%。
1991〜1997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年年增加。1991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有所改善,城乡居民用电量4197.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其中农村生活照明用电增长32.4% ₒ 1992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继续增加,达到465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0.8%,其中农村生活照明用电875. 2万千瓦时,比上年增加11.2%,城市居民生活用电3776. 8万千瓦时,增长10.7%。
1993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达4862.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5%,其中乡村生活用电591.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32.3%,城市居民生活用电4270.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3%。
1994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大幅增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5386.1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0.8% , 其中乡村生活用电956.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61.6%,城市生活用电4459. 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4%。
1995年城乡居民用电6584. 3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2. 2% ,其中乡村用电1923.4万千瓦时, 比上年同期增长101.1%,城市居民生活用电4660.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5%。
1996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7545.6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14. 6% ,其中乡村用电2345. 9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2%,城市居民生活用电5199. 7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1.6%。
1997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7757.6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2.8%,其中乡村用电2313.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1 • 4%,城市居民生活用电5443. 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4.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