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公安机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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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320
颗粒名称: 林业公安机关
分类号: S727.2
页数: 2
摘要: 1964年4月,经江西省公安厅和江西省农林垦殖厅批准,成立了新干县黎山、万安县谷中,永新县七溪岭、安福县武功山、吉安市青原山等5个森林派出所,每所定编5人,属事业编制,经费由林业部门拨款。永丰、安福、遂川、宁冈、莲花等5个重点林业县,在县公安局治安股各配备林业干警2人。同时在吉水县乌江,永丰县官山,吉安县油田,遂川县五指峰,万安县高陂,安福县山庄、陈山,永新县三湾,莲花县南村等地增设9个林业派出所, 配备林业干警45人。林业公安民警享受地区公安机关干警的同等政治、经济待遇。各级林业公安机构和民警的所有费用由森工企业或国营林场负担并单独立户,年终各级林业部门结算。
关键词: 护林队伍 林业公安

内容

1964年4月,经江西省公安厅和江西省农林垦殖厅批准,成立了新干县黎山、万安县谷中,永新县七溪岭、安福县武功山、吉安市青原山等5个森林派出所,每所定编5人,属事业编制,经费由林业部门拨款。1968年10月,森林派出所全被撤销1981年5月,全区恢复和建立了吉安市青原山、神冈山,新干县黎山.峡江县河东,永丰县沙溪,吉安县天河,泰和县桥头,遂川县新江,宁冈县骆家坪,永新县七溪岭,安福县武功山,井冈山茨坪等12个林业派出所,每所定编5人(井冈山7人),共配备林业干警62人,并在地区公安处三科配专职林业干警4人。永丰、安福、遂川、宁冈、莲花等5个重点林业县,在县公安局治安股各配备林业干警2人。1984年12月,在行署公安处和永丰、遂川、安福、吉安、 泰和、永新等县公安局内设置7个林业治安科,定编26人。同时在吉水县乌江,永丰县官山,吉安县油田,遂川县五指峰,万安县高陂,安福县山庄、陈山,永新县三湾,莲花县南村等地增设9个林业派出所, 配备林业干警45人。在这期间的林业公安干警.均由所在地的国营农林垦殖部门在职职工中选调,原是干部的,仍享受干部待遇,由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原是国营单位工人的,仍由劳动部门按工人管理。 林业派出所所长在公安部门干部中调配。林业公安民警的提拔、任免分别由地、县(市)公安处(局)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共同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林业公安民警享受地区公安机关干警的同等政治、经济待遇。各级林业公安机构和民警的所有费用由森工企业或国营林场负担并单独立户,年终各级林业部门结算。
  1988年11月25日成立行署林业公安局和13个县(市)公安局林业分局。并在原有基础上,新增31 个林业派出所,增加林业公安干警286人。行署林业公安局设有秘书科、治安一、二科;各县(市)公安局林业分局设有秘书、治安两科。至1990年,全区13个县(市)设有公安局林业分局,59个林业派出所,配备林业公安干警460人。各级林业公安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以同级公安机关和上级林业公安机关领导为主,行政上以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各级林业公安机关及干警按林业系统隶属关系全部纳入同级林业事业编制。干警的行政、工资关系从原单位转入林业公安机关统一管理,各级林业公安机关及其干警所需经费,按照有关标准和林业系统隶属关系由同级地方财政部门列入预算,专款专用。其基本建设投资列入同级基建计划。林业公安机关的技术设备,按照公安部门规定执行,服装、武器、警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由公安机关编制计划,向江西省公安厅订购,江西省林业公安处组织供应。技术装备所需经费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1998年4月29日,《森林法》修改后,地区林业公安局更名为森林公安局,各县(市)林业公安分局更名为森林公安分局。2000年8月吉安撤地设市,全市13个县(市、区)除吉州区未设森林公安分局外, 其他12个县(市、区)均设置了森林公安分局,共有森林公安派出所6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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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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