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313 |
颗粒名称: | 多家经营 |
分类号: | S7 |
页数: | 1 |
摘要: | 自由购销1950-1952年,区内参与木材市场经销的既有个体林农、私营木商,又有国家林业、供销部门和部分国家机关、部队等。由于多家经营,争相购销,一度造成乱砍滥伐,价格上涨,市场混乱。针对上述情况.江西省林业局和吉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加强了木材市场管理,责成赣西林区管理所对公私存山、存滩木材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审查。对某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无偿砍伐的木材,按照“谁砍伐谁退赔”的原则,如数照价偿还给林农。乱砍滥伐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市场混乱基本上得到控制,国营森工部门成为木材经销的主体。 |
关键词: | 木材市场管理 多家经营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