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340 |
颗粒名称: | 木竹购销 |
分类号: | F7 |
页数: | 2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前,区内的木材交易主要是杉木,其次为少量的樟木、擦木。木竹经营自由交易,多家经营。1932年,苏区工农兵政府曾在林区组织过木材运销合作社,遂川县有木材运销合作社4所,其中七岭乡合作社有社员300余人,社员托运木材,每股以5码两为限,最多不超过20股。该社每年木材销量3000码两左右。安福、永新等县亦有类似组织。如余家河的杉木,畅销时每码两高达30 ~ 40块银元;滞销时降到7 ~ 8块银元,起落幅度大。当时,因本地经济不发达,人民生活贫困,木材需求量不大,进入市场的木材,绝大部分被外地客商买走。木竹销售木材统管后,木竹生产与销售均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进行。 |
关键词: | 购销 木竹购销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