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346 |
颗粒名称: | 立方米制 |
分类号: | F4 |
页数: | 1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区木材计量仍沿用龙泉码。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国家需用的材种、树种增加。为了在全国统一木材计量方法.1952年底,林业部制定了全国木材规格和木材检尺办法,颁发了统一的《木材规格》、《木材检尺办法》、《木材材积计算》三项标准,1953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立方米公制检尺计量。同时统一了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放宽了部分材质标准,于1986年10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计量局批准公布,在全国施行。在竟部五市尺处检量圆周,毛竹七寸为起点,以一寸为增进单位,不足七寸为篙竹。此材质标准迄今仍在采用。 |
关键词: | 木竹计量 计量方式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