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316 |
颗粒名称: | 价格全面放开 |
分类号: | S7 |
页数: | 1 |
摘要: | 议价经销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文件下达后,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价格全部放开,实行议购议销。同年5月31日,行署发出《切实加强林政管理的紧急通知》,实行林木采伐、木材销售和放行的“三证”制度。在林区凭采伐证砍伐木材,实行限额采伐。在市场上凭销售证出卖木材,林管站在木材交易市场上负责验证、检尺,监督双方依法交易。成交后,凭放行证运输木材。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些规定难以落实,乱砍滥伐禁而不止,林区秩序仍然混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完善,林区集体和个人生产的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的规定难以实施,因而基 |
关键词: | 木材市场管理 价格放开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