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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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3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展历程
分类号: U66
页数: 3
摘要: 但修造漕船料价均有统一标准。江西省政府建设厅于1940年11月投资38万元法币在泰和县永昌市泰兴公路渡北侧(现石油仓库)建成江西车船制造厂。形成了具有独立承担船体和轮机两大部类修造能力的船厂。开展修造木船业务,但仍有一些厂家和工人继续经营造船业务。国家投资在吉安市河东王家洲兴建全区第一家国营机械造船厂一吉安船厂,国家组织各地个体私营小型船舶修造厂联合经营,修造船舶所需的木材、桐油等也开始纳入国家计划供应,全区已有22个船舶修造厂(组、社)。1985年全区共有大小船舶修造企业45家。
关键词: 船舶工程 发展历程

内容

境内江河纵横,航道交错,船舶修造历史悠久。宋代,吉州是著名的造船基地。当时江西洪、吉、虔三州官置造船场海场设监官2员,工役兵卒200人,立定格例、日成一舟。北宋天禧四年(1021)全国各州造船场共造漕船2916艘,吉州造船525艘,占全国造船总数的18%。南宋政权稳定后,运输任务繁忙,朝廷要求吉州每年额定造船500艘。
  明清两代,境内造船业更超过前代水平。从明成化元年(1465)至明末,漕船概由军丁建造。清代漕船均由军造或官造,虽承建对象数度更迭,但造船规制日臻完备。雍正二年(1724)议定漕船长10丈,宽阔尺码以酌量合适为宜。乾隆三十一年(1766)后,吉安、安福设有3个漕运所,每所均设督造千总1员, 专司漕船监造之职。统一漕船尺码,造船有料价,修船有官钱。每造漕船1艘,明初料价给银500两,后虽数度核减,但修造漕船料价均有统一标准。由于监造官员克扣贪污,以致以次充优,使用劣质木材,制约了造船业的发展。
  民国时期,境内造船业进一步发展。特别是抗日战争期间,船舶屡遭战火焚毁,水上运力严重不足。 为了维持战时水上交通运输需要,加强船舶修造,江西省政府建设厅于1940年11月投资38万元法币在泰和县永昌市泰兴公路渡北侧(现石油仓库)建成江西车船制造厂。此后又得到国民政府交通部和资源委员会在经费和技术上的支持,先后又投资200余万元法币扩充设备,形成了具有独立承担船体和轮机两大部类修造能力的船厂。由于战争破坏,物价上涨,经济拮据,江西车船制造厂于1946年1月停产。 该厂在生产的5年间,除建造大量的木帆船外,还建造了轮船6艘,蒸汽锅炉5座和蒸汽机10部。在此期间,境内赣江沿岸和其他支流的城镇附近也相继出现一些小型修造船<1的工厂。从赣北沦陷区逃难到吉安的造船工匠,麋集吉安市河东王家洲一带,在荒芜的河滩搭棚建厂,开展修造木船业务,兴盛时达 20余家,有造船工人近200人。抗战胜利后,虽然大批船厂工人返回原籍,但仍有一些厂家和工人继续经营造船业务。
  新中国建立后,区内造船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52年,国家投资在吉安市河东王家洲兴建全区第一家国营机械造船厂一吉安船厂。与此同时,国家组织各地个体私营小型船舶修造厂联合经营,逐步扩大生产规模。如吉安市1951年9月由16家个体造船业者,组建成“十六记造船厂”,主要建造小型木船和修补旧船,后改名为河东联营造船厂,1966年改名为东风造船厂,1967年由河东迁至石矶头。1956 年合作化运动中,各县市在建立木帆船合作社后,为了解决自身的船舶修造问题,先后成立了附属的船舶修造厂(组),修造船舶所需的木材、桐油等也开始纳入国家计划供应。至1965年,全区已有22个船舶修造厂(组、社),其中国营船厂1家,帆船社附属船厂15家冰上公社(联社)的附属船厂2家,专业性的集体船厂4家。除国营和集体专业船厂开展对外经营业务外,其他航运系统的附属船厂,均以对内修造为主。
  1985年全区共有大小船舶修造企业45家,按其隶属关系分为5类:第一类为专业性造船厂,计10 家,其中国营船厂2家,县属大集体船厂8家;第二类为各县市航运公司自办的船舶修造厂7家;第三类为水上各运输大队自办的船舶修造组(厂)15家;第四类为乡镇办的小型修船厂(组)9家;第五类为临时性的修船点7家。全区船舶修造工业共有职工约1000人,属第一、第二、第三类的人数占80%。这些造船厂设备较齐全,技术力量较强,从70年代开始已具备自行设计制造钢质机动船的能力,最大造船能力可达500吨级。属第四、第五类的造船厂(组)人数占20%,这些造船企业设备比较简陋,技术力量薄弱, 只能修造小型木质船。
  1990年底全区造船工业共有职工1212人,拥有各类加工机床181台件,当年新建钢质船38艘, 3227吨位,修理船舶135艘,固定资产净值432. 84万元,工业总产值77& 65万元,实现利润54.63万元。 全区造船工业已由新中国建立前的私营手工业工厂,发展成为以吉安市为中心,国营船厂为骨干,集体船厂为基础,具有自行设计、制造、安装能力的比较完备的修造船工业体系。
  1991年省交通厅颁发《江西省船舶修造行业管理规定》,对各地船舶修造厂的生产技术等级和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进行审核定级。1993年2月16日经省航运管理局和省船舶检验处审查核准,全区有等级船厂11个,其中一级船厂1个,三级船厂5个,四级船厂5个,未经审核定级的船厂4个。规定一级、二级船厂由省航运管理局核发经营许可证。三、四级船厂由地区港航管理处核发经营许可证。使船舶修造行业的经营趋向规范化、制度化。
  1995年以后,由于公路、铁路运输发展迅速,加上河道淤塞日益严重,客货运输大多弃水从陆,水运行业很不景气,船舶修造业务锐减。至2000年全区15家船舶修造企业除6家勉强维持生产外,其余9 家先后停产或破产,职工下岗,自谋职业。至是年底,全区船舶修造企业共有在册职工875人,6家生产企业总值4161万元。多数企业亏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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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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