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竹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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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334
颗粒名称: 木竹生产
分类号: S782.1
页数: 1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山林多属私有,木竹生产主要由林主自砍、自运、自销,也有木商向林主购买青山,雇用劳力砍伐运输,进入市场。新中国建立后,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征收了地主、富农、祠堂、庙会的山林,分配给无林少林的林农, 木竹生产转由林农自采自运。枕木、坑木、造船等特殊用材,多由森工部门组织专业队伍或雇请民工采伐、加工和运输,简称“自营采伐”。木材山价则根据采伐数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国有林的木竹生产由国营木材公司和国营林场采伐运输。制材制材包括打枝、剥皮、断筒、制材、排晒等工序。制材后,根据材种、规格集材归楞,自然干燥后调拨销售。
关键词: 林业 木竹生产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山林多属私有,木竹生产主要由林主自砍、自运、自销,也有木商向林主购买青山,雇用劳力砍伐运输,进入市场。
  新中国建立后,进行土地改革,没收、征收了地主、富农、祠堂、庙会的山林,分配给无林少林的林农, 木竹生产转由林农自采自运。农业合作化以后,山林归集体所有,木竹生产由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自行采运或雇请民工采运。枕木、坑木、造船等特殊用材,多由森工部门组织专业队伍或雇请民工采伐、加工和运输,简称“自营采伐”。木材山价则根据采伐数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国有林的木竹生产由国营木材公司和国营林场采伐运输。
  “秋砍冬运,春夏流送”这种作业方法是全区根据气候条件和林木特点及农事季节,使农林业生产相互结合总结岀来的生产规律。木竹生产包括采伐和制材。
  采伐采伐包括准备作业(修桥、斩杂)和伐木。伐木多在秋天,少数地方也有冬天伐木。采伐方式有皆伐、渐伐和择伐三种。杉木一般以小片皆伐为主,少有择伐和渐伐,边采伐边更新造林;毛竹以4年以上竹龄砍伐为宜。采伐工具以斧砍为主,1958年推广弯把锯、快马锯和油锯等。
  制材制材包括打枝、剥皮、断筒、制材、排晒等工序。断筒是根据木材的使用情况,用锯把原条木锯成长度不等的原木。制材时主要考虑使用需要及经济效益和山场情况,加工成长短、大小不一的原木,主要用于矿山、胶合板、枕木、船舶及制作家具、农用等。制材后,根据材种、规格集材归楞,自然干燥后调拨销售。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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