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培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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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301
颗粒名称: 竹林培育
分类号: S7
页数: 3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区内的毛竹为个体经营,多靠天然更新,自然生长,但在交通方便、毛竹运销量大和生产土纸槽多的竹林区,林农对毛竹生产、经营比较重视,并订有严格的乡规民约,护笋护竹,发展竹林生产。在一些缺少竹林的地区,农民则在丘陵岗地荒山上或村前村后的空隙地栽植母竹,培育竹林。1956年 6月,遂川县农林局组织两个工作组,对碧洲、巾石、衙前、新江4个重点毛竹产区乡进行了调查,摸清了 4个乡毛竹林面积、蓄积量和产销情况。遂川县为响应号召由县林业部门无偿提供母竹,集中连片造毛竹林550亩。经过摇梢的竹林雪压竹减少90%以上。
关键词: 林业 竹林培育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区内的毛竹为个体经营,多靠天然更新,自然生长,但在交通方便、毛竹运销量大和生产土纸槽多的竹林区,林农对毛竹生产、经营比较重视,并订有严格的乡规民约,护笋护竹,发展竹林生产。在一些缺少竹林的地区,农民则在丘陵岗地荒山上或村前村后的空隙地栽植母竹,培育竹林。
  新中国建立后,毛竹产区从天然更新逐步向人工培育方向发展,生产和利用门路不断扩大。1956年 6月,遂川县农林局组织两个工作组,对碧洲、巾石、衙前、新江4个重点毛竹产区乡进行了调查,摸清了 4个乡毛竹林面积、蓄积量和产销情况。同年,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派员会同遂川县干部对遂川县毛竹生产进行全面调查,并在《关于我省竹子生产情况和今后意见》的调查报告中,对遂川县竹子生产的情况和经营中只采伐不抚育、不造林,致使毛竹林质量低、效益差等问题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切实加强竹林抚育,合理采伐和营造新竹林等发展毛竹生产的具体措施,并对生产计划的安排,毛竹山价标准提出了改进意见。1962年3月,吉安专署发出《关于在清明节以前严禁挖春笋的紧急通知X 1963年5月, 万安县实行林农交售木竹给予奖售政策,每100根毛竹、200根篙竹奖售大米指标10千克、布票0. 33 米。1966年9月,专署商业处、农垦处、供销社办事处根据省商业厅、农垦厅、供销合作社《关于分配 1966年毛竹垦修任务和棉布、化肥奖售指标的通知》精神,下达给各县、场垦修任务4万亩,奖售棉布 5333米,化肥40吨的指标。另外,江西省还直接分配给设在安福县的省属武功山垦殖场竹林垦修任务 250亩,补助棉布33米、化肥0.25吨。自1971年开始,专区在每年下达林业生产计划时,均安排有毛竹垦修任务。60 -70年代,毛竹需求量不断增加,毛竹经营中存在近山、路旁、河边砍伐过多,远山、深山开发得少;收购竹制品计划偏大,以及任意采挖春笋,不留养母竹,破坏竹林资源等问题,致使毛竹资源下降。据泰和县林业局统计,1965年全县毛竹立竹蓄积量1029万根,1973年下降到900万根,减少 12.5% ;该县桥头公社西坑大队的竹林面积占全社毛竹面积的40%左右,1958年有毛竹100万根,1973 年仅70万根左右,下降了 30%。井冈山管理局下七公社于1965年调查有毛竹197万根,1973年亦下降了 30%。遂川、万安、安福等县毛竹资源也有一定程度减少。少数地方出现密林变疏林,大径毛竹变成小径毛竹或篙竹,有的竹林山变成了杂柴山。
  1972年,省农林垦殖局实行毛竹生产扶助办法,下拨扶助经费。1973年安排全区开发远山毛竹资源资金46万元,其中遂川县24万元,泰和县22万元。1975年省下拨给吉安专区扶助资金18万元,专区按竹林面积和1974年完成竹林生产实绩分配到县,用于有毛竹生产的国营林场、垦殖场和社队的竹林垦复、老林复壮、扩大毛竹资源等费用。自60年代起,全区各地除垦复原有竹林外,还营造了一些新竹林,如泰和县从1965〜1973年,共营造毛竹林2750亩;吉安县1966年栽竹15亩,1973年栽竹411 亩,1974年引种育苗,用实生苗造竹林4084. 5亩。1980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吉安时号召大种竹子。遂川县为响应号召由县林业部门无偿提供母竹,集中连片造毛竹林550亩。1984年,全区移栽母竹375.5亩;1985年新栽竹子127.5亩。
  1975年后,全区毛竹培育逐步由分散抚育、小面积栽培向基地化方向发展。1975年吉安县白云山林场在东固公社南源大队把荒废的300亩毛竹林开垦出来,铲除柴竟、杂草,进行松土培育,毛竹数量增多,竹径增粗。1975 - 1982年,白云山林场以东固公社南源大队为中心,将五公潭、同年岭、陶金坑、黄沙、瓦屋岭、雪积境、南源坑等地的1500亩竹林,由林场投资,除草松土,进行抚育,收益与大队分成。 1977〜1978年,在瓦屋岭进行毛竹摇梢试验(摇断竹梢2至3米),面积300亩。经过摇梢的竹林雪压竹减少90%以上。
  1977年,安福县七都林站与章庄公社三江大队采取评材作价,分年偿还的办法,用2. 5万元购买该大队残次竹林,由七都林站分期分批进行垦复和补栽,建设笋竹两用林基地。
  1978年,万安县建立毛竹基地三块,共计面积23.58万亩。当年投资20余万元,修筑林区公路、桥梁和板车道,开展大规模的药剂杀灭竹蝗。1983年投资1.2万元抚育竹林2200亩。1988年在西部毛竹林区建立国家与林农联营的棉津毛竹林场,并列入江西省发展笋竹两用林项目,拨给专项贴息贷款6万元,引种和科技推广费1万元,用于竹林更新改造。
  1984年,武功山林场的9400亩残次竹林列为省林业厅培育毛竹速生丰产林基地,拨款15万元对三天门毛竹林进行基地化经营。1985年完成毛竹垦复4000亩。经过垦复的竹林,新竹比垦复前粗壮,眉围由原来的23厘米,增加到29 -33厘米。
  1986年,井冈山市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毛竹资源开发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远山以培育高产笋用林为主,近山以培育笋、竹丰产林为主。对高产笋用林,采取深挖17厘米以上,施肥和钩梢等措施,并号字建档。至1990年,共完成项目任务3万亩。竹林经过垦复、钩梢等综合措施,由改造前每亩平均123株提高到172株,新竹生长由每亩22株提高到49株,平均胸径由8. 37厘米提高到& 76厘米。
  竹、笋加工产品的产值,1989年323. 98万元,平均每亩增值115.71元,投人产出比1 :8.22O 1986〜 1988年,茨坪分场改造1万亩毛竹林,产笋由每亩25千克提高到75千克;0.8万亩丰产林,产笋由每亩 75千克增至150千克,该场仅产笋就增收25万元,每亩增收45元,每个劳动工日增收6元。井冈山市除上述竹林按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外,其余5. 8万亩毛竹林1987、1988牟分别进行了一、二、三级经营,其中实行一级经营的,每年全垦或全铲抚育的0.4万亩,占全市毛竹林的8.5%;实行二级经营的, 即每年进行全割抚育,基本做到合理采伐的2.4万亩,占40% ;实行三级经营的,间隔数年不抚育或从未抚育,但基本控制乱采伐的约3万亩,占51.5%。通过上述改造和经营,井冈山市每年平均提供商品竹 (含加工用竹)25万根,平均每亩产商品竹4. 25根,每年提供商品笋75万~ 100万千克,平均每亩产笋 30千克,每年竹材加工、竹笋加工和以竹为原料造纸等产值400万元,每年的竹枝、竹笋、笋壳、笋干等竹类副产品收入45万元。
  1988年,遂川县在五指峰林场培育笋竹两用林,至1990年已建基地1万亩,也获得较好效益。
  1992年开始,吉水县林业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至1999年, 通过7年的精心研究探索,总结出一套切合本地实际的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新技术,推广面积达16. 8万亩,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已被全区广大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所掌握,成为群众性的生产项目。 1999年《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研究》获吉安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2年,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毛竹资源的通知),1994年,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区实施竹业工程,并于1995年4月21日在遂川县召开全区竹业工程工作会议。会议推广遂川县发展竹业生产经验,全面部署竹业工程建设工作。1996年以吉发〔1996〕6号文下发《中共吉安地委、吉安行署关于加快竹业工程建设的决定》,要求到2000年,全区竹林面积由当时的130万亩增加到200万亩,农村人口人均达到半亩竹林的目标。《吉安督查》不定期编发关于竹业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地委、行署还将竹业工程列入各县(市)经济目标考核内容。1995 ~ 1999年,全区完成毛竹低改面积89. 06万亩,新造毛竹面积19.1万亩,新造笋用竹面积0.76万亩。据1999年分类调查统计,全区竹林面积达到146.08万亩,其中毛竹面积有145.54万亩,活立竹19815.68万根。其中安福县有竹林面积30.04万亩,居全区之首;遂川县有竹林面积27.22万亩,列第二;万安县有竹林面积27.26万亩,列第三。毛竹蓄积量遂川县最多, 有3956.59万根;万安位居第二,有2779.16万根;安福县第三位,有2760.78万根。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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