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森林培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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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29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森林培育
分类号: S722
页数: 10
摘要: 境内森林培育,主要包括幼林抚育、杉木幼龄林抚育间伐、油茶林垦复、竹林培育和封山育林等方面。幼林抚育新中国建立前,区内广大林农,对杉木林的培育积累了丰富经验,林农概括为“三道蹶头九道镰”。在造林后的连续3年,每年深挖抚育幼林一次。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政领导和林业部门把幼林抚育管理列为巩固造林成果,培育速生丰产林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来抓。是年,全区完成了 21.6万亩幼林抚育任务。1965年9月17日,地委、专署发出《关于迅速开展秋季育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争取在秋收前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育林生产计划,其中幼林抚育35万亩。
关键词: 树木育种 森林培育

内容

境内森林培育,主要包括幼林抚育、杉木幼龄林抚育间伐、油茶林垦复、竹林培育和封山育林等方面。
  幼林抚育新中国建立前,区内广大林农,对杉木林的培育积累了丰富经验,林农概括为“三道蹶头九道镰”。 在造林后的连续3年,每年深挖抚育幼林一次。种植在缓坡山地的幼林,多数间种农作物3年,以耕代抚;幼林郁闭成林直至部分林开花结实期间,定期地进行抚育间伐,斩除林内杂草、灌木、藤蔓和抹芽除萌,砍伐丛生木和过密的立木、病腐木、断梢木、弯曲木等。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政领导和林业部门把幼林抚育管理列为巩固造林成果,培育速生丰产林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来抓。1955年6月19 ~30日,泰和县人民委员会在沙村、津洞分片召开森林抚育会议,参加会议的林农代表61人,专门讨论杉木抚育,油茶垦复和封山育林工作。是年9月,吉安专员公署通知吉安、遂川两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工作组检查造林成活率;11月批转两县《关于经检查造林成活率不高的报告》,要求全区利用冬季农闲季节,按照“谁造林谁抚育”的要求,抓好幼林抚育。是年,全区完成了 21.6万亩幼林抚育任务。1959年12月14日,新干县人民委员会为推动全县幼林抚育工作,专门总结推广黎山林场杉木幼林抚育管理的经验。该场新造幼林第一年割草,条宽1米,将割除的杂草铺于树莞下;第二年在植株周围松土,由外而内,内浅外深,切忌锄伤树根;第三、第四年割草、松土交错进行, 宜至新林郁闭成林为止。就全区而言,幼林抚育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重造轻管”偏向。武功山林场 1954〜1958年造林9.44万亩,由于造林整地粗放,特别忽视抚育管理,只保留了一些零星幼树,成活率很低。吉水县芦溪岭林场,1956 - 1959年造杉木林1.88万亩,马尾松林0.03万亩,同期幼林抚育只有 0. 644万亩,仅占新造幼林面积的33.7% ₀ 1958 - 1962年,由于“大跃进”运动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区的幼林抚育工作,面积不实,忽视质量,有的地方处于停顿状态。
  1964年,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员公署制定《吉安专区1965年和“三五"(1966〜1970)期间农业发展规划》,要求“三五”期间,全区幼林抚育1.98万亩,并提出“管字当头,抚造并举、采育结合,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并举,集体造林与国营造林并举,以集体造林为主”的方针。3月,吉安专员公署组织专、县、 场三级林业干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12个国营林场(包括省属井冈山、武功山垦殖场和泰和县大岭山垦殖场林业分场)新造幼林和幼林抚育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国营林场新造幼林大部分没有及时抚育。如永新县七溪岭林场,1963年以前的幼林抚育只占同期造林面积的34%,同时也发现了新干县黎山林场经验。通过检查对国营和社队林场的幼林抚育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是年秋冬,遂川县完成幼林抚育5. 34万亩,其中国营林场(包括采育林场、垦殖场林场)1.8万亩、社队集体 3. 54万亩,国营林场的幼林抚育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
  1965年9月17日,地委、专署发出《关于迅速开展秋季育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争取在秋收前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育林生产计划,其中幼林抚育35万亩。10月15日,专署商业处、农林垦殖处和粮食局发出《关于迹地更新、造林、抚育实行奖售物资的联合通知》。全区共拨出贸易粮17.57万千克、布票 3.79万米支持营林生产,每完成幼林抚育1亩,给国营林场奖售贸易粮0.25千克、布票7厘米,集体奖售布票7厘米。
  60年代初,遂川县从乙种育林费中拨款,按每亩0.5元的标准对集体林场予以补助,70年代补助标准提高到1元。到1990年,全县共补助乡村集体幼林抚育资金151.06万元。1966年,专署农林垦殖处针对各县和国营林场幼林抚育质量好坏不一和经费使用上的弊端,特制定《吉安专区幼林抚育定额》,分别不同山场等级和造林整地方式,提出不同抚育方式、每亩用工量和抚育金额,供国营林场和社队制订幼林抚育计划与进行检查验收作依据,进一步加强了幼林抚育的生产、技术和资金管理,提高了抚育质量。
  1966 - 1976年,全区幼林抚育管理工作遭遇“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但仍未中断。在此期间,吉水县芦溪岭林场每年平均造林1513亩,幼林抚育8503亩,造林与幼林抚育比例为1: 5. 6;永新县七溪岭林场,1964年以后,造林与幼林抚育比例为1: 6.5O 1975年,专区农林垦殖局拨出社队集体杉木用材基地幼林抚育补助费74677元,要求抚育面积74677亩。泰和县桥头公社蕉坑林场于1965年开始更新造林, 到1990年共更新营造杉林10350亩。该场坚持年年造林,年年抚育,造管并举,林场新增杉木蓄积量达 72450立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区幼林抚育每年超100万亩。1979年6月14 - 16日,行署召开育林工作会议,专门部署1979年幼林抚育、中幼林间伐和油茶垦复任务。1980年6月13日,行署发出《关于迅速开展夏季幼林抚育工作的通知>o 1981年3月17日,遂川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幼林管理、巩固造林成果的决定》,全县30个公社成立了林管站,大队建立林管会,生产队建立林管组,实行造林与幼林抚育相结合的生产责任制,造林、抚育的经费补助,经公社林管站检查验收后支付。 是年6月,地委、行署由分管林业的领导带领各县(市)农办主任、农林垦殖局长,深入到新干、吉水、 永丰等县新造林地现场检查幼林生长状况,并与林场职工、社队干部、群众座谈讨论幼林抚育工作。 峡江县林业局赵志文就杉木幼林抚育时间、方法与杉木生长关系,设立标准地,进行对比调查,采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计算相关因子,证明在山场等级和抚育方法相同条件下,5月、6月抚育的比7月以后抚育的年平均生长高度大于14.75厘米;山场等级相同抚育时间相同,全面除草松土与全面刈草不松土,年平均生长高度大于14.25厘米。井冈山市林业局朱才熙在该市黄坳、下七和拿山等地调查,其林木生长规律与赵志文调查基本一致。赵、朱两人的意见是:根据吉安地区自然地理条件,7月、8月抚育,除抑制杂草繁衍效果较好外,对提高土壤蓄水作用、改良土壤结构和增加土壤肥力等方面,都不及5月、6月抚育的好。
  1982年,随着用材林基地和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建设的开展,全区幼林抚育对象,由单一杉木林,发展到杉木、油茶、湿地松、马尾松、樟、木荷等多树种的幼林抚育管理。抚育次数由一年抚育一次,发展到速生丰产林和山谷中土壤肥沃、杂草生长快的幼林一年抚育两次,种在原生长小山竹、芭茅山地的幼林, 则深挖竹根和芭茅蒐。抚育面积到70年代后期,特别是80年代成倍扩大,先是每年超过100万亩,而至 1988.1989年,则超过200万亩,抚育方法也有较大改进。安福县陈山林场从1987 ~ 1990年,共造林 13304亩,该场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进行抚育:一是除草松土;二是补植;三是除萌菓;四是保留有利杉木林分生长环境的阔叶树;五是严禁放牧樵采,禁止打枝。遂川县云岭林场1988年造林14057亩,其中速生丰产林7585.4亩,当年幼林抚育33000亩(次);1989年造林17400亩,其中速生丰产林6787亩,当年幼林抚育(包括1988年营造的幼林)82000亩(次);1990年造林21368亩,其中速生丰产林21019亩, 幼林抚育(包括1988年,1989年营造的新林)11.3万亩。由于造林和抚育抓得好,该场新造幼林年生长量最高达1.84米。营造的速生丰产林,有的三年就郁闭成林,经省、地、县、场联合达标检查验收组验收,1988年J990年分别为江西省第一名,1989年为第二名' 1995年地区林业局制定了《吉安地区新造林抚育检查验收实施方法》,吉水县人民政府每年对新造林抚育进行检查评比,促进了幼林抚育工作的开展。1996年全省新造林抚育现场会在吉水县召开,省林业厅厅长吴志清参观白沙林场等现场后给予了高度评价,吉安地区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1950 ~ 1999年,全区累计完成幼林抚育面积4940. 33万亩(次)。
  表10-3-7 1950 - 1999年吉安地区幼林抚育面积单位:万亩(次) 年份面积年份面积年份面积历年合计 4940.33 1960 18.01 1971 48. 161950 5.59 1961 12.93 1972 59.12 1951 7. 19 1962 13.54 1973 70.13 1952 1. 16 1963 13.74 1974 67.12 1953 17.09 1964 19.58 1975 71.82 1954 15.29 1965 32.08 1976 90.80 1955 21.60 1966 36.17 1977 83.05 1956 30.31 1967 38.94 1978 109.951957 53.94 1968 32.68 1979 104.901958 8.57 1969 49.24 1980 121.911959 18.59 1970 49.77 1981 103.85续表年份面积年份面积年份面积 1982 105.16 1988 216.99 1994 365 1983 131.40 1989 220.72 1995 245.3 1984 141.61 1990 195.17 1996 325.531985 147.54 1991 166.7 1997 158.161986 143.35 1992 235.35 1998 114.151987 184.42 1993 343.19 1999 73.77 杉木幼龄林抚育间伐区内杉木人工幼龄林抚育间伐从70年代初始。1973年夏季,新干县黎山林场在香炉山分区对1958 年营造的杉木人工林进行第一次间伐。1974年,永新县七溪岭林场对1964年在大塘分区营造的杉木林,进行首次间伐。两场因缺乏经验,两年间伐面积都不大。1975年3月20日至5月10日,由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选择吉安县天河采育林场进行杉木人工林抚育间伐试点,总结出适合全区杉木人工林抚育间伐的技术规程。5月,地区农林垦殖局根据专区林科所提供的试点工作报告,在吉安县天河采育林场召开全区杉木人工林抚育间伐现场会,一边组织与会人员讨论试点工作报告中有关技术要点,一边到现场参观,从理论和实践上培训干部,提髙们对抚育间伐的技术水平。会议还要求所有国营林场,对已经郁闭成林的杉木人工林,由点到面,开展抚育间伐工作。是年,全区15个林场普遍开展了抚育间伐。1976年7月5日,地区农林垦殖局对抚育间伐计划和产品处理、价格等问题,提岀了具体意见,要求各林场必须按照地区批准的作业设计任务书进行作业,禁止在设计任务书规定以外的山场砍伐,严禁向社会上收购小径材充作间伐材出卖。间伐中生产的规格材,统一纳入国家计划分配,由需材单位持上级林业部门调拨通知单,到林场自行调材,按国家调拨价结算;非规格材,也由省和地区统一安排,就地调运,价格面议。由于适当调高了间伐材的价格,初步调动了国营林场抚育间伐的积极性。1977年、1978 年因交通不便,间伐材运输困难,影响抚育间伐工作的开展。1979年,林业部为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推动中幼龄林抚育间伐工作,特安排了专项投资,扶助国营林场中幼龄林抚育间伐。1979〜1987年,国家共给吉安地区国营林场人工林抚育间伐专项投资501.3万元,下达抚育间伐面积164714亩,其中深挖抚育 (包括施肥)45217亩,生产木材36674立方米,修建林区公路42. 9千米,林道30. 8千米,兴建职工宿舍 2800平方米,购置运材汽车9辆。1987年投资70万元,改由国家预算内“拨改贷”形式予以投资。上述投资和各项任务,先后由七溪岭、青原山、黎山、武功山、宁冈、官山、芦溪岭、北华山、周岭、大乐坪、五指峰等11个营林林场承担完成。
  1981年以后,中央和江西省先后出台:国营林场在抚育间伐期间收入不上交,以林养林,国营林场间伐材加价30%,国营林场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项目所得利润不征所得税等扶持政策。1983年5月17日吉安行署农林垦殖处向省林业厅请示,经同意,外销间伐材规格适当调整放宽,一般间伐杉条放宽到8 厘米以下(含8厘米),松条放宽到12厘米以下(含12厘米),上述11个林场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每年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继而全区采育林场、垦殖场林场和社队林场对进入间伐期杉木人工林都开展了抚育间伐工作,每年抚育间伐面积15万亩。1988〜1990年共抚育间伐面积49. 2万亩,生产间伐材 33.16万立方米,6厘米以下的小径材4.65万立方米。在80年代中后期,部分国营林场对一些生长差的低产林,逐步进行了改造。据武功山、七溪岭、芦溪岭、官山等四个林场统计,到1990年,低产林改造3. 2 万亩,生产木材7.6万立方米。
  1978年10月28日,国家林业部颁发了《国有林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技术试行规程》。地区农林垦殖局要求各县(市)根据林业部的《规程》进一步加强林业调查设计工作,所有杉木林分抚育间伐,必须搞好作业设计,编制设计任务书,报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作业。
  1983年5月5日,地区农林垦殖处在全区次生林改造现场会议上讨论决定,凡有间伐任务的林场, 必须培训号树员和伐木工人(包括社会民工),提高作业人员思想认识和技术水平;国营林场必须由林场工人伐木,社会民工运材,必须建立检查验收和奖惩制度。在环环抓好间伐的同时,许多林场将部分间伐后的林分,进行了深挖抚育和重点施肥,培育成速生丰产林。根据1982 ~ 1987年国家重点投资的11 个国营林场统计,共深挖抚育和施肥4. 52万亩。
  据官山林场和七溪岭林场的观测记载,两场抚育间伐后的杉木人工林,每亩年生长量,比未抚育间伐的增长0.2 ~0.3立方米。新干县黎山林场1973年抚育间伐的杉木人工林,1984年主伐时,规格材达94%,而未经过抚育间伐的仅68% ₀ 1994年开始,地区把杉、松人工幼林抚育间伐作为林业生产的重要工作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并进行考核。但由于杉、松人工林抚育间伐成本高,间伐材收入低,入不敷出,加上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相关政策不活、间伐材列抵采伐限额等问题的制约,全区尚有相当部分已进入间伐期的林分未能及时间伐。据1999年调查统计,全区进入间伐期的杉、松人工中幼林达750万亩,亟待间伐的杉、松人工中幼林达到570万亩。
  油茶林垦复油茶是区内的重要经济林。“七铲金八铲银”成了林区油茶林垦复的传统,重点产区实行一年一小修、三年垦一次,并相沿成习。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发展油茶生产的措施,使新造油茶林逐渐增加,垦复油茶山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扩大提高,茶油产量也稳中有增。1951年,吉安专员公署要求各县发动农民垦复荒芜的油茶山,中耕熟山,补植稀疏林。1956年成立高级农林业生产合作社时,油茶林作价入社,由集体经营。合作社把大力垦复油茶山列为农业生产重要内容。1956年全区垦复油茶山61.8万亩。1957年5 月和6月,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员公署相继发出《关于突击垦复油茶山的指示》和《关于开展夏季垦复油茶山的补充指示》,要求抓紧早稻插秧后的空隙,安排劳动力,开展夏季垦复油茶林。1957年11月,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核定吉安专区发放垦复100万亩油茶林的贷款226万元,并规定贷款偿还期从第六年开始还10%,第七年还20%,第八年还30%,第九年还40%。专署按照各县垦山任务分配给吉安县15. 63 万元,垦山6万亩;吉水县27. 86万元,垦山10. 6万亩;峡江县15. 28万元,垦山5. 8万亩;新干县5. 73 万元,垦山2.2万亩;永丰县26万元,垦山10万亩;泰和县31.2万元,垦山12万亩;万安县18. 2万元, 垦山7万亩;遂川县57.2万元,垦山22万亩;安福县15. 6万元,垦山6万亩;永新县15. 6万元,垦山6 万亩;莲花县19.5万元,垦山7.5万亩;宁冈县18.2万元,垦山7万亩。各县及时下拨贷款,帮助农民添置垦山工具,掀起了冬季垦山高潮。当年全区垦复油茶山55万余亩。各县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由于坚持连年垦山,1958年全区油茶硕果累累。但因全民大搞钢铁,未能及时采摘, 大量油茶籽脱落在山上,造成很大浪费。人民公社化以后,油茶山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经营,取消了股金分红,社员按劳动工分计酬分配,加上山区大批劳力调出山外兴修水利和大炼钢铁,垦山工作有所放松。 1961年9月,专署召开全区油茶生产会议,在总结发展油茶生产成绩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以垦复油茶山为主,制订了七年恢复和发展油茶生产的初步规划。专署和各县人民委员会,针对三年自然灾害农村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对垦复油茶山继续发放无息贷款和实行物资奖励,加以扶助。1962年、1963 年,全区发放油茶贷款167万元,其中长期贷款64万元,补助垦山大米指标(不包括社队储备粮)76万千克,奖售收购茶油棉布16438米,针织品26291米,棉花3304千克,食糖26775千克,煤油11831千克。 万安县除做好专署核定的油茶生产无息贷款的发放工作外,还从其他农贷中挤出23万元贷给大队、生产队扶助垦修油茶林。林业、商业、手工业等部门也派出职工和技术干部深入油茶林区修理垦山工具, 供应物品,进行技术指导。由于上下一致努力,全区1962年垦修油茶山124万亩,1963年垦修油茶山 179万亩。油茶重点产区的永丰县龙冈公社,遂川县沙田、巾石公社,万安县下造公社,莲花县南岭公社, 吉安县东固公社,泰和县迥龙公社等,做到熟茶山一年一修,还复垦了一部分或大部分荒茶山。由于大抓了垦山工作,全区油茶籽产量逐步回升,1963年总产量289万千克,比1962年增产60%,有的社队超过了历史最高年产量。永丰县龙冈公社1956 - 1963年,垦复荒芜油茶山4. 39万亩,茶油产量比新中国建立前翻了两番,每年平均卖给国家茶油80150千克,1964年受到林业部的奖励。永丰县下庄公社水源大队东家生产队,1963年茶油产量达1386千克,比1949年增产20倍,全队21人,除每人留足6千克食油外,卖给国家茶油1260千克,人均60千克,成为江西省人均提供商品油最多的生产队。:1964年5月, 专署在永丰县龙冈公社召开油茶生产现场会,推广龙冈公社抓紧深挖垦修油茶山,提高地力,挖掘油茶生产潜力的经验。1965年8月,江西省油茶生产科研协作会议在永丰县龙冈公社公开,确定在龙冈公社建立成林样板基地7万亩,采取深挖抚育、条垦作带、良种补植、病虫害防治和适量施肥等措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1965 ~ 1970年,全区完成油茶山垦修1200万亩(次),其中深挖垦修茶山310万亩(次)。 1972年,全区油茶籽增到3749. 84万千克。但从1973年以后,全区普遍放松了油茶山垦修工作,茶山逐渐荒芜,产量连年下降。1976年全区只产油茶籽654. 83万千克,比1972年下降了 5倍。
  1976年11月,江西省农林垦殖局下达《关于油茶基地专项贷款生产任务的安排和建立验收制度的通知》,是年至1978年,安排给永丰县贷款10万元,垦复油茶山3.4万亩;泰和县贷款7万元,垦复油茶山2.4万亩。1977年5月,专区革委会在永丰县召开油茶生产座谈会,要求全面垦复现有油茶山,着重抓好低产老林改造,并确定遂川等8个县、44个公社、248个大队、429个生产队为全区低产老油茶林改造基地,并采取了一系列奖励措施。1977 - 1980年全区垦复油茶山1121万亩(次),改造低产林122万亩。1979年老林改造成绩突出,分别完成深挖垦山20. 7万亩,稀林补植25. 5万亩,建立“三保山”(保水、保土、保肥)19.7万亩。改造面积超过万亩的有永丰县,超过千亩的公社有泰和县老营盘,永丰县龙冈、沙溪、君埠、藤田、上固、瑶田和莲花县花塘、升坊、三板桥等。遂川县对低产老油茶林改造按照“按质评等,按等评价,验收付款”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吉安县1979 ~ 1981年,针对重点产区东固公社老油茶林的病、老、残、杂、低的情况,采取环山水平条垦,带面外高内低或挖蓄水坑和鱼鳞坑等低改措施,改造低产林800亩,每亩补助8元。改造后的茶油产量比改造前增加25% ₀永丰县把老油茶山的改造任务落实到户,采取按工分奖售大米,补助经费统归完成改造任务的社员所有。1981年,省科委、省民政厅将吉安县东固、永丰县龙冈两地列为老区油茶林改造的重点公社,各改造老茶林100亩,每亩投资100 元。1988年后,全区除重点林区和国营林场油茶林仍坚持一年一铲修外,不少地方因经营油茶经济效益低而放松了管理,使油茶山荒芜,产量下降。1990年,国家将油茶低产林改造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遂川县被列入低改工程县,低改面积4. 1万亩,每亩投资60元,资金由中央和地方筹集,各占50%。 在地方自筹资金中,由省、地、县三级按3: 3: 4配套,其中县级40%,由群众投劳。中央投资中,50%无偿,50%有偿,有偿部分从低改后第7年开始还款,每年偿还20% ,至第11年还清。归还的资金,中央不收回,留归地方作为林业发展基金。工程采用林地清理、深挖垦复、修枝整形、稀林良种补植、密林疏伐、 合理施肥、立体经营、放蜂授粉,以及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改造,复壮林分,提高油茶产量,到1993年完成低改4.24万亩。1993〜1995年,在永新、安福、遂川、永丰又实施了第二期油茶低改项目,完成低改任务7.02万亩。
  竹林培育新中国建立前,区内的毛竹为个体经营,多靠天然更新,自然生长,但在交通方便、毛竹运销量大和生产土纸槽多的竹林区,林农对毛竹生产、经营比较重视,并订有严格的乡规民约,护笋护竹,发展竹林生产。在一些缺少竹林的地区,农民则在丘陵岗地荒山上或村前村后的空隙地栽植母竹,培育竹林。
  新中国建立后,毛竹产区从天然更新逐步向人工培育方向发展,生产和利用门路不断扩大。1956年 6月,遂川县农林局组织两个工作组,对碧洲、巾石、衙前、新江4个重点毛竹产区乡进行了调查,摸清了 4个乡毛竹林面积、蓄积量和产销情况。同年,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派员会同遂川县干部对遂川县毛竹生产进行全面调查,并在《关于我省竹子生产情况和今后意见》的调查报告中,对遂川县竹子生产的情况和经营中只采伐不抚育、不造林,致使毛竹林质量低、效益差等问题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切实加强竹林抚育,合理采伐和营造新竹林等发展毛竹生产的具体措施,并对生产计划的安排,毛竹山价标准提出了改进意见。1962年3月,吉安专署发出《关于在清明节以前严禁挖春笋的紧急通知X 1963年5月, 万安县实行林农交售木竹给予奖售政策,每100根毛竹、200根篙竹奖售大米指标10千克、布票0. 33 米。1966年9月,专署商业处、农垦处、供销社办事处根据省商业厅、农垦厅、供销合作社《关于分配 1966年毛竹垦修任务和棉布、化肥奖售指标的通知》精神,下达给各县、场垦修任务4万亩,奖售棉布 5333米,化肥40吨的指标。另外,江西省还直接分配给设在安福县的省属武功山垦殖场竹林垦修任务 250亩,补助棉布33米、化肥0.25吨。自1971年开始,专区在每年下达林业生产计划时,均安排有毛竹垦修任务。60 -70年代,毛竹需求量不断增加,毛竹经营中存在近山、路旁、河边砍伐过多,远山、深山开发得少;收购竹制品计划偏大,以及任意采挖春笋,不留养母竹,破坏竹林资源等问题,致使毛竹资源下降。据泰和县林业局统计,1965年全县毛竹立竹蓄积量1029万根,1973年下降到900万根,减少 12.5% ;该县桥头公社西坑大队的竹林面积占全社毛竹面积的40%左右,1958年有毛竹100万根,1973 年仅70万根左右,下降了 30%。井冈山管理局下七公社于1965年调查有毛竹197万根,1973年亦下降了 30%。遂川、万安、安福等县毛竹资源也有一定程度减少。少数地方出现密林变疏林,大径毛竹变成小径毛竹或篙竹,有的竹林山变成了杂柴山。
  1972年,省农林垦殖局实行毛竹生产扶助办法,下拨扶助经费。1973年安排全区开发远山毛竹资源资金46万元,其中遂川县24万元,泰和县22万元。1975年省下拨给吉安专区扶助资金18万元,专区按竹林面积和1974年完成竹林生产实绩分配到县,用于有毛竹生产的国营林场、垦殖场和社队的竹林垦复、老林复壮、扩大毛竹资源等费用。自60年代起,全区各地除垦复原有竹林外,还营造了一些新竹林,如泰和县从1965〜1973年,共营造毛竹林2750亩;吉安县1966年栽竹15亩,1973年栽竹411 亩,1974年引种育苗,用实生苗造竹林4084. 5亩。1980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吉安时号召大种竹子。遂川县为响应号召由县林业部门无偿提供母竹,集中连片造毛竹林550亩。1984年,全区移栽母竹375.5亩;1985年新栽竹子127.5亩。
  1975年后,全区毛竹培育逐步由分散抚育、小面积栽培向基地化方向发展。1975年吉安县白云山林场在东固公社南源大队把荒废的300亩毛竹林开垦出来,铲除柴竟、杂草,进行松土培育,毛竹数量增多,竹径增粗。1975 - 1982年,白云山林场以东固公社南源大队为中心,将五公潭、同年岭、陶金坑、黄沙、瓦屋岭、雪积境、南源坑等地的1500亩竹林,由林场投资,除草松土,进行抚育,收益与大队分成。 1977〜1978年,在瓦屋岭进行毛竹摇梢试验(摇断竹梢2至3米),面积300亩。经过摇梢的竹林雪压竹减少90%以上。
  1977年,安福县七都林站与章庄公社三江大队采取评材作价,分年偿还的办法,用2. 5万元购买该大队残次竹林,由七都林站分期分批进行垦复和补栽,建设笋竹两用林基地。
  1978年,万安县建立毛竹基地三块,共计面积23.58万亩。当年投资20余万元,修筑林区公路、桥梁和板车道,开展大规模的药剂杀灭竹蝗。1983年投资1.2万元抚育竹林2200亩。1988年在西部毛竹林区建立国家与林农联营的棉津毛竹林场,并列入江西省发展笋竹两用林项目,拨给专项贴息贷款6万元,引种和科技推广费1万元,用于竹林更新改造。
  1984年,武功山林场的9400亩残次竹林列为省林业厅培育毛竹速生丰产林基地,拨款15万元对三天门毛竹林进行基地化经营。1985年完成毛竹垦复4000亩。经过垦复的竹林,新竹比垦复前粗壮,眉围由原来的23厘米,增加到29 -33厘米。
  1986年,井冈山市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毛竹资源开发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远山以培育高产笋用林为主,近山以培育笋、竹丰产林为主。对高产笋用林,采取深挖17厘米以上,施肥和钩梢等措施,并号字建档。至1990年,共完成项目任务3万亩。竹林经过垦复、钩梢等综合措施,由改造前每亩平均123株提高到172株,新竹生长由每亩22株提高到49株,平均胸径由8. 37厘米提高到& 76厘米。竹、笋加工产品的产值,1989年323. 98万元,平均每亩增值115.71元,投人产出比1 :8.22O 1986〜 1988年,茨坪分场改造1万亩毛竹林,产笋由每亩25千克提高到75千克;0.8万亩丰产林,产笋由每亩 75千克增至150千克,该场仅产笋就增收25万元,每亩增收45元,每个劳动工日增收6元。井冈山市除上述竹林按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外,其余5. 8万亩毛竹林1987、1988牟分别进行了一、二、三级经营,其中实行一级经营的,每年全垦或全铲抚育的0.4万亩,占全市毛竹林的8.5%;实行二级经营的, 即每年进行全割抚育,基本做到合理采伐的2.4万亩,占40% ;实行三级经营的,间隔数年不抚育或从未抚育,但基本控制乱采伐的约3万亩,占51.5%。通过上述改造和经营,井冈山市每年平均提供商品竹 (含加工用竹)25万根,平均每亩产商品竹4. 25根,每年提供商品笋75万~ 100万千克,平均每亩产笋 30千克,每年竹材加工、竹笋加工和以竹为原料造纸等产值400万元,每年的竹枝、竹笋、笋壳、笋干等竹类副产品收入45万元。
  1988年,遂川县在五指峰林场培育笋竹两用林,至1990年已建基地1万亩,也获得较好效益。
  1992年开始,吉水县林业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至1999年, 通过7年的精心研究探索,总结出一套切合本地实际的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新技术,推广面积达16. 8万亩,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已被全区广大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所掌握,成为群众性的生产项目。 1999年《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研究》获吉安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2年,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毛竹资源的通知),1994年,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区实施竹业工程,并于1995年4月21日在遂川县召开全区竹业工程工作会议。会议推广遂川县发展竹业生产经验,全面部署竹业工程建设工作。1996年以吉发〔1996〕6号文下发《中共吉安地委、吉安行署关于加快竹业工程建设的决定》,要求到2000年,全区竹林面积由当时的130万亩增加到200万亩,农村人口人均达到半亩竹林的目标。《吉安督查》不定期编发关于竹业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地委、行署还将竹业工程列入各县(市)经济目标考核内容。1995 ~ 1999年,全区完成毛竹低改面积89. 06万亩,新造毛竹面积19.1万亩,新造笋用竹面积0.76万亩。据1999年分类调查统计,全区竹林面积达到146.08万亩,其中毛竹面积有145.54万亩,活立竹19815.68万根。其中安福县有竹林面积30.04万亩,居全区之首;遂川县有竹林面积27.22万亩,列第二;万安县有竹林面积27.26万亩,列第三。毛竹蓄积量遂川县最多, 有3956.59万根;万安位居第二,有2779.16万根;安福县第三位,有2760.78万根。
  封山育林境内自古民间设有禁山会或称约会,实行封山育林。民国以前,各地禁山会多以宗族姓氏或自然村或联村设置。清嘉庆十一年(1806)七月初一,遂川县左安全乡同立禁约,订约十条,刊刻约规的石碑两侧刻有“国法固能维世道,王章真可范人心”对联一副,言简意赅地说明了乡规民约与国法相辅相成的关系和教化作用。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莲花县邓家村禁约如下:“立约为严禁后城下砂事,本族自明迄今数百年,余其赖后城下砂之长禁培养者固也,后山栽列樟树、松树、枫树、荷树各色,为护荫住居之计; 至若一带茶树,为日用膏火之需,自宜多守本业,毋相侵犯。恐族下有不暗子孙,将树砍作柴薪,即鸣鼓告词,初犯罚银一两,再犯重罚之外更杖四十。倘恃横不遵族规者,合族鸣公治禁戒严,而人心知慎。庶几后城下砂永保无虞,祖业得以永安,屋场亦赖托庇矣。戒约谨立。”乡规民约律例甚严,轻则罚金、罚粮,重则杀猪备酒宴请乡民。莲花县高洲乡高洲村一富户的长工一次在后山上砍了一棵松树,被发现, 需要按规定处罚,但考虑长工穷,则责成这富户办酒席三十二桌,宴请全村男女,以示受罚。据吉水县金滩康氏家谱略记:金滩靠近赣江,清朝中叶康懋林聚集宗人,在金滩种植樟树,以固岸基,植树后全村合议禁约,有拔掉或砍伐一株者,以处死沥祭树。栽树之初,康懋林第五子首犯,他毫不姑息,按禁约斩亲子以殉,大众肃然。自后无一人拾一枝一叶,因而樟树成林,历数百年而益茂。1941年二月初二,江西省政府颁发《江西省设立禁山会准则》,即以一保、二保或一乡、二乡划定封育区,联合建立禁山会,禁山会管理的山林各有侧重,有的专封“后龙山”、“风水树”和防护林,有的封木山、茶山、竹山和柴山。莲花县的约会每年主管开山、禁山时令。竹林资源丰富的寒山、神泉等乡,每年立冬前还要做笋会(禁笋会),禁止村民进山挖笋。1943年4月,遂川县鹏博乡、泉江镇联合建立禁山会,实行理事会制度,公推会长,订有乡规民约。
  新中国建立后,境内根据中央“普遍护林、重点造林”的方针,把封山育林作为绿化荒山,增加森林资源的重要措施。除传承民间封山育林的经验外,还把封山育林的范围扩大到可以飞子成林、萌芽更新和引鞭育竹的山丘地区。1950〜1952年,全区封山育林8万亩,超过同期人工造林9229亩的8倍多。 1952年宁冈县人民政府对土地改革中依法收归国有的24块山林,每块委派专职护林员看山,并实行封山育林,禁止人畜进山毁坏林木。1953年永新县山区成立了护林委员会,由一名合作社副主任兼任主任委员,挑选身强体壮、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的贫下中农担任护林员,巡山护林;有的农林业生产合作社在山上建造看山棚,固定护林员常年住棚守山,农林业生产合作社按看管山林面积记工分,按劳分配。 1954年峡江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防火护林育林的通知》,要求所有残次林或有野生树的荒山,都实行封禁,四周竖禁牌,不准人畜践踏,以保护幼树生长。1957年吉安专员公署部署全区封山育林31.9 万亩。
  1958年,在“大炼钢铁”中,大肆砍伐森林,一些长期封禁的风景林和“四旁”树,也大量被砍,造成大量林木被毁,严重地挫伤了人民群众封山育林的积极性。I960 - 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山区群众为解决吃饭问题,有的毁林开荒种粮,有的砍树卖木买粮,封山育林无法实施。
  1964年11月,专署召开全区林业工作会议,重新强调封山育林。要求对水土流失地区、公路两旁、 河流两岸、水库周围1千米以内的山林、新造幼林以及专门留作采种用的母树林等,全部划为长期性封山育林区,坚决制止砍伐村庄风景林和“四旁”树,做到严格封山,积极育林,及时抚育幼林,改造次生林, 补植稀林。会议还要求集中连片封禁的山林,设专职或兼职护林员看山,零星分散的采取定山场、定报酬、定奖励办法,包给近山贫下中农看管。1965年10月12日,永新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切实做好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的布告》,号召全县人民按照区、社、大队的规划,遵守约规,搞好封山育林。同年遂川县人民委员会印发、张贴《封山育林布告》5500张。新干县人民委员会于1964年4月9日和1965 年11月28日,连续发出文件,部署封山育林工作。许多公社、大队成立了护林组织,制定了乡规民约和奖惩制度,并设专人看山执约。宁冈县大陇公社楼下大队制定“五禁五改”(禁止放火烧山、改割青泯肥为种绿肥红花草;禁止放火烧田岸,改为铲田岸;禁止乱砍林木,改为批准砍伐;禁止乱砍竹子和杂木棍搞副业,改为发展家庭养殖业;禁止毁林开荒,改为利用空隙地种菜)的封山育林公约。1963 - 1966年, 全区封山育林面积208. 2万亩(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粮为纲”,毁林种粮,错误地把封山育林视为一种“靠天吃饭”、“懒汉懦夫”的落后生产方式加以批判,加之“扩社并队”,山林权属被打乱,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摒弃,使原封的山林再次遭到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封山育林逐渐走上正轨。1979年4月,遂川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封山育林的通知》;1981年新干县为处理好封山育林与大量砍伐木柴烧砖瓦的矛盾,专门召开以煤代柴烧砖瓦的工作会议,并下发会议纪要,通知全县禁止用木柴烧砖瓦。1983年2月19日,行署在全区造林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县(市)和农村人民公社,必须因地制宜,分别采取全封、半封、轮封和按季节封等形式进行封山育林。峡江、万安、吉水等县规定,凡全封山林,不准砍树、割茅草,不准放牧和垦种;半封山林只许砍地柴、割茅草,不准砍树打枝、挖树根、铲草皮;轮封山林分区划片,轮流封禁,一般2〜3年轮换一次;油茶山、竹山,多按季节封禁,禁止乱摘茶子、乱挖春笋;薪炭林(柴山)多在春夏秋季封山,冬季开山, 规定统一开山日期,统一割草、劈树枝,统一分配柴草。为了解决农村炊事能源日益紧张的矛盾,巩固封山育林成果,万安县顺峰公社从1981年起,由公社机关带头,动员全乡村村户户改建节柴灶,只准烧茅草,不准烧树木和树枝。1982年安福县北华山林场,1987年峡江县林业局分别开办蜂窝煤厂,向城镇居民供应煤炭,以煤代柴。80年代后期,农村开始兴建沼气池,到1990年,全区利用沼气能源的农户达 9622户,年产气220.78万立方米,以气代柴,减少了林木能源消耗。1985年和1986年7月,峡江县林业局根据1983年6月林业部颁发的《封山育林工作暂行办法》,分别在桐林乡流源村和戈坪乡戈坪村,举办封山育林学习班,培训乡、村干部,进行封山育林试点。该局黄国庆、吴拥宪根据多年实践,开展封山育林技术方法研究及效益分析研究,该研究项目于1990年12月经过吉安地区科委组织鉴定,获省科技成果证书,并获得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990年以后,尤其是1992年列入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以来,全区的封山育林力度加大,措施更加完善。1992〜1999年,全区新增封山育林面积达1129. 86万亩,占封育总面积2782. 32万亩的40.6%。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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