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10001294 |
颗粒名称: | 工业原料林和果业基地造林 |
分类号: | S72 |
页数: | 1 |
摘要: | 区内于60年代开始营建工业原料和林果基地林。1965年10月,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署发出通知,“要求规模较大的厂(场)矿企业……自己动手,建立用材林基地,将附近的荒山荒地在二三年内全部造林;县(市)二轻部门也要建立自己的原料林基地”。根据通知精神,新干、安福、吉水等县的二轻部门,在县内将大队无力经营的山林,采取等价交换原则,收买了一部分山林, 建立原料林基地。尤其是营造以湿地松为主的采脂工业原料林,发展速度快,面积大。:1989年以前全区共有工业原料林75.05万亩,到1999年底,就达到378万亩,仅吉安县就达85.9万亩。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先后到吉安县视察湿地松林,对吉安地区湿地松造林和林业建设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
关键词: | 人工造林 果业基地造林 |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