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384 |
颗粒名称: | 关于七三四厂电话机、交换机搬迁方案的批复 |
分类号: | TU746.4 |
页数: | 1 |
摘要: | 关于电话机、交换机迁往吉安八三四厂的搬迁行动计划,军用电话机、军用交换机、船舶电话机、防空警报器等;二、 搬迁的人员原则上同意四百名。但应根据生产上必须去的人员一定要去,可去可不去的人员则不要去的原则进一步进行核实;三、 搬迁的设备、仪器共计二百八十四台;同意根据七三四厂生产完成情况及八三四厂房屋改建完成情况分期分批的搬迁;五、 搬迁费用核定为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元,1. 南京七三四厂设备拆装、运输、职工及家属旅费共计二十二万六千三百元;2. 吉安八三四厂设备安装费三万元。 |
关键词: | 电话机 整体搬迁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