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造林育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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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1000128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第三章造林育林
分类号: S72
页数: 38
摘要: 区明朝初期,今永新县江畔乡史家村就有马尾松采种、育苗、栽培。民国期间,政府倡导人工造林,随之林木种子采集、育苗工作有了发展。先是农民采集少量马尾松、 桑、栗、柑橘、李、桃、棕櫚、油茶、油桐、厚朴等林木种子,培育苗木。吉安县樟山乡东陂、奶奶庙村农民, 向有自采马尾松种子,培育松苗的传统。1919年,建立庐陵道苗圃,开始了公营采种育苗。吉安中心苗圃采收树木种子39664斤,除自用外,还供给宁冈县立苗圃育苗。民国期间,永丰县共采收林木种子10600斤。实际完成7910千克,其中采杉种3410千克,松种4500千克。1956年7月24日,成立吉安专区林木种子管理所,负责全区林木种苗技术指导管理工作。1974年,全区购进湿地松种子57千克,火炬松种子18千克。
关键词: 林业 造林育林

内容

区明朝初期,今永新县江畔乡史家村就有马尾松采种、育苗、栽培。
  民国期间,政府倡导人工造林,随之林木种子采集、育苗工作有了发展。先是农民采集少量马尾松、 桑、栗、柑橘、李、桃、棕櫚、油茶、油桐、厚朴等林木种子,培育苗木。吉安县樟山乡东陂、奶奶庙村农民, 向有自采马尾松种子,培育松苗的传统。1919年,建立庐陵道苗圃,开始了公营采种育苗。:1935年,峡江县苗圃向乡村采购油桐、油茶、侧柏、板栗、乌柏、皂荚、梧桐、女贞、木荷、枫香、棕櫚等树木种子11斗 24升用于育苗。吉安中心苗圃采收树木种子39664斤,除自用外,还供给宁冈县立苗圃育苗。民国期间,永丰县共采收林木种子10600斤。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的林木采种、育苗,在数量、方法和技术上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林木采种,从国营采种发展到集体、个人采种,从采单一树种发展到采多种树种,从自采自用发展到建立林木种子基地,从就地采种发展到引进良种,并对母树选择、采种季节和种子采收方法、处理、贮藏、检验等,制定了技术规程,采种技术不断提高,保证了种子质量。1950 ~ 1999年,全区共采林木种子657. 88万千克,从国外、 省外引进湿地松、火炬松、晚松、桐棉松、雷林一号杂交按树、油橄榄、黑荆、银荆、新银合欢、仁豆、银桦、 棺木、木麻黄、欧美杨、雪松、火力楠、广西软枝油茶、柳州杉木、马尾松、毛竹等树种种子,其中引进湿地松、火炬松种子6498千克。1974年,全区开展了林木选优工作,先后建立了以杉木、湿地松、油茶为主要树种的林木良种基地22个,面积9320亩,为林木良种繁育打下了良好基础。林木育苗工作,最初在国营森林苗圃和国营林场苗圃进行,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以后,逐步发展社队集体育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育苗主体由国营、集体育苗向家庭承包责任制、合同制育苗转变,苗木生产,从指导性计划育苗,向市场调节育苗转变。育苗树种,90年代初期以前,针叶树占绝对多数;90年代中、后期以阔叶树为主,且珍贵园林绿化树种育苗比例逐年提高。
  种子采种1950年7月31日,吉安专署根据同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通令,指定吉安、泰和、吉水、永丰、峡江、安福、永新7县和吉安林场为全区采种育苗造林重点,完成采集油桐、油茶、麻栋、马尾松等 3000千克采种任务,并把省人民政府下拨采种经费9504600元(旧人民币)分给上述县、场,凭计划收购林木种子,无偿供应群众育苗造林。
  1951年8月22日,江西省农林厅下达吉安区当年林木采种任务1995千克,采种计费(旧人民币)标准是:松种1千克2万元,油茶、油桐1千克各4000元,麻栋1千克1000元,樟子1千克2000元等。当年完成采种17450千克。为了改进采种技术,提高种子质量,1952年2月吉安专署林业管理处编印《怎样采收树木种子》小册子,详细介绍母树的选择、采种时间、方法、贮藏等技术。1952年,江西省农林厅林业局提出了全省造林以发展松、杉用材林为主的方针,吉安专署根据省林业局通知要求,当年安排全区杉松采种任务3450千克,其中自用种3000千克,调省林业局450千克。实际完成7910千克,其中采杉种3410千克,松种4500千克。
  1953年,吉安区林业管理处根据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的合作造林热潮,种苗需用量大增的新情况,一方面增加采种任务,另一方面遵照政务院《关于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派出干部深入农村,宣传和落实中央关于“群众造林所需种子和苗木,主要依靠发动群众自己采种育苗解决,但对特别困难者,可由国家无代价供给林木种子,由群众自行育苗,或由国家无代价供给苗木,以鼓励群众造林"的规定。
  1954年1月,吉安区林管处派出林业工程师戎炳麟协同永丰县举办第一期以乡村干部和农村中的骨干分子为主的农林训练班,受训学员59人。接着,在全区范围内,划分采种区域,划定采种母树林面积10万亩,其中马尾松林5万亩,杉木林3万亩,油茶林1.5万亩,麻栋林0.5万亩。是年,全区采集油茶种子达5万千克。
  1955年12月8日,吉安专署作岀“发展油茶、油桐、乌柏生产”的决定,中共吉安地委农村工作部发出通知,就油桐、油茶、乌柏采种工作中的母树选择、采种季节、种子处理和贮藏、调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推动了油料林种子的采集工作。
  1956年7月24日,成立吉安专区林木种子管理所,负责全区林木种苗技术指导管理工作。9月25 日,专署向各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迅速开展采种工作的紧急通知》。年终采集种子28.731万千克, 其中高级农业社采种0.4557万千克。对全区种源不足或短缺的核桃、板栗、栓皮栋等树种,则由专区和县分别向外采购,其中地区林木种子管理所从山东省购进板栗2. 5万千克,从九江市购进栓皮栋种子5 万千克,从广东省购进马尾松种子0.25万千克。万安县从山东省购进核桃0.5万千克。此外,省林业厅从广东省购进红花油茶种子700千克分配给吉水县东华山、井冈山、新干县黎山、永新县七溪岭四个林场各125千克,吉安、武功山林场各100千克,并规定东华山、黎山、井冈山、七溪岭林场各用50千克育苗,75千克直播造林。同年10月27日,共青团吉安地委、吉安专区妇女联合会和吉安专署农林水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组织青少年和妇女开展采集与赠送林木种子的通知》,当年赠送湖北省林业局樟树种子7.5千克,赠送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总站胡枝子5千克。1957年9月,江西省林业厅颁发《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简则》,把林木种子采收和管理纳入了规范化轨道。
  1958年,在“大计划”、“高指标”的错误思想影响下,出现见种就采,砍树采种的现象。当年全区采种43.1万千克。
  1959 - 1961年,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采种量下降,3年共采收林木种子38.5万千克。
  1962年,因重农轻林,林木采种量继续下降,全区仅采种2. 7万千克。1963年全区采种10.23万千克。
  1964年,吉安专署农林垦殖处继1962年协助安福县农林垦殖局在安福县陈山林区开展杉木母树挂牌采种工作之后,组织一部分林业技术干部,分赴吉安、泰和、万安、遂川、安福、莲花、宁冈、永新、永丰、 吉水县,对杉、松、油茶、樟等林木的良种资源进行了全面调查,选定了一批较好的母树林和优良单株,建立了采种基地管护责任制。1965年、1966年,各县在采种基地采集种子,没有划定采种基地的县,多数委托基地县采种。全区2年采种都在17万千克以上。 “文化大革命”初期,林业部门领导干部多数“靠边站”,林业科技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受冲击,没有人领导和组织林木釆种工作,更没有坚持采种基地的采种制度,重新出现“见种就采”、砍伐母树采种等不良现象,种子质量下降。1970年,江西省革命委员会电令井冈山专区革命委员会,发动和组织群众采收杉木良种,全区杉木产区的公社、大队和学校,大量采收杉球果,支援湖北省黄冈县育苗造林。后因黄冈县没有前来调运,共大东固山、九龙山、泰和、武功山等分校采收的杉球堆积如山;宁冈县采收杉种 4000余千克无处可销,损失很大。
  1974年,全区购进湿地松种子57千克,火炬松种子18千克。1976年根据同年3月林业部《关于建立一批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和油茶、油橄榄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的决定》,专区引进阿尔巴尼亚油橄榄穗条抨插育苗。1977年全区杉木种子歉收,地区农林垦殖局从广西柳州购进1万千克,分配给各县育苗。1978年全区采收0.6万千克杉木种子支援上饶、抚州等地区。同年制定全区主要林木种子采收价格(见表10-3-1)。
  表10-3-1 1978年吉安地区主要林木种子采收价格一级二级三级树种净度发芽率单价净度发芽率单价净度发芽率单价 (%) (%) (元/千克) (%) (%) (元/千克) (%) (%) (元/千克)杉木 95 45 5.0 90 35 4.4 85 25 3.6 马尾松 95 90 5.0 90 80 4.4 85 70 3.6 樟树 95 90 0.8 94 85 0.6 92 80 0.4 柏木 95 85 9.0 90 70 8.0 85 60 8.0 擦树 95 90 12.0 92 85 10.0 90 80 9.0 楠木 95 90 4.0 --- ------ --- --- --- --- 合欢 95 50 1.0 85 40 0.8 80 30 0.7 木荷 95 40 12.0 90 35 10.0 85 30 8.0 胡枝子 95 50 1.6 --- --- --- --- 一 --- 油茶 95 80 0.7 --- --- 一 --- --- --- 油桐 95 80 1.0 --- --- 一 --- --- - 80年代,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重视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营造用材林的同时,积极营造薪炭林和防护林;城镇植树的树种也趋向多样化,因而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的育苗面积加大。1983 年,恢复飞播造林后,马尾松、木荷、胡枝子种子用量增大,尤其是马尾松种子需用量急剧增加后,种子不能自给的永新、遂川、泰和、吉安、吉水等县先后到安徽、广东、广西、福建、湖南等省和九江市购种。 1982 - 1985年,全区共购入马尾松种子15万余千克。1984年,个别县还购进了掺入黑松的马尾松种子 0.78万千克。1987年,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发出《认真做好马尾松种子采收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 切实完成本年度的飞播和育苗种子的采收任务。1988年,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又发出《关于抓好马尾松种子采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全区范围内,无论国家、集体或个人采集的松种,都应按国家规定等级标准由林业部门调剂余缺,未经地区林业行政部门检疫和批准,一律不准外销出地区”。同年,全区采收马尾松种6万千克。1981~ 1985年,全区木荷、枫香、酸枣、樟树等乡土树种种子的采收量有所增多。1996 ~ 2000年,木兰科、杜英科、樟科等乡土珍贵绿化树种大量采种,除供应本地自用外,还外销外区、外省。
  引种1974 - 1990年,共引进国外松种子8297千克,其中湿地松6498千克,火炬松1799千克。 1977年,从广西购进毛竹种子33.5千克,分配给11个县育苗。1982年,引进冷杉种25. 5千克,金钱松种27.5千克,分给武功山、芦溪岭、北华山、宁冈等林场育苗造林。1983年3月,从南京市调进雪松幼苗 5200株,分发给地区林科所、武功山林场和吉安市苗圃培育大苗。同年从湖北省购进池杉种子430千克,从山东省购进紫穗槐种子1000千克,分给遂川、泰和、吉安等县营造薪炭林。从1984年开始,全区陆续建立了商品材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世界银行贷款营建湿地松采脂用材林基地等,基地育苗使用良种。1990年,从广西、湖南等省区调进杉木良种6200千克,从广西、广东等省区调进马尾松良种1600 千克。
  种子基地建设全区林木种子基地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60年代划分采种区,建立母树林。第二阶段为1974年兴办武功山林场良种基地,1977年创办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同时投资兴建30余个中型林木良种基地和两个社队林场小型良种基地,面积达32150亩,其中杉木种子园3000亩,湿地松种子园1100亩,油茶种子园430亩,其他树种种子园、种条园550亩,杉木母树林1200亩,湿地松母树林17000亩,油茶母树林460亩,火炬松母树林5200亩,其他树种母树林3000 亩,采穗圃210亩。1981 - 1985年,由于放松了基地管理,致使2217亩中小型良种基地报废。第三阶段是1986年,对原建基地进行了一次筛选,作了一次大的调整并新建了一些基地,良种基地建设面积调减为9320亩,其中:部、省联营建设的峡江县林木良种场面积1562亩;省、地联营建设的武功山林场、吉安县白云山林场、吉安县苗圃、泰和县苗圃等面积3489亩;地、县场联营建设的永丰县官山林场、油科所,吉安县马山林场,安福县坳上林场,遂川县新江、大坑采育林场,宁冈县林科所,莲花县大乐坪林场,新干县黎山林场等面积4269亩。1986年10月报经中国林木种子公司批准,在吉安县建立10万亩马尾松采种基地,并拨款17万元建晒场、仓库和烘干房。1974 ~ 1990年的25年间,良种基地投资(不含县场)346. 32万元。
  1995年对采种基地进行了较大调整,保存了一批建园质量较高的针叶树基地和阔叶树基地,新建了一批阔叶树采种基地,调整后的采种基地10处,面积4054亩,按类型分种子园1237亩(其中经济林类 390亩),母树林2725亩(其中阔叶树类1725亩),其他92亩。
  母树林1960年,吉安专区林科所对1948年引种栽培的4177株湿地松林进行疏伐改造,保留1530 株作为母树林经营,1961年开始结实,产种子500克。
  1964年,吉安专署农林垦殖处通过种源调查,确定分别建立杉木、油茶、樟树、马尾松4个种源区。杉木种源区为遂川县的新江,安福县的陈山,吉安县的双江、天河,永新县的曲江、第江。油茶优良种源区为永丰县的龙冈,莲花县的南岭,遂川县的禾源、巾石、沙田,万安县的武术、社坪。樟树种源区以赣江、禾水等江河两岸、村前屋后零星分散的优良单株和林分。马尾松种源区以吉安、泰和、吉水等县为采种重点,并在泰和县的桥头、老云盘,吉安县的东固、前岭,宁冈县的大陇相继建立100 - 200 亩的马尾松母树林。1965年6月,吉安专署农林垦殖处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立林木采种基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年内建立安福县陈山、遂川县新江两片大型杉木和若干块马尾松、擦树、油茶等采种基地,全区50%的育苗种子由采种基地供应。1974年、1975年,全区引进美国产湿地松种子57千克, 火炬松种子11.5千克,营造母树林1700亩,初植密度4米x4米,每亩42株。1986 - 1990年,地区林业局在吉安、泰和县苗圃,万安县泗源林场,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和地区武功山林场建立了湿地松、火炬松母树林2600亩。到1990年止,产种1207千克。全区有擦树母树林200亩,其中泰和县钩坪林场150亩,峡江县林木良种场50亩。至1985年,峡江县林木良种场采收擦树种子10千克。1976年后,地区先后在莲花、宁冈、安福、永丰、新干等县营造了 460亩油茶和3000亩油桐、樟树等母树林,至 2000年,大都已进入开花结实期。
  1999年在安福县武功山林场、永新县曲江林场的天然次生林内分别选择255亩作为珍贵阔叶树采种基地,在采种基地的外围,又分别建立了 450亩和600亩的天然林种子资源保护林。同时在吉安县双江林场1993年人工造林的山杜英、马褂木、火力楠林分中选择165亩建立母树木。
  采穗圃1974年,地区农林垦殖局组织全区开展杉木选优工作,先由各县按优树的选择标准,进行初选,然后由地区林科所牵头,统一复选评定,全区共选出优树102株。从同年起,地区农林垦殖局进行了连续5年的油茶选优工作,初选出100余株,复选优树30余株,分布在永丰、遂川、莲花、宁冈等4县。 同时选岀观音桃、遂金子两个优良农家小种群。在杉木、油茶选优的基础上,1975年,武功山等林场建立了杉木优树收集区,到1984年止,共收集和利用杉木优良无性系296个。全区共建杉木采穗圃6处,面积198亩,其中武功山林场180亩,共生产穗条6万余根,除满足全区建园外,还支援上高县、景德镇市林科所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近万根。1979年后,分别在莲花县大乐坪、遂川县林科所、永丰县油科所建立100余亩油茶采穗圃,穗条一般自用。
  湿地松选优工作是在吉安青原山林场1948年营造的林分中进行的,选出湿地松高产脂类型优树70 株,实行分单株采种育苗造林。
  1988年10月,吉安地区林业局在武功山、坳上、陈山、白云山、黎山、七溪岭、官山林场和峡江县林木良种场8个单位建立采穗园,繁殖无性系苗木。8个场自选优树796株,经复选合格的有512株,建立原种收集利用圃26亩,无性系测定圃3亩,抨插育苗56亩,到1990年止,全区共培育杉木无性系杆插苗 186万株,造林8100亩。1999年,新建遂川苗圃金橘采穗圃20亩。
  种子园区内于1976年开始营建林木初级种子园。1977年2月7日,井冈山地区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批准建立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全场经营面积3070. 5亩,总投资为120余万元。该场 1984年被列为部省联合建设的良种基地,1988年11月25日,经林业部验收,符合良种基地的标准。全区除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外,还在吉安县白云山林场,新干县黎山林场、洋湖乡桥头村林场、鸡峰乡林场, 泰和县森林苗圃、新丰林场,遂川县大坑、新江采育林场,安福县北华山、陈山林场,莲花县河江林场,地区武功山林场等,营建杉木种子园2729亩。在宁冈县油科所、莲花县大乐坪林场、永丰县油科所营建油茶种子园430亩。在泰和县苗圃、安福县北华山林场、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地区武功山林场和地区林科所营建湿地松种子园746亩。1979年上半年,地区农林垦殖局对上述良种基地进行检查验收,并下发 《井冈山地区林木良种工作意见》,规定基地每50亩配备一名管理人员。1985年前,生产良种仅1777 千克。
  1986年,对前期良种建设项目作了较大调整,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制定“七五”期间良种规划,杉木初级种子园10处,面积2054亩;杉木第一代种子园2处,面积580亩,其中吉安县白云山林场 300亩,武功山林场280亩;油茶种子园532亩,其中永丰县油科所370亩,莲花县大乐坪林场70亩,宁冈县油科所92亩;马尾松种子园100亩。在“七五”期间,地区对上述建设项目投资22. 8万元,5年共产良种15000千克。“九五”对种子园建设进行调整,一般初级园取消,新建白云山林场陈山红心杉种子园 167亩,种子园营建总面积调整为1239亩。
  引种驯化民国时期,引进的树种大多植于庭园及公共场所用作观赏。1946年吉安青原山林场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引进湿地松种子250克,1947年育苗,生产苗木4177株,1948年造林50. 8 亩。新中国建立后,全区先后引进国外的树种有核树、湿地松、火炬松、加勒比松、短叶松、晚松、欧美杨、银荆、油橄榄、黑荆等;先后引进省外的树种有雪松、木麻黄、刺槐、紫穗槐、水杉、池杉、罗汉松、黑松、台湾松、中山柏、木来木、红花木莲、软枝油茶、仁豆、新银合欢和广西融水、贵州锦屏、湖南会同、福建建瓯的优良杉种,广西的古蓬松、桐棉松、浪水松、黄鳞松、毛竹等。:1977年冬,购进广西柳州杉种1 万千克。1974〜1990年利用引进的国外松种子8297千克,育苗造林185万余亩,引种栽培赤桜 1000余亩,引种欧美杨、悬铃木、泡桐等为全区“四旁”植树和公路绿化的主要树种。广东、广西的马尾松和广西、贵州、湖南、福建的杉树优良种源,特别是广西柳州杉是全区广泛用作速生丰产林造林的树种。从国外引进的湿地松,已培育出第一代林分。如1964年用地区林科所生产的湿地松种子育苗,营造了在青原山和吉安县永和、庙前的第一代湿地松林分,到1975年调查,平均胸高直径、树高和年生长量,比原引种的生长要快。但是,有的树种,如核桃、苹果、油橄榄、黑松等树种引进效果较差, 个别树种未见成林。表10-3-2 1974 ~ 1990年部分年份吉安地区进口国外松种子数量单位:千克年份两项合计湿地松火炬松年份两项合计湿地松火炬松各年总计 8297.0 6498.0 1799.0 1984 495.0 422.5 72.5 1974 37.5 28.5 9.0 1985 1275.0 790.0 485.01975 31.0 2& 5 2.5 1986 300.0 275.0 25.0 1977 12.5 7.5 5.0 1987 860.0 750.0 110.01981 950.0 950.0 --- 1988 1500.0 1350.0 150.01982 651.0 651.0 --- 1989 720.0 270.0 450.01983 450.0 450.0 --- 1990 1015.0 525.0 490.0 种子经营管理种子质量检验1954年,全区开始进行种子质量检验,当时由吉安林场使用种子发芽试验箱测定种子发芽情况。常规用种,一般采取眼看、嘴尝、沉浮、剖切、染色和秤重量等来辨别种子优劣,后来使用保温瓶做发芽试验。1980年,地区林科所利用恒温箱等设备检测种子质量。1985年,地区恢复林木种苗站,开始种子质量抽验工作。抽验结果,全区种子质量为:杉木良种千粒重6. 2克,纯度 94.64%,生活力25.5%,优良度32%,发芽率24. 2% ;杉木普通种千粒重5. 4克,纯度94. 26%,生活力 20. 8% ,优良度30.6% ,发芽率21.6%;马尾松千粒重10. 2克,纯度87.27%,生活力58% ,优良度59% , 发芽率50.35% ;湿地松千粒重32.38克,纯度97.9%,生活力82% ,优良度88.6%,发芽率67.8% ;木荷千粒重4. 58克,纯度87.17%,优良度36%,发芽率21.5%。
  种子余缺调剂区内林木种子余缺调剂工作,从新中国建立初期至1985年,均由林业部门直接管理,统一经营,每年逐级下达指令性采种计划。50年代开始,林业部门根据种子采摘用工情况和等级,多次制定了种子价格,用种与采种单位或群众签订种子产销合同,实行包销。对国外松和引进树种的种子,根据各县(市)上报计划统一组织供应。1985年种子市场放开,县际间林木种子的采收、调剂,都由市场调节,曾一度出现假、乱、杂现象,黑松冒充马尾松,油松冒充湿地松流入区内,卖给育苗农户,造成经济损失。有的外地种子商贩私自进入林区采集深山含笑等珍贵种子,破坏了母树资源。这些现象出现后各地采取了行政措施加以制止。
  1983年,恢复飞播造林之后,马尾松用种量大增,吉安地区行政公署于1986 - 1989年多次下发《关于抓好马尾松种子采收工作的通知》,稳定了全区林木种子的采集收购和调剂工作,保证了飞播造林用种。1986年,吉安县被列为全国优良马尾松地理种源区,采收松种除供全区调剂使用外,为毗邻省营建速生丰产林提供了部分种子。1987年,地区林业局开展马尾松种子产量调查,进行产量预测,当年采收马尾松种子& 2万千克,除满足全区用种外,支援广东、湖南、浙江、湖北等省1.85万千克。1988年,地区设立林木种苗服务公司,开展横向种子经营业务。
  1981年、1988年,因气候不利,全区出现过两次杉种歉收,地区林业局采取到湖南等省采购种子和采用抨插繁殖苗木的办法,解决种苗不足的困难。1982年、1989年,杉木、木荷种子丰产,种子过剩,为了不使采种单位和个人遭受损失,地区有计划地贮藏种子,以丰补歉。仅1982年,送省林木种苗公司冷贮藏杉种1.6万千克。还多次冷藏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和杉木良种,满足了造林的需要。
  育苗民国时期,林木育苗有公营苗圃和民间育苗两种形式。公营苗圃有省办、县办、区办三种,育苗树种主要是经济林木和风景树苗。:1919年设庐陵道苗圃。1921年,永丰县政府在县衙侧设农林试验场培育树苗,种子靠上级供应,后因经费不足停办。:1929年,江西省政府颁发《江西省筹办县立苗圃办法》,庐陵道苗圃改为县立苗圃,政府专列经费预算。:1933年,国民党军六十三师驻扎莲花县小碧,在砂子坳办一临时苗圃,培育油茶苗。1934年秋,吉安县各区政府开办苗圃。:1935年,江西省政府颁发《各县筹建县苗圃办法》,要求“县苗圃面积,每所至少须在10亩以上,土地从该县官有或公有土地拨充之”。此后, 吉水、新干、永丰、泰和、遂川、万安、安福、永新、莲花、宁冈等县相继建立县苗圃,莲花县砂子坳临时苗圃由莲花县政府第四科接收,有林工2名,到1940年,苗圃面积增至34亩,育苗17. 31万株,居江西省69 个苗圃中第八位。
  1935年,江西农业院在吉安城西青塘城设吉安中心苗圃,围购民田26亩58方丈(60方丈为1亩) 为圃地,设主任1人,技术员、助理员、事务员各1人,林工8〜10人,由省拨开办费2594元,建筑费3600 元,购置费50元,经常费5200元,事业费2000元。培育油桐、油茶、乌柏、杉、松、樟、柏及其他树苗,无偿发给全区各机关团体植树造林。1936年,吉安中心苗圃经营面积扩大到5551.4亩,其中林地5459. 1 亩,圃地92. 3亩。同年附设青原山示范林场。1946年2月农业院将所属各中心苗圃改名为林场,吉安中心苗圃改称吉安青原山林场。3月,永丰县育苗130亩,培育各类苗木345700株。是年,泰和县苗圃设在县城东门内曾家祠,面积10亩,培育桑、栗、樟、油桐等苗木。吉水县苗圃,有土地12亩,培育油桐苗木约6万株。宁冈县苗圃设在县城龙市骆家坪,面积19.35亩,主任和林工3人,工人月薪8元,种子、事业费每年200元,全由县财政开支,苗圃当年培育油桐苗1.6万余株.油茶苗1000余株。1939年,全区育苗87850株,并由吉安中心苗圃调给宁冈县苗圃重阳木、无患子、女贞、麻栋、苦楝、合欢等树苗2200 株。上述苗木统一分配各乡植树,该苗圃造示范林6310株,后因战乱,苗圃停办。新干县苗圃设在城南外的天符庙后侧,隶属县政府建设科,培育乌柏、油桐、械树等苗木1.63万株。1941年,苗圃面积扩大到 41亩,同年9月,扩建为农林场,划定180亩山地为森林苗圃区。峡江县林业苗圃设在万寿山寺后背(今巴邱庙侧),配备员工两名,当年培育板栗、樟树、乌柏、棕植I、油桐等树苗2万株,1937年,育苗11.06亩, 出圃苗木7万余株,1940年,育苗12.06亩,出圃苗木1.6万株,后被伤兵医院毁坏,于同年冬迁移到凤凰山下(县署旧址),第二年育苗10亩,出圃苗木1.05万株,1942年,苗圃归并农业推广所,后由张公石农场管理。
  民国时期私人育苗,有泰和县的沿溪、三都,吉安县樟山乡东陂,永新县江畔乡成都等地的少数农户,还有永丰县富溪乡沙园村刘再贞祖代相传培育松苗出售,莲花县城居民贺友益自筹资金购买土地8 亩,创办友益农场,除栽种梨、桃、枣等果木外,每年还培育柑橘、金橘、桃、枣等果木苗供应县民栽植,直到新中国建立初期停办。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人民政府重视林木育苗工作,走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育苗路子。
  国营苗圃国营育苗包括国营森林苗圃、国营林场和有关国营单位育苗。国营森林苗圃的情况是: 1950年,吉安、永丰、宁冈县创办森林苗圃。1951年,又增设吉水、永新、莲花、峡江、泰和、安福等六县森林苗圃。当时,新干县属南昌区管辖,也创办了森林苗圃。同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拨给吉安区大米17500 千克,折合旧人民币2450万元,作为新设苗圃开办费;省农林厅又颁发《各县县苗圃计划纲要》,指导苗圃的发展工作。1952年遂川、万安县相继设立国营森林苗圃。同年冬,新干县苗圃划归吉安区管理。至此,全区有国营森林苗圃12处,苗圃面积600亩,三年累计育苗近400亩,产苗642万株。
  1953年2月11日,省林业局通知“各林场、苗圃一律划归地、县直接领导”。是年春季,吉安区林业管理处举办全区第一期育苗技术培训班,向国营苗圃和林场工人传授林木育苗技术和操作规程。是年, 吉安区专员公署决定建立吉安、吉水、莲花三个中心苗圃,实行分片管理,发挥中心苗圃育苗技术示范作用。1954年,组织各县苗圃主任到吉安林场和吉水县苗圃参观学习。此后每年定期开展育苗评比和育苗红旗循环竞赛活动,促进了育苗工作的开展和技术进步。1955年,许多国营苗圃按照“哪里造林,哪里育苗”的原则倒造林任务重的乡村租田育苗兴办分圃。莲花县苗圃于1955 - 1960年,在城关、桃岭、井二、洋桥、东田、小江、湾源、田东等乡村租田300余亩,培育了大批杉、松、柑橘、油桐等树苗。1956年11 月,该苗圃获全国育苗先进单位称号。
  1958年,吉安专署农林水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林场、苗圃实现种苗工作大跃进,全区育苗计划1.28万亩,种苗生产一度出现了“高指标”、“浮夸风”,致使许多地方统计上报的育苗数字不实,以及片面强调单位面积高产,而忽视育苗质量。I960 - 1962年国家经济困难时期,强调“以粮为纲”,改圃种粮,育苗面积减少。1963年后,全区森林苗圃贯彻执行江西省农林垦殖厅提出的“以育苗为主,在搞好育苗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育苗面积逐渐回升。1966年4月23日下午3时,万安县森林苗圃遭暴雨冰雹袭击,房屋倒塌,苗木、农作物损失严重。吉安专署农林垦殖处派员到实地指导救灾,拨出专款帮助恢复生产。1972年,吉安市设立森林苗圃。70年代中期,对全区国营苗圃实行定额包干补贴办法,国营育苗每亩补助100元,苗圃出售苗木收入不上交,用于扩大生产和职工集体福利。
  从1980年开始,全区国营森林苗圃实行定苗木生产计划,定苗木产量质量,定苗木价格,苗圃按照下达的育苗任务培育的符合质量要求的树苗一律由县农林垦殖局统一包销的“三定一包”管理办法,改变了对国营苗圃经费包干的做法,部分打破了“大锅饭”,提高了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江西省农林垦殖厅将吉安地区推行的“三定一包”管理办法,转发全省各县(市)苗圃参照执行。由于改进了国营苗圃管理,调动了职工积极性,1981年全区育苗保存面积6810亩,产苗2. 2亿株,供造林110万亩,为新中国建立以来育苗最好的一年。1982年,吉安地区行署农林垦殖处下发了《关于培育珍贵树种大苗的意见》, 提出70个树种供各苗圃培育选用。同年,地区组织开展了国营苗圃土壤普查工作,普查42个单位,取土壤剖面365个,进行土壤理、化性质的化验。1983年,全区造林苗木不足,耗费大量资金买苗造林。有鉴于此,1984年扩大育苗计划,地区林业局还制定了《吉安地区国营苗圃评比检查细则》。当年,全区评出新干、万安县和吉安市三个先进苗圃,分别给予9000元、5000元和1200元的奖金。全区全年苗圃育苗 1490.6亩,育苗树种64个,产苗5817.6万株,苗木收入120多万元,有10个国营苗圃获得盈利,纯利润 30多万元。
  从1985年起,由于育苗专业户、重点户的兴起,国营森林苗圃由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参与苗木市场竞争。他们利用技术优势,一方面大量培育营造速生丰产林和商品材基地所需的一级、二级苗木和高效林业的苗木,另一方面积极培育“四旁”、庭院和城镇绿化的高档苗木。不少苗圃走向社会,到工矿、 街道承包绿化工程;还有一些苗圃利用自身的财力、物力、人力和土地资源,大面积营造用材林、果木林、 药用林,并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第三产业,走林、工、贸、种、养、加的路子。但也有个别苗圃缺乏市场竞争意识,苗圃干部靠吃“事业饭”,工人靠承包育苗地,自己养活自己,生产没有活力,经济缺乏来源,苗圃发展不起来。
  到1990年,全区有国营森林苗圃14个,公路苗圃11个,园林苗圃2个,共计经营面积75953亩。 1950〜1999年,全区林木育苗201357亩。
  集体苗圃农业合作化以后,政府对集体育苗采取了五条优惠政策:一是育苗用地免去购粮任务; 二是种子由政府供给,如系自采种子,则按播种量补给种子费;三是化肥农药按实际育苗面积优先供应; 四是林业部门派出技术干部进行指导;五是苗木由政府包销,核定价格,收入归农业社。1955年,永丰县江口双全农业生产合作社育苗3. 8亩,苗木增产,粮食丰收,评为先进集体,县人民委员会奖励耕牛一头。1957年,在国家扶助下,全区农业生产合作社育苗584.5亩,为1952 - 1955年育苗的两倍。1958 年到1960年,集体育苗4760亩。1961〜1963年因自然灾害影响,育苗面积减少。1964年,开始兴办杉木林基地,集体育苗又有发展。1965年,全区集体育苗1518亩。1969年,泰和县213个生产大队中有 112个生产大队办起了苗圃,育苗420余亩。1973年,全区林业基地建设扩大到11个县,基地范围内社队林场根据“哪里造林,哪里育苗,造多少林,育多少苗”的原则,作好采种育苗工作。同年,吉安县各国营林场主动帮助社队林场作好育苗规划,派出技术干部巡回传授技术,培养社队林场育苗员。当年,专区农林垦殖局通过现场会议的形式,推广了吉安县经验。此后,每年开展一次社队林场苗圃评比检查, 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1980年,全区乡村集体育苗1238处,育苗面积3808亩,产苗1. 1亿株,分别占全区育苗面积、总产苗量的57. 27%和58.4%。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涌现了一大批育苗专业户和重点户。
  为了扶助集体育苗事业的发展,国家安排了集体育苗经费。50 -60年代,除无偿供应种子外,1957 年农业社育苗,每亩杉苗补助30元,马尾松苗补助20元,其他树苗补助10元,当年专署农林水办公室下拨育苗补助费30042元。农业社按计划生产的苗木由林业部门包销。苗木价格,60年代以前杉苗每千克0.12 -0. 14元,松苗每千克0. 10〜0. 12元;阔叶树苗以株计价,油桐每株0.01元,油茶每株 0.005 - 0.01元,桑苗每株0.015 -0.02元,桃、李、橘苗每株0. 1元。70年代除继续免费供应种子外, 分树种和苗木等级给予育苗补助,杉树甲级苗每亩补助140元,乙级苗120元,丙级苗100元;马尾松甲级苗补助110元,乙级苗100元,丙级苗90元;油茶甲级苗每亩补助60元,乙级苗40元,丙级苗30元; 泡桐甲级苗每亩补助80元,乙级苗60元,丙级苗40元。80年代初,签订苗木产销合同,规定价格,由林业部门包销。1984年,苗木市场逐渐放开,为稳定苗木价格,吉安地区林业局于1988年制定了林木种苗指导价,杉树一级苗每株0.035元,二级苗0.02元;马尾松一级苗每株0.02元,二级苗0.01元;湿地松一级苗每株0.08元,二级苗0.06元。
  个体育苗50年代初,吉安区专员公署曾发出通知,号召个人办苗圃,培育树苗,并对合作或单独育苗的群众予以表扬和奖励。1952年,全区个体育苗103亩。农业合作后,个体育苗者少。70年代后期, 少数农民利用自留地培育杉树、马尾松苗木,由杉木用材林基地管理站包销。1978年,遂川县堆子前公社廖发政办家庭苗圃,四年多时间培育金橘苗71000多株,销售4万多株,收入3800多元。1980年,峡江县水边公社北坑大队朝阳生产队社员林福寿育苗3亩,产標木等苗木8. 5万株,收入4542元。:1981 年,林业“三定”之后,全区推行以家庭育苗为主的个体育苗。吉安地区行署作出对个体苗圃减免农业税和定量供应化肥的决定。1983年,全区个体育苗2568户,育苗面积5612亩,占全区育苗总面积的 54.6%。永丰县瑶田乡水心村个体育杉苗120多亩,育苗农户年收入2000余元;君埠乡陂头村78户,除 5户孤寡老人外,其余73户育油茶苗85亩,产苗320多万株,苗木销往赣州、抚州地区和福建、广东等省,苗木收入3万余元。1984年8月,江西电视台对君埠乡陂头村以《苗村新貌》为题作了报道。永丰县 1981〜1990年间,群众育苗累计7860多亩,形成了品种繁多的苗木市场。1985年,个体育苗面积占全区育苗总面积的60.2%。1986年,由于个体育苗者增加,苗木产量大增,然而因信息不畅,苗木销售时出现价格下降现象。对此,各级林业部门为育苗户推行个体育苗合同制,产销双方按优质优价的原则, 签订苗木产销合同。从而,促使个体育苗向基地化方向发展。吉安市河东、吉安县新坏、泰和县沿溪、永新县高溪、安福县严田等乡镇,成为苗木生产基地。
  表10-3-3 1999年吉安地区国营森林苗圃基本情况圃名圃址建圃职工经营总面积(亩) 年份人数合计育苗用地用材林果树林其他用地全区合计 699 112912 1041.1 85378.5 6852.4 19640吉安市森林苗圃禾埠乡长丰桥村 1972 34 272 15 --- 25 232 井冈山市森林苗圃厦坪乡 1990 10 66 30 --- --- 36 吉安县森林苗圃高塘乡庙前村 1950 59 58050 120 53310 1710 2910 吉水县森林苗圃白水乡 1951 14 5320 31.5 5185.5 13 90 峡江县森林苗圃戈坪乡花园村 1951 33 1365 10 1130 165 60 新干县森林苗圃金川镇翠湖村 1951 32 1150 24 871 --- 255 永丰县森林苗圃坑田乡 1950 78 8670 129 6075 738 1728 泰和县森林苗圃塘洲乡天诛岗 1951 39 6844 65 5044 1650 85 遂川县森林苗圃于田镇砂子岭 1952 47 3200 250 --- 340 2610 万安县森林苗圃窑头乡十里岗 1952 64 2453 45 1400 569 439 安福县森林苗圃严田乡严田村 1951 140 25125 300 12363 1632 10830续表圃名圃址建圃职工经营总面积(亩) 年份人数合计育苗用地用材林果树林其他用地永新县森林苗圃禾川镇沙尔洲 1951 98 380 15 ------ --- 365 莲花县森林苗圃南岭乡田东茅基坪 1951 宁冈县森林苗圃龙市骆家坪 1950 51 17 6.6 --- 10.4 --- 育苗技术育苗方法有播种育苗和无性繁殖两种。播种育苗季节,20世纪50年代一般都在春季, 60年代逐步推行冬播。在技术操作上实行整地作床、垫盖黄心土,将遮阴棚育苗改为全光育苗。70年代以后,许多苗圃开始使用除草瞇、扑草净和草甘麟等化学除草新技术。对育苗种子作精选浸种、催芽处理,并按种粒大小,分别选用散播、条播和点播等方法。1982年,新干县苗圃使用宽窄行条播油茶种子,比单行条播多产苗木一倍,苗木质量与单行条播无异。为了控制苗木密度,培育壮苗,普遍推行间苗、定苗技术。:1984年,吉安地区林业局编写《杉木育苗技术要点》,改散播为条播,条距14-15厘米, 播种沟宽2厘米,深度1 ~1.5厘米,1米长的播种沟播种量1.2 -1.5克,精选种子约1500 - 1800粒, 每亩播种量4〜5千克,亩产壮苗4万株,苗高35厘米,地径0.5厘米以上。并设计制作滚筒式划行器, 改进了杉木育苗技术。1984年起,应用塑料薄膜代替稻草覆盖育苗,不仅防止了雀鼠危害,而且种子发芽快,成苗率高,苗木质量差异小。据对比测检,薄膜覆盖平均每亩产苗量比稻草覆盖多产1-36万株, 增长56% ;生产成本每株比常规育苗少0. 012元,下降32. 4% ₒ 1986年推广应用国外松芽苗切根移栽技术。1988年吉安地区林业局把国外松芽苗切根移栽技术列为推广课题,结合生产进行研究。3年时间,全区有110多个国营苗圃、林场和农村个体苗圃,先后应用芽苗切根移栽技术培育国外松苗木6150 亩。芽苗切根移栽技术还推广应用到樟树、仁豆、晚松、桐棉松等树种。到90年代,芽苗切根移栽育苗技术已应用到绝大部分绿化苗木的培育上。芽苗切根移栽可提高15 ~ 20天发芽,提前一个月齐苗,比直播育苗生产的一级、二级苗分别提高45. 8%和76.1%,单株苗木成本为常规育苗的46.03%。1988年全区推广林木容器育苗新技术。1989年,江西省省长吴官正和副省长黄璜率领全省地、市专员、市长和林业局长到泰和县示范点现场考察林木容器育苗及容器苗夏季造林,一致对容器育苗显示的优越性给予了好评。容器育苗能缩短育苗周期,延长造林时间,一年可培育两次容器苗,有利于当年造林或补植, 加之容器苗造林比裸根苗初期生长快,无缓苗期,郁闭较早,能缩短幼林抚育年限,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年7月,吉安地区林业局在泰和县召开容器育苗造林现场会,安排全区600万株的容器育苗任务。 地区林业局在同年8月连续举办了 3期容器育苗技术培训班,编写印发《容器育苗学习材料》600册,培训育苗骨干180多人。到1990年,全区容器育苗5280万株,其中国外松5117万株;容器苗造林26. 07 万亩,其中国外松造林25. 3万亩。吉安地区林业局被评为江西省地、市林业局唯一的林木容器育苗推广先进单位,并表彰奖励了先进个人三名。由地区林业局编写的《湿地松容器育苗造林技术要点》和《桜树容器育苗造林技术要点》等材料,被江西省赣州林校选作南方五省区林业管理站站长岗位培训班的补充教材。
  60年代初,开始采取插条、插根、压条、埋条、埋根、嫁接等无性繁殖育苗新技术,培育杉木、水杉、悬铃木、意大利杨、樟树、罗汉松、雪松、广玉兰、龙柏、油茶、冬青等。泡桐、枣子等树种采用分根繁殖苗木。 70年代末推广冬播育苗,芽苗嫁接,避免了春季多雨的不利因素,有利于早插早扎根,提高了抨插、嫁接成活率和苗木质量。80年代,吉安地区林科所在塑料大棚内抒插龙脑樟,从打插到生根,发新叶,春插需 40 ~50天,夏插30天,秋插40天便可移栽到大田。春插一年生的苗木可定植到造林地,成苗稳定,时间短,又保持了樟树优良母质,加速了培植樟脑原料林。地区林科所对湿地松、马尾松、杉木、油茶、擦木等采用劈接、髓心形成层对接、嵌合枝接、芽接等方法培育苗木,用于营造种子园。表10-3= 1950 ~ 1999年吉安地区林木采种、育苗数量单位:万千克,亩年份采种育苗年份采种育苗合计其中国营合计其中国营合计其中国营合计其中国营全区总计 657.88 293.03 201357 101403 1975 16.97 9.38 3187 18961950 0.05 0.03 11 11 1976 8.86 6.38 5887 17991951 1.75 0.27 202 193 1977 18.40 13.74 2989 13861952 4.82 0.89 540 494 1978 18.44 15.54 4433 20561953 0.59 0. 10 724 468 1979 21. 16 15.63 4496 27461954 7.02 0.08 368 124 1980 13.44 4. 19 5126 22471955 12.85 0.34 1129 904 1981 16.27 3.20 6833 26561956 10.85 0.59 1579 1199 1982 17.09 9.53 5190 26221957 12.37 0.41 2446 1759 1983 26.81 13.76 6151 26281958 43. 18 9.62 2770 2198 1984 16. 19 2.21 8428 47601959 19. 16 5.93 4853 3518 1985 9.35 2.24 10902 43361960 10.25 7.12 6131 3278 1986 7.95 3.79 6588 30141961 9.09 7.80 1955 1411 1987 8.32 1.41 7102 25071962 2.70 2.04 892 680 1988 8.33 1.75 6034 35071963 10.23 7.07 994 831 1989 5.34 3.83 7618 28141964 12.24 6. 11 2152 1758 1990 6.30 2.84 7406 38551965 17.44 11.38 3422 1907 1991 7.32 2.48 11300 38001966 17.23 6.55 4918 2226 1992 8.21 2.63 7572 32771967 16.21 6.42 3378 2223 1993 6.80 2.71 5821 27691968 19.03 10.33 1978 1279 1994 6.02 2.01 3257 16521969 25.96 16.02 1904 1184 1995 5.70 1.38 2709 18401970 41.01 19. 17 4149 1776 1996 5.25 1.25 2485 15091971 23.95 15.96 6155 2629 1997 4. 17 0.89 2118 16551972 18.36 7.36 4473 2135 1998 2.93 0.65 1160 719 1973 21.04 8.99 3472 2220 1999 3.39 0.30 1018 568 1974 31.76 18.73 4952 2380 第二节植树造林境内植树造林历史久远。新干县三湖红橘始植于西晋时期。唐宋时期,庙宇、祠堂、坟地、村旁植树盛行。吉安市青原山净居寺前的柏木、寺内的罗汉松,泰和县“西昌八景”的丰乐寿樟均为唐代所植。泰和县碧溪乡芙塘村前28株柏树,并排耸立,俗称“龙脉”,栽于宋朝初,树龄逾千年。北宋熙宁三年 (1070),欧阳修立《浓冈阡表》碑文,回故里(现永丰县沙溪乡)扫墓,植松柏。万安县刻溪乡竹园村有树势雄健,排列有序,如同树堤的107棵柏树,系北宋元丰五年(1082)1部尚书肖令贵倡导该村村民种植的风景林。据1940年《吉安县志》记载,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吉安县固江候城书院朱兴门下求学时,植柏树三株于书院塘边,现保存一株,树龄约750年。明熹宗天启二年(1622),万安籍进士刑部尚书刘文桢,任广东召州推官时,回乡省亲途经赣州,发现罗汉松,取回植于宅旁假面山前,树龄370多年。境内成片种植杉木,始于唐,盛于明、清,庐陵杉木栽于唐建中二年(781),距今1220来年。清同治《龙泉县志》载:“(龙)泉县山故多棘,康熙年间,粤闽穷民知吾(龙)泉有山可种,渐以只身入境,求主佃山,得以栽植杉苗,俟成林时待价而均(沽)之。”人工营造油茶林始于明末,有近400年历史。
  1931〜1936年和1943年,全区12个县官方植树造林累计1493212株。1944年,峡江县整理天然林,营造薪炭林1万多亩。1946年3月,江西省开展农林生产竞赛,永丰县造林成绩显著,林场植树 133082株,群众植树27283株,机关植树22000株,评定结果永丰为甲。同年6月,吉安青原山林场获全国农林竞赛育苗植树造林甲等优胜奖。
  1928年,毛泽东率领红军战士在永新县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同年4月,朱德在宁冈县茅坪八角楼周围种了“井冈兰”。1932年3月,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十次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植树造林决议——《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关于植树运动的决议》。植树造林运动在全苏维埃各地热烈开展。
  50年代初,全区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动员千家万户,在老林区插杉造林,在丘陵山地栽松、种茶(油茶)、播栋,并开展国营造林,给群众示范。农业合作化时期,国营和互助组、农林业生产合作社造林面积较大,永新县芦溪乡繁荣农林业生产合作社,1953 ~ 1957年营造杉木林3489亩,成活率90%以上,荣获林业部嘉奖。1958年“大跃进”运动,植树造林声势很大,但面积不实,新造林未及时抚育,多数没有成林。60年代初,通过总结50年代特别是“大跃进”中造林的经验教训,注重兴办林场,建立专业队伍,加强造林技术培训和指导,发动群众,进行大规模的以人工造林为主,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相结合,建立林业基地。70年代,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和油茶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建设,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建立林业基地,森工采育林场更新造林的步伐也更快。到1978年,全区基地造林近200万亩。1978年9月6 日,行署召开全区林业基地建设会议,肯定了成绩,表彰了先进,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基地造林的发展。1989年11月14日,吉安地区行政公署召开全区造林绿化动员大会,制定了“七年消灭荒山, 十年绿化全区”的奋斗目标。1989 - 1994年,全区有1000多万劳力义务奋战在荒山秃岭,高质量地完成造林589.31万亩,提前一年实现了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1996年8月28日,召开全区“山上再造”工作会议,提岀了“在山上再造一个高效益吉安”的战略目标。通过大力发展竹、果业等特色林业,推进了林业产业化的进程。1998年12月8日,吉安地委、行署召开全区林业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全区 “跨世纪绿色工程”建设任务,把林业建设重心转移到立足林业的综合效益上来。
  1950 - 1999年,全区造林2885.01万亩,其中保存面积1039.79万亩。其中,20万亩以上连片的有 8片,50万亩以上连片的有4片。
  表10-3-5 1950 - 1999年吉安地区造林面积单位:万亩年份造林面积年份造林面积年份造林面积合计 2885.01 1957 42.46 1965 3&00 1950 0.76 1958 74.58 1966 48.661951 2.81 1959 147.55 1967 5& 301952 7.84 1960 108.58 1968 46.921953 19.38 1961 43.95 1969 40.991954 27.56 1962 25.86 1970 53.821955 3& 14 1963 16.82 1971 65.781956 39.11 1964 20.88 1972 53.86续表年份造林面积年份造林面积年份造林面积 1973 49.63 1982 63.11 1991 87.48 1974 37.60 1983 87.57 1992 126.881975 47.03 1984 102.27 1993 93.56 1976 35.60 1985 104.21 1994 115.231977 36.46 1986 69.79 1995 62.1 1978 42.98 1987 95.59 1996 55.59 1979 32.97 1988 93. 14 1997 37.52 1980 56.28 1989 86.77 1998 21.78 1981 58.48 1990 79.39 1999 15.20 人工造林概况境内人工成片栽植杉树,始于唐建中二年(781),距今已有1200多年。遂川县蜀水、安福县陈山、永新县曲江、吉安县双江、泰和县桥头和万安县谷中等林区的杉木林,多属人工营造。人工营造油茶始于明嘉靖年间,距今也有400多年历史,各县都有成片种植的油茶林。民国时期,各县政府在每年植树节前后,组织各界民众和机关团体植树造林。
  1951年春,吉安县第六区青原乡,召开林农代表会,组织造林委员会,发动农民群众1462人,编成17 个造林队,仅4天时间播马尾松、麻栋、油茶种31. 05石,造林0. 31万亩,受到江西省人民政府嘉奖。 1952年,安福县洋溪乡林业劳模王世福在全区农业劳模会上介绍结合开山插杉造林,种植农作物,以耕代抚,以短养长的经验,受到区领导的表扬。1950 - 1952年,全区造林3. 27万亩,其中吉安林场营造马尾松0.3万亩,为办场13年造林总数的三倍。
  1953〜1957年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全区植树造林主要依靠互助组、合作社。1954年2 月7日,吉安专署颁发插杉造林补助办法,对互助组、农林业生产合作社和贫苦烈军工属,以及有插杉经验,但资金困难的个体农民实行补助,插杉1亩,补助1万元(旧人民币,折算成新制人民币1元)。永新县冠陂乡公益林业生产合作社、安福县洋溪乡王世福互助组、遂川县新江乡和溪林业生产合作社和新干县严山乡木源林业生产合作社的植树造林工作,分别获得江西省和所在县人民委员会的奖励。1956年, 中共吉安地委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精神,于3月25日至7月中旬,抽调在职干部和聘用临时干部347人,开展全区山林普查,并制订5〜7年消灭荒山,实现绿化的造林计划。是年全区涌现一大批造林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江西日报》在12月15日刊登长篇文章,介绍吉安专区出席江西省造林积极分子会议的井冈山上的植树人邹官保和遂川县草林乡悠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女社员、共产党员黄余香,带领群众植树造林和在夜晚协助国营苗圃廊水抗旱救苗的先进事迹。:1957年1月20日,吉安专署发出《关于大力开展春季植树造林运动紧急指示》。是年,全区国营造林6.95万亩。
  1958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后,全区植树造林集中连片,面积大,出现吉安县长塘、奶奶庙乡大面积栽种马尾松林,永新县澧田乡(蓑衣岭)大面积直播油茶林的先进典型, 永新县荣获江西省人民委员会1958年造林先进县称号。1959年1月20日,井冈山垦殖场全体职工,冒着严寒栽种农垦部赠送给该场的苹果、葡萄苗各1万株,梨树325株。同年9月,永新县人民委员会和永新县七溪岭林场,荣获林业部“林业红旗县”、“红旗林场”的光荣称号。但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的“浮夸风”和“共产风”,造林面积不实,质量差,成活率低,当时上报全区1958 - I960年共造林610万亩,1961年检查核实只有200万亩,且多数未成林。 1961 - 1963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区造林工作缩短战线,调减任务,抓重点公社和国营造林。
  1964年11月和1965年6月,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署先后两次召开全区林业工作会议,在总结“大跃进”和调整期间植树造林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兴办林场,建设林业基地的新举措。在基地建设中,要求全区各级领导部门建立样板林,取得领导经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吉安专署确定在泰和县津洞区建立用材林样板,永丰县龙冈区建立油茶林样板,永新县七溪岭林场建立荒山造林样板,吉安县敦厚建立水土保持林样板。
  1973年,对全区林业基地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规划设计,基地范围扩大到11个县,57个公社,规划造林面积240万亩。各县成立林业基地领导小组和林业基地管理站,加强基地领导和管理,同时广泛动员国营林场和社队林场,在荒山上建设新的林业基地;在采伐迹地上培育杉木林。到1978年,国营营林、采育、垦殖场林场发展到91个,经营面积315万亩;社队林场1123个,固定劳力7731人,经营面积 187万亩;林业基地造林共199.4万亩,其中新干县基地造林31.5万亩,一直为全区集体造林先进县,故 1969年,1974年江西省两次林业工作会议都在新干县召开,推广该县兴办社队林场、建设林业基地经验,并获得农林部嘉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林业建设步子迈得更大。20世纪80年代初,根据农林部召开的全国油茶生产会议精神,地区林业部门对全区的经济林基地建设作了调整,确定遂川、永丰、莲花三县和万安县涧田、顺峰、武术、棉津、宝山、社坪、百岩、弹前公社,泰和县老营盘、中龙、水槎、西龙公社,宁冈县睦村、葛田、东山、大陇、茅坪公社,吉水县新和、罗田、冠山、水南公社和吉安县东固、官田公社等为油茶林基地。地区行署于1980年8月5日,下发关于批转吉安地区农林垦殖局《关于改进营林技术措施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并同意吉安地区农林垦殖局于1982年2月18日召开森林采伐与更新造林学术讨论会。1983年冬,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国营林场投资,乡、村、户投山,山权不变,林权共有,共同管理,收入分成”的办法造林,同时大力提倡以木竹为原料的企业与乡、村、户联营造林,发挥国家、集体、个人力量,继续建设林业基地。1986年10月,吉安地区行署批转地区公路局、林业局《关于建设公路绿化带的意见》,把造林重点转移到荒山上,加快了全区荒山造林绿化步伐。1989年1月30日,中共安福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颁发造林绿化荣誉证书,规定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在任职期间,积极发展林业生产,对新增成林面积3000亩以上,20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的,由县人民政府分别颁发一级、二级、三级造林绿化荣誉证书,在正常离职后,可凭证书分别享受在职干部经济补贴,一级100%、二级70%、三级 50%。1990年8月,地委、行署组织县(市)委书记和林业局局长,前往广东参观考察,学习其绿化荒山的经验,并于9月7 ~8日召开三年消灭荒山的誓师大会,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人和52个荒山大户的乡镇一把手参加。会上,分别由行署专员与县(市)长、县(市)长与乡(镇)长签订造林绿化责任状,推行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安福、永丰、吉安、永新、峡江、遂川、泰和、新干、莲花等县和地区武功山林场、地区林科所的青原山试验林场,在1984、1987 .1988年到1990年,共完成国家商品材基地造林、速生丰产林基地造林、樟树矮林基地造林39.41万亩。80年代,全区完成工业原料和林果基地造林25.31万亩。
  全民植树义务植树义务植树始于民国期间。民国初期,以清明为植树节。1925年孙中山先生逝世以后,改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
  1934年1月19日,《红色中华》刊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土地部要求各县设立一个植树委员会,由乡苏维埃代表及群众中积极分子组成,必要时村亦应组织分会,并规定各地应发动群众每人至少植树五株以上。当时处在战争期间,植树数字无法统计。
  据1990年版《新干县志》记载:1928年起,每年三月十二日植树节,县政府组织各机关、学校在县城附近植树造林。1936年,栽植油桐、马尾松、刺槐22亩,2310株。1947年,县政府呈报植树面积累计 9960亩,共29880株。1935年,吉安、泰和、吉水、峡江、新干、永丰、遂川、万安、永新、莲花等县共植树 104.5万株。1936年,吉安、泰和、新干等12县共植树3. 88万亩,105.8万株,平均成活率74%。1937 年,共植树5.92万亩,1137.8万株。1941年,吉安县(石阳镇)定3月13日至19日为植树周,组织各界参加植树仪式,以老飞机场为植树地点,树苗由吉安中心苗圃、武宁中心苗圃(当时迁至吉安)供给,不足者由各机关自行选购。1942年3月7日,江西省政府决定,就战时省府所在地(泰和上田村)划定,东沿赣江沿岸至沿溪渡,西沿永泰公路至三都号,南沿赣泰公路至武溪,北沿吉泰公路至禾埠,为泰和近郊各乡镇模范造林区,并拟定营林办法,着手创办,以资倡导。泰和县各乡镇于是年起在模范造林区共植树 189560株,成活132975株,是年3月8日上午,泰和县各界妇女在北门栽种“三八”妇女林。1946年,安福县机关团体17个单位540人参加植树5400株,成活率95% ,26个乡镇26785户,在零星空隙地上植树26785株,主要树种为油茶、油桐、樟、乌柏、杉、马尾松。是年,峡江县25个机关团体849人,种植油茶、油桐、樟、乌柏、杉、松等1698株,成活率91.9%;11个乡镇10495户,植树50087株,成活33807株。
  新中国建立后,义务植树有新的发展,各个时期具有不同的特点。
  1951年3月,新干县组织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居民,在沿南昌公路干线一带的荒山荒地上分段包干,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952年2月,中共永丰县委书记游光辉和县长肖子昌,亲自率领各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工商界人士和城镇居民500余人,在水南背亭子边荒山上每人种油桐、乌柏、麻栋、马尾松等10株,共栽植树木5000多株。1956年3月,中共永丰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负责人带领县直各机关干部50余名,在麻州义务植树三天,栽植各种树木8000余株,沿河环洲种植桑、槐、柳等作为防护林。同年 3月,吉水县各机关干部及部分农业社社员1000余人,在县城西门河岸上栽植20公里长的防护林,在朱仙桥和小东门公路两旁栽植15公里的路旁林,在县体育场及各机关四周造风景林2. 2万株,在东门狗牯山栽植马尾松3. 5万株。
  1958年1月,中共吉安市委发出“迅速绿化吉安市”的号召,发动全市人民栽植行道树、风景树 27040株。据统计,50年代全区各地义务植树1601.19万株。
  I960年1月,地委、专署发出《关于开展全民造林运动的指示》。吉安市城区1961 - 1962年共植树 52.85万株。1962年,安福县各级领导机关700多名干部参加植树。1965年,地委、专署发出《关于机关、团体、厂矿、学校及城镇居民,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指示》,是年12月,成立地专机关绿化造林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开展地专机关的绿化造林。地委书记张笃、专员于锦文等领导带领地专机关100 余名干部在天华山植树。1966年,共青团吉安市委组织全市8000余名青少年营建青年林、少年林1150 亩,植树70余万株。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颁布实施,3月12日定为中国的植树节。是年,地委、行署提出:¹¹1979年植树节以城镇和工矿区’四旁’植树为主,各级党政领导及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部队,都应对所属地区和单位,广泛宣传动员.带头种树。” 1970〜1979年,全区“四旁”植树 1638.9 万株。
  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1982年2月,地区和吉安市党政领导率领机关、部队、厂矿、街道 1000余人到螺子山和吉安市街道植树种竹。3月,共青团吉安市委组织2000余名青少年义务植树6540 株、种竹760根(丛),成活率52. 3% ₒ同年,永丰县民兵军训义务植树2. 13万株。万安县从1982〜 1986年,义务植树18& 5万株,成活90万株。1983年,全区义务植树174. 5万株,义务造林0. 28万亩。 是年,地委、行署、军分区和吉安市委、市政府的机关干部,参加吉安市螺子山森林公园义务植树种竹 14900株(丛)ₒ 1984年,全区义务植树达329. 05万株,仅吉安市植树54410株,种竹3. 7万根(丛)。 1985年全区义务植树343.98万株。同年安福县组织青少年30352名,义务植树314180株。
  1986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提出“一任书记绿化一座山”的号召,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亲自参加规划、整地和造林,带领群众绿化一座山、一条路。是年.全区义务植树371万株,完成“书记绿化山” 10.02万亩。1987年,全区义务植树279. 38万株,完成“书记绿化山”7. 05万亩。地委副书记严显烈在吉安市螺子山森林公园挂点抓义务植树。行署副专员曾文善和吉水县委书记王昭悠在吉水县醪桥乡建 “书记绿化山”,完成造林3000亩。同年,莲花县南岭乡组织党政机关和乡镇企业干部职工600余人上山参加义务植树。1988年,全区义务植树292.38万株,完成“书记绿化山”3.76万亩,其中吉安市天玉乡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组织和带领全乡几千群众,集中连片整地造林2500亩。1989年2月,行署作出 《关于在全区开展全民植树造林周活动的决定》,定农历每年元宵节前后为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周。 当年,全区参加义务植树人数146.46万人,零星植树607.31万株,成片造林6. 12万亩,完成领导办点 “绿化山”5.12万亩。地委书记王国本、行署副专员吴凤昌率地直单位干部职工,在吉水县醪桥乡地委、 行署“绿化点”挖穴造林。吉安县参加义务植树人数20万人(次),成片造林6000亩,县领导办点4个, 造林1万亩。万安县在5月、6月份再次组织全民义务植树,用容器苗造林100亩。泰和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该县武山义务造林1600亩。这一年,中共永丰县委、新干县委、吉水县委评为全省领导干部造林绿化先进单位。
  1990年,全区参加义务植树人数197.15万人,植树907. 35万株,植灌木5. 51万株,成片造林4. 63 万亩。地、县(市)领导办点60个,造林10. 6万亩。地委书记杨绍宗、行署专员傅国祥率地直机关干部职工到吉安市螺子山森林公园植树;吉安市完成螺子山义务植树12875株,吉安五中初一(8)班王义和老师利用星期天带领该班同学上山栽树;新干县县级领导办点3个,造林7230亩;峡江县领导办点5个, 造林1.2万亩;遂川县领导办点3个,造林6540亩;永新县领导办点3个,造林1. 1万亩。
  从1990年起,到“灭荒”基本实现的1994年,全区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员达1062万多人次,植树 7240万株,乡(镇)以上各级领导办绿化点584个,造林面积达94. 4万亩。1993年,地委副书记温新华和行署副专员匡远伦,选择峡江县云盘山林场,规划建立了梅花坪绿化示范点,到1995年,示范点营造械柑、捺李等优质果树为主的经济林面积3000多亩。1996年植树节,地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地区林业局五位林业工程师,在吉安市人民广场开展义务植树、绿化祖国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发出林业宣传单1000多份,解答林业技术内容100多个。1997年,全区各地结合义务植树进行基地建设,在基地内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养殖业,建立产业化经营基地16个。1998年又新建16个。到1999年,全区共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113个,造林91.96万亩。
  城镇绿化境内自古就有在城镇、村庄植树栽花的传统。但只限于私人庭园和河岸、路旁以及城区空旷隙地。对于整个城镇绿化工程建设,则是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而逐渐形成规模,逐步向园林化方向发展。
  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永丰县人宋望仪辞官归隐,在二都(今八江乡南村)营建北园,栽松种竹。 万历年间(1573〜1619)福建商人在吉安城赣江边种植榕树,今榕树码头存活的一株古榕树,就是那时栽种的。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吉水、新干两县分别在县城和赣江边种植石榴、桃、李、乌柏等300多株。1928年起,新洽县政府每年组织各机关、团体、学校等公教人员和学生在县城植树,1941年植树 1435株。同年,泰和县政府院内栽梨、桃、油桐、苦楝、冬青等150株。民国期间,永丰县在百花洲200多米河堤种植柳树、梨、白杨、苦楝,在县城天主教堂种植无患子、女贞、樟树、苏铁、合欢等树木花卉。抗日战争期间,县城兴建中正公园,建有竹凉亭两座和竹桥、花坛、假山等,栽植树木花卉800多株(丛),县立第一区中心小学辟有花园、筑有花坛、竹亭、鱼池,种有桂花、腊梅、紫薇、茶花、樱桃、枣、梧桐、樟树等木本花卉、树木和美人蕉、洗手兰、蝴蝶花、芭蕉等草本花卉。
  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区城镇绿化工作虽未全面开展,但部分县城每年清明节前后都开展植树、栽花、 种草活动。1950年,吉安市在钟鼓楼辟地1.5万平方米,兴建公略公园。1954年4月,宁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成立美化小组,种植花、木、果树的通知》,规定美化小组负责改善县政府大院内外环境,种植花木果树。到50年代末,吉安、永丰、泰和等县(市),共种植行道树、风景树32040株。60年代,全区城镇绿化工作有所加强,安福、泰和、永丰等县开始在县政府所在镇进行绿化规划,划定绿化植树区,种树栽花铺设草坪。1962年,吉安市成立绿化委员会,1963年成立绿化办公室,1963 - 1965年在天华山、真君山、螺子山等地兴办果园林场11个,广种果树、马尾松、油桐、油茶3495亩。1964年清明前后,泰和县在工农兵大道引种悬铃木。同年井冈山管理局成立绿化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茨坪的绿化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引种了水杉、柳杉、悬铃木、重阳木、樟、柏等风景树木。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因“文化大革命”干扰,把栽花种草当作“修正主义”批判,城镇绿化工作一度中断,吉安市和井冈山成立的绿化机构被迫撤销。
  1978年,吉安市和井冈山管理局恢复了园林管理所。吉安市街道栽种树木品种发展到50余个,花卉品种60多个。该市1979年举办第一次菊展,展出菊花7000盆,品种上百个。井冈山管理局于1979 年在茨坪动工开挖挹翠湖,面积75亩。1979 ~ 1980年,永丰县组织机关、学校、工厂、商店,采取分段包干办法,动员2000多人次,在街道、庭园、乌江河畔等地植树1.26万株。1981年,吉安市被评为江西省城市绿化先进单位;江西轴承厂、吉安市人民医院、吉安地区食品公司、吉安市一中、吉安机床厂等26个单位被评为庭园绿化先进单位。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把吉安市建设成为竹城的指示,1982年,吉安市绿化委员会发出《突出“竹城”特点,搞好今冬明春绿化,为早日把我市建成园林化城市而努力》的号召,发动机关、工厂、学校、城市居民大种竹子,共栽植各种竹子96314株(丛)。1983年,全区城镇评选岀54个省级绿化先进单位。至1984年,全区城镇共建花坛543个,植绿篱14340米,铺草坪4506平方米。1986年10月,江西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吉安地区9个城镇园林化、49个绿化先进单位。年底,安福县平都、吉安县敦厚、遂川县泉江、泰和县澄江、永丰县恩江等五个镇的主要领导干部,参加了江西省城镇绿化经验交流会。1987年2月,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永丰县“全国绿化先进单位”称号。是年底,全区城镇公园面积达到531.9亩,其中吉安市螺子山森林公园面积394.95亩;共建花坛、竹坛809个,栽植绿篱 18100米,铺设草坪2100平方米。1989年,井冈山市成立井冈山风景名胜区茨坪中心景区管理所,管辖南山公园和北山公园;吉安市投资48. 67万元,建设螺子山森林公园。1989年底,全区有城镇公园8个, 面积扩大到1818.5亩,共建花坛、竹坛1495个,栽植绿篱32645米,铺设草坪17547平方米。
  1990年,吉安地区绿化委员会召开城镇绿化和部门造林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城镇绿化,一是抓好县城和井冈山、吉安两市的森林公园、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和主要街道的绿化,有条件的县也应建设森林公园;二是城镇的义务植树要向大环境绿化工程转移,把城镇周围的荒山荒地绿化起来, 以形成城镇良好的生态环境,各单位的庭园绿化、厂区绿化和校园绿化要加快完成;三是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县城和乡村集镇的街道、公共场所的绿化。是年,全区县(市)城镇园林绿地总面积达到11272.5 亩,其中公共绿地面积2175亩,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3. 22平方米。吉安市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 20.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3.6平方米;井冈山市茨坪景区绿化覆盖率达到89%,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62.5平方米。江西省绿化委员会、江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联合组织检查评比,吉安市白鹭洲公园、庐陵竹园、螺子山森林公园、四角花坛、工农兵花坛、竹桂园、井冈山大道、阳明路、沿江路分别被评为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优良公园、优良游园广场、优良道路绿化地段。井冈山市挹翠湖游园评为优良游园,井冈路、红军路、南山路、长征路、五井路评为道路绿化优良地段。
  90年代后,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全区各地各部门积极参与创绿化“四佳”活动,涌现一批全国性的先进县(市)、乡(镇)和村,一批长期工作在绿化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被评为绿化先进工作者和获得全国绿化劳动奖章。全区共有2人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10人获全国绿化奖章,3个全国绿化先进单位,5个全国绿化最佳县,10个全国绿化最佳乡(镇),13个全国绿化最佳村。
  全区城镇绿化抓得较早较好的是吉安市和井冈山市茨坪镇,两地经过几十年的努力,绿化工程初具规模,走在全区各县的前面。安福县平都武功山大道、永丰县政府大院、泰和师范校园和赣中化工厂的绿化,走在全区先进街道绿化和庭园绿化的前列。
  公路绿化包括公路两旁行道树的栽植和公路两旁一公里范围内的宜林山地的造林绿化两个方面。
  一是公路两旁行道树的栽植。民国期间,江西省公路处所辖新干工务段、吉安工务段,每年春季在公路两旁栽植行道树。1935年,江西省政府决定以水利与造林建设为中心,对公路两旁植树事宜连续发出5号、161号、203号公报,训令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各县政府、各特别区政治局、公路处,将公路两旁植树列为要政,为县政考绩之一,按照江西省政府制定的《江西省已成公路沿线植树考查标准及奖励办法》进行考核。新干、吉安工务段每年春季与沿线县、乡政府和保、甲长,动员民众栽植行道树。1937 年,江西省政府拨款从京沪购进悬铃木树苗6万余株,分给吉安公路干线两旁各县栽植。1939年,新干工务段所辖的汴粤干线樟树至朱山桥路段101公里,在原植树399株的基础上,补植和新植树20401株; 沪桂干线崇仁至八都路段129公里,新植树25800株;吉安工务段所辖的三曲滩至吉安路段25公里,原植树1347株,补植3557株;吉安至泰和路段41公里,新植树8200株;吉安至界化陇路段156公里,新植树31200株。1940年下半年,公路植树由省建设厅公路植树委员会办理。翌年春季,设立泰和段苗圃, 并相继设立遂川、马家洲、樟山等三个苗圃。1941年,兴国至泰和路段植树20909株,泰和至赣州路段植树11599株。树苗种类为油桐、重阳木、枫杨、枫香、樟树、酸枣、喜树等20种。
  新中国建立后,1951年交通部制定《公路行道树试行办法》,区内的昌(南昌)赣(州)、敦(厚)界(化陇)、泰(和)兴(国)路段,共植树28000株。1954年,昌赣、敦界、安(福)永(新)、泰兴路段,共植树 32526株,成活12991株。1956年,吉安专署发出《为抓紧时机完成公路两旁植树工作的通知》,全区463 公里路段共补植树苗78000株。I960年,制定《吉安专区公路绿化方案》。至1962年,全区成活路树 48129株,绿化里程96.2公里,建公路苗圃6亩。1965年5月30日,毛泽东主席从井冈山前往南昌,途经峡江、新干交界处,特意下车视察公路两旁植树情况,称赞:“如果全国公路都像这样子,那就好了。”同年6月,全区林业工作会议要求在1970年以前基本完成公路干、支线的栽树任务。是年,共栽植路树 23841株,绿化里程745公里,建公路苗圃43. 3亩,育苗15万株。1971年,制定《井冈山专区“四五”四旁绿化规划》其中规划公路685.5公里,要求在公路两旁分别各栽行道树3,5,20行。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路绿化有较大的发展。1981年,全区种植路树50525株,成活67%,连过去种植的行道树共绿化里程386.58公里,育苗100. 63亩。至1983年,永丰县公路栽树10. 86万株,成活 9.5万株,绿化里程17公里。1984年,共青团吉安地委、吉安地区林业局、交通管理处、公路分局和水电局等五家,联合转发了省五家《关于开展江、河沿岸和公路沿线绿化活动的通知》,并成立吉安地区江、 河、路绿化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5年,安福县组织30352名青少年参加公路两旁植树,共完成里程56公里,植树28000株。1984 ~ 1985年,全区青少年绿化工程共植行道树43.69万株。
  1986年,全区栽植公路行道树90152株,其中重点路段昌赣公路吉安至遂川段植树56225株,吉安至新干段植树9745株,泰和至银坑段植树4116株。是年,地、市妇联组织妇女在吉(安)福(安福)公路栽植行道树1000多株。是年10月,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批转吉安公路分局、地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搞好昌赣公路绿化和建设公路林带的意见》,要求从新干与清江交界的107公里桩开始,至吉安与赣州地区交界处的流芳坳366公里桩止,全长259公里,沿线经新干、峡江、吉水、吉安市、吉安县、泰和、万安、遂川8个县(市),在1987年完成路树栽植任务。当年该路线共栽公路行道树6000余株。1987 ~ 1989 年,全区县乡领导在办绿化工程中,公路绿化植树98.5公里。至1990年,全区境内主要公路105国道沿途经新干、峡江、吉水、吉安市、吉安、泰和、万安、遂川等8县(市),319国道沿途经泰和、井冈山、宁冈、永新、莲花5县(市),以及敦(厚)永(新)、吉(安)莲(花)等公路线已基本完成栽树任务,其中符合公路绿化标准的公路里程401公里,占养护里程的79% o 90年代后,全区公路路树栽植把主要精力放在105国道和319国道及其他省道路树栽植上。1995 年,地区林业局组织全区县(市)林业局技术人员完成了《吉安地区105国道绿化带建设规划K 1996年地区林业局结合荒山造林,在吉水、峡江两县对105国道两旁路树进行改造,栽植樟树大苗2000多株。 新干县于1997年,在105国道沿线栽植湿地松路树近万株。1999年地区林业局投入10万元对105国道吉水段进行改造,栽植樟树大苗6000多株。
  二是公路两旁宜林山地造林。民国时期的公路两旁宜林山地的造林,最早见于1935年。江西省政府建二字第四七七六号令各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凡公路桥附近须特造一林,名为桥林,将来即以其木供修桥用及弥补建桥经费之不足”,并由江西省公路处制订了沿线开辟桥林办法七条。
  1964年8月,吉安专署向江西省人民委员会请示,要求沿井冈山公路,自泰和县上田经井冈山茨坪至宁冈县龙市,计划到1970年绿化公路两旁宜林荒山20.4万亩,并成立由吉安专署副专员侯吉华任组长,地委农村工作部、专署农林垦殖处、吉安公路总段、井冈山管理局、泰和和宁冈县人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井冈山公路两旁山地造林绿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在泰和县禾市、井冈山拿山、宁冈县大陇等地建立林业工作站,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1965年春,泰和县三都、禾市、桥头,井冈山拿山,宁冈县大陇等地,分别在公路两旁造林6500多亩。
  1986年9月上旬,中共吉安地委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确定把公路绿化和公路林带建设作为绿化重点,对公路绿化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10月,行署批转吉安公路分局、地区林业局《关于建设公路绿化林带的意见》,提出昌赣公路、省际、地区际公路和吉安市至各县(市)主要公路两旁1公里范围内的山场地块,通过造林、封山育林、补植等营林措施,要求三年完成造林绿化,五年见效。同时,在具体部署时, 要求各县(市)作出规划,提出分年度实施计划,把任务落实到所属乡村、单位,落实到山头。对集中成带的大面积荒山,群众要求联营的,应尽可能实行国营林场与群众联营,签订造林合同。小面积零星荒山和稀疏林地,应积极发动群众进行补植造林和封山育林。
  1987 - 1990年,吉安地区林业局与各县(市)林业局在国道干线两旁联合营营造湿地松、木荷、枫香 116455亩。按照联营造林合同,地县(市)每亩各投资20元,地区林业局共计投资232.91万元。
  在地、县(市)联营造林的同时,各县(市)于1987〜1989年,在县际主要公路两旁宜林山地,进行国乡联营和动员乡村群众营造湿地松林25.59万亩,并补植造林4. 78万亩,封山育林46. 72万亩,飞机播种造林6. 8万亩。在此期间,永丰县重点营造了从坑田、沿陂至君埠公路沿线的百里林带,人工造林3 万余亩;峡江县从1985年开始,绿化了峡江至新余、巴邱镇至水边、水边至桐林三条公路两旁荒山造林绿化任务;安福县于1988年在铁路、公路两旁造林2. 7万亩,占当年县造林面积的42. 7% ,以后又在安 (福)永(新)公路的寮塘、洲湖一带大力开展公路两旁宜林山地造林;吉安县在公路两旁丘陵山地,大力发展湿地松造林,至1990年累计造林33. 2万亩,县内4条主要公路干线153公里的两旁荒山都栽上了树。
  至1990年,区内主要公路干线昌赣、敦(厚)界(界化城)、吉(安)井(冈山)、泰(和)兴(国)、吉(安) 抚(州)、吉(安)福(安福)宜(春)等公路两旁宜林山地,全部完成了造林绿化任务。
  公路绿化林带建设,为开发丘陵红壤山地、建立纸脂两用林基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至1990 年,全区在公路沿线兴建吉水县双村林场、泰和县玉华山林场、安福县枫田试验林场。三个场在公路两旁营造湿地松林5.38万亩。
  1995年,地区林业局和新干、峡江、吉水、吉安市、吉安、泰和、万安、遂川等县(市)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完成了 105国道绿化带建设规划。规划从1995年冬开始,分三年完成45万亩的绿化带建设任务。 到1997年,绿化带完成面积25.27万亩,其中封山育林22.99万亩,营造用材林和果木林1.9万亩,低产林改造0.12万亩,种草105亩。1998年,沿线县(市)总结前两年实施经验,继续加大绿化带建设力度, 圆满完成了绿化带建设任务。
  京九铁路沿线绿化随着京九铁路的建设和通车,京九铁路沿线造林绿化成为全区造林绿化的重点。1993年,地区绿化委员会和地区林业局组织沿线新干、峡江、吉水、吉安、泰和5县和吉安市,对京九铁路绿化带建设进行了认真细致规划。规划按照铁路两侧各4公里或视线范围内各地类,实行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封则封、宜草则草的原则开展造林绿化,3年完成建设任务。规划内容:(1)对30457亩无林地全部造林;(2)对29794亩疏林地进行补植;(3)对4220亩低产林进行改造;(4)对383947亩林地进行封山育林;(5)对平原绿化规划面积50949亩(其中旱地和停耕地26255亩,农田林网1042亩,公路护路林13502亩,堤岸护岸林2153亩,村宅旁绿化7997亩)进行种果、植树,100株算1亩;(6)铁路护路林8113亩,原则上是铁路两侧各20米范围内应栽上树。到1996年,共完成516747亩,占规划任务 507480亩的101.8%。京九铁路绿化带实施3年中,交通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对京九铁路沿线的县乡公路也进行了绿化,共绿化W条,计22. 5公里,栽植路树1力00株。吉安市栽植柏树500多株,绿化县乡公路2公里;吉安县栽植白杨3200株,绿化公路7公里;吉水县栽植梧桐400株,绿化公路1公里;峡江县栽植白杨4500株,绿化公路3公里;新干县栽植白杨2600株,绿化公路4公里;泰和县栽植白杨 6500株,绿化公路5.5公里。京九铁路吉安车务段管辖内大小19个车站站台绿化,经1996年冬至1997 年春绿化了 10个车站。 1997年,吉安地区绿化委员会组织京九沿线县(市)绿化委员会和林业局进行了全区范围内“京九吉安地区绿色长廊”工程建设规划。规划明确了建设范围包括铁路沿线两侧各2 ~ 4公里或视线范围各地类。工程建设目标为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坚持乔灌草相结合,沿线网片相结合,把京九吉安段建成“山青水秀、鸟语花香、四季水果、生态佳境”的绿色长廊。1998年,全区完成京九绿色长廊建设22866.1公顷,其中,铁路绿化完成55公顷,公路绿化完成39. 2公顷,江河岸绿化50公顷,村庄绿化56.2公顷,山坡地绿化969公顷,封山育林21696.7公顷。
  个体造林新中国建立前,境内的山林绝大部分属私有,人工造林大都为个体造林。据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西政事总表》称:“新干县一都福江(村)谢某垦荒种桐子树五百株,桑树三百株,已长一尺有奇\ 1929年12月17日,江西省建设厅公布《各县立苗圃给售苗木规则》中规定:“县立苗圃的苗木应无偿给予各该县人民,分别领植”,“无价给予贫民”,“所称贫民,指雇农、佣工、店员、佃农、半自耕农、 自耕农及失业又无收入者而言”;“人民领购苗木时,县立苗圃须将苗木装运保护方法及植树注意要点, 分别油印发给\ 1934年2月,泰和县政府号召民众在房前村后、江河两岸植松、柳、桐、枣、桑等十万余株。1946年,永丰县每户造林五株,计13. 64万株。是年4月,江西省农业院对私人造林组织了检查评议,该县被评为造林甲等县。1947年,新干县个体造林45.62万株。
  自1950年2月起,吉安专署曾多次发布育苗造林指示,号召群众造林,规定宜林荒山由业主尽力自植,对造林有困难的群众适当给予苗木补助费,有的县由苗圃无偿供给造林苗木。同时提出:“谁种谁有,伙种伙有,村种村有”,保障山林所有权,充分发挥个体农民的造林积极性。1950年春,宁冈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植树6万余株;1953年,该县群众个体插杉造林1140亩,零星植树32. 81万株;1954年, 该县柏露乡南木坪农民协会主任宁润生等三人,在碑石坳造杉木林500余亩,由于管理得好,至1990年测量,该山场有立木3000余立方米,大的立木胸径有30多厘米。1953 - 1955年,泰和县人民政府号召全县人民,每人每年栽活一棵树,各地群众积极投入植树造林,在“四旁”栽植樟、柳、桐、乌柏、竹类等 4.22万余株。其间,全区个体造林6. 7万亩。1956年农村实现农业高级合作化,山地大部分归集体所有,社员仅留少量自留山。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大刮“共产风”,自留山以及社员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也统一归集体。1965年4月4日,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员公署发布《关于确定山权、林权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合作化时期划给社员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社员在村前村后、屋前屋后、路旁水旁、 自留地上和坟地上种植的零星树木,仍归社员个人所有。个人山林权开始稳定,社员个人继续在屋前屋后植树,但没成片造林。1982年林业“三定”中,给农民重新划定了自留山,建立了林业生产责任制,农民个体造林才重新发展起来。是年,全区群众在自留山和责任山上造林22万余亩,占当年全区造林总面积63. 11万亩的34%。1983年2月19日,行署召开造林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把植树造林的重点放在千家万户上,自留山造林户均不得少于1亩,凡家在农村的各级干部,在造林期间利用节假日回家带头在“两山”(自留山、责任山)上植树造林5 ~7天;家不在农村的干部应帮助农村的亲戚、朋友植树造林。 缺乏造林资金的困难户,可由林业部门贴息向银行贷款造林。是年,全区“两山”造林23万余亩。吉水县实行分配木材地销指标和造林面积挂钩的办法,促进了个体林业的发展。全年该县群众个体造林3 万余亩,有些大队干部成为个体造林的带头人。螺田公社凡田大队党支部书记刘厚良,筹集资金1500 元,营造杉木林80余亩,油茶20亩。在书记的带动下,大队党支部委员户均整地造林20亩以上,11个生产队有10个生产队的社员向银行贷款8000多元,造林2200余亩。遂川县拨出扶助群众个体造林资金57万余元,造林1.9万余亩,珠田公社达溪大队社员李自承全家12人,在自留山上条垦整地造林150 余亩。莲花县南岭公社千坊大队第六、第七生产队社员在自留山上造林360多亩。泰和县桥头公社店前大队110户,700余人,山地面积1万多亩,林业“三定”时划定自留山9000亩,责任山1000亩,1983年在“两山”上共造林3000余亩,造林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社员有10户,该大队副大队长曾广元在自留山营造杉木林140余亩,被评为江西省林业劳动模范。永新县为总结群众“两山”造林经验,召开了植树造林先进户座谈会,县林业局会同县老区建设办公室树立6个公社“两山”造林典型,每个公社分别集中连片营造油茶、湿地松各500亩,全县29个公社(镇),每个公社扶助七至八家个体造林重点户和专业户,与林业部门签订了“三保证”、“三优先”的协议书,要求造林户保证在自留山、责任山造林10亩班払保证按林业部门规划的树种和规格质量整地造林,保证抚育3〜5年成林;林业部门做到优先提供苗木,优先进行技术指导,优先拨出林业扶助经费。是年全县“两山”造林1 • 7万亩,为个体造林总面积的87% , 该县白沙公社上坪大队王龙南在自留山上营造杉木林50多亩。新干县潭丘公社木源大队海源生产队农民沈福根,全家5人,4个劳动力,分得自留山90亩,1983年冬将出售余粮和生猪的收入全部投入造林,并带领全家劳力上山砍杂炼山整地;1984年春在石头墩山上营造杉林38亩,每年抚育两次,成活率 98%; 1985年,他克服资金不足的困难,苦干了一个冬春,又在东山上造杉林22亩;1990年,自筹资金 3300元,投工1800个,营造杉林90亩。他三年营造杉林150亩。该生产队在他的带动下,1985年有15 户造了杉林。到1989年,全村52户农民,家家户户都造了林,户均30余亩。吉安县从1982 - 1987年, 全县个体造林16万余亩。峡江县到1990年个体农民造林也达7.73万亩。
  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各种扶持政策的落实,稳定了农民发展林业的信心,一些掌握了一定林业生产技术并具有较雄厚资金的林农,在经营“两山”造林的基础上,一户或几户联合起来承包集体或个体所有的山场,逐步发展成为林业生产专业户。吉安县个体承包造林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有 6户,原籍永新县的青年农民康忠光,于1985年承包了敖城乡办林场,至1987年,营造杉木林3493亩, 1988年被共青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年称号。在此期间,该县油田乡农民彭国跃,承包造林2435亩;官田乡农民邓行生,承包造林1086亩。宁冈县柏露乡柏露村谢良斌夫妇承包集体山场1170亩,1985 - 1987年共造杉林602亩,成活率达80%以上。新干县潭丘乡海源村沈福根,在完成分得的90亩自留山上造林后,1985年他向村委会签订了 114亩荒山包栽、包抚、包成林的“三包”造林合同,当年造上杉林。:1987 年他又承包了村委会80亩残次老油茶山,进行垦复和补植,第二、第三年连年产茶油100余千克,第四年产茶油400多千克,收入2200多元。泰和县马市乡农民黄卓铭,联合本村6户农民,承包造林1500 余亩。
  1990年末,全区林农中承包造林的专业户、重点户、兼业户已发展到2774户,其中吉安县619户、吉水县116户、永丰县588户、泰和县367户、遂川县183户、万安县130户、永新县765户庁冈县5户、莲花县1户,承包山场总面积54. 81万亩,人工造林面积20.72万亩,保存面积19. 36万亩,造林投资45.32 万元。
  到1999年,全区个体林业总收入达482.42万元。新干县96户造林大户,1998年林业收益9. 68万元,户年均收1008元,人平均增收270元。峡江县水边镇湖洲村农民习妹自1990年开始,先后投资90 万元开发林业,承包山场3488亩,建起了全区规模最大的家庭林场。
  集体林场造林自古以来,境内群众有在后龙山上以村庄、宗族为单位,集体营造风水林、在“四旁” 营造护路、护岸及风景林的习惯。1920年9月间,省农专一部分毕业生,组建利生林垦公司,在吉水县文昌乡三十八都,距水南三十五里的碟上村,经营育苗、造林、种果和农、牧、渔业等。抗日战争期间,为解决难民生活困难,泰和、峡江、新干、吉水等县相继成立难民营或难民所,组织难民合作造林和进行农业生产。1941年,吉安县第一难民收容所设在固江,附近荒山较多,创设“义民林场”,由吉安中心苗圃拨发树苗1万株,分发给难民种植。
  新中国建立后,全区集体林场发展较快。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相继办起了永新县曲江乡、安福县洋溪乡、新干县严山乡、泰和县桥头乡、吉安县新坏乡等5个以林为主的初级生产合作社。遂川县在重点林区建立了新江乡和溪村等6个林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高级农业合作化时期,新干县七琴乡炉村办起了全区第一个村级林场,当年造林70多亩,中共新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全县乡干部参观、学习,推广他们的经验。1957年,吉安专署在新干县召开集体林场现场会。随后,在全区形成了创办集体林场的热潮。1958年,新干县继续兴办了七琴、塔下等6个集体林场;吉安县建立了新土于乡林场和文陂乡开山林场;遂川县南江乡建立竹山林场。1959年,莲花县人民委员会颁发了 《关于发展社队林场的方案》,并办起了南岭公社湾源、坪里公社竹湖、琴水公社金家大队等12个集体林场,有专业人员108人。到1959年底,全区共建立了集体林场168个,经营山林面积28万多亩。60年代,林业部提出了“林业基地化、林场化、丰产化”的方针后,集体林场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1960年 10月底,全区社队林场比1959年增加了 183个,达到351个。1961〜1963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一些刚刚办起来的集体林场由于家底薄、困难多而解散。1964年,全区对社队集体林场进行了整顿。泰和县采取了“林子不分,林场不垮,人员不散”的“三不”措施,坚持“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的方针,在管护好已有山林前提下,努力实现粮、油、肉、菜、钱自给,克服了经济上暂时的困难,巩固了社队林场。1964年,该县在办好原有集体林场的基础上,还创建了碧溪公社曙光林场,禾市镇老坑林场,桥头公社水坑、蕉坑林场和高市村林场,灌溪公社阳丘村先锋林场,塘洲公社林场,沿溪公社林场等。1965 年,宁冈县分别建立了茅坪公社步云山林场,东上公社光明林场。据1965年统计,全区社队林场又恢复到257个,经营山林面积41万亩,在场人员771人。
  1966年受到了极“左”思潮的干扰,但集体林场建设没有中断,社队林场造林仍继续进行。1970年完成造林10多万亩。1973年春,井冈山地区革命委员会根据上级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了前几年兴办集体林场、建设林业基地经验,对全区用材林基地建设进行调整:(1)建设期限为1974年至1985 年。(2)建设范围和分布包括11个县(市)55个公社,其中已有社办林场12个,队办林场223个;兴建吉安县新好、吉水县万华山,新干县七琴,永丰县遇源,泰和县桥头、碧溪,遂川县新江,万安县谷中,安福县山庄,永新县秋山,莲花县湖上,峡江县胜利等19片用材林基地。(3)建设规模为人工造林面积240 万亩。要求林业基地县成立用材林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和杉木用材林基地管理站,分别负责基地建设的领导和造林规划设计技术培训,检查验收造林、抚育和补助费发放以及集体林场管理等工作。凡列入基地范围的公社和大队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创办集体林场,并逐步完善林场的经营管理。1974年,地区农林垦殖局组织林业技术指导队,先后赴永丰、新干、泰和等县对基地造林进行检查验收,当年全区基地造林44740亩,其中杉木42794亩,马尾松522亩,油茶1142亩,其他282亩。1975年,地区农林垦殖局在基地建设搞得较好的泰和县桥头公社,召开全区基地建设现场会,要求用材林基地建设必须与建立社队林场紧密结合,做到“选好一片林,留下一批人,办好一个场”,“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从而促进了集体林场迅速发展。1978年,全区社队林场达到1123个,经营面积187.20万亩,在场人员7731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根据江西省农林垦殖厅《关于积极办好社队林场的意见》,全区进一步加强对社队集体林场的领导,充实调整了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了有关政策,同时在经济上对社队林场给予支持。由于政策落实和补助到位,促进了社队林场进一步发展。1981年初,全区社队林场发展到 1518个,经营面积246万亩,在场人员11400人。
  在林业“三定”期间,有部分地方把集体林场的山林分给群众当自留山、责任山,集体林场的个数、经营面积、在场人员有所减少。1984年全区仅有乡村集体林场587个,比“三定”前的1981年减少了 931 个;经营面积83.61万亩,减少了 162.39万亩;在场人员2909人,减少了 8491人。但新干县所有的集体林场,不管是哪一级办的,不论面积大小,一个未分,而且在巩固完善的基础上有了发展。1987年,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全省各县(市)要动员组织群众投劳、集资、捐物兴办集体林场,把它作为全省农业总体开发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区的集体林场进入了恢复发展时期。1988年乡村林场发展到 1082个,经营面积增加到162.91万亩,在场人员增加到6971人。1990年吉安地区林业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吉安地区乡村林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和《吉安地区乡村林场办场考核标准》。遂川、安福、吉安、吉水、永丰、永新等县先后制定了乡村林场发展意见和奖励办法,从而使乡村林场建设日益完善,稳步向前发展。到1990年,全区乡村林场发展到2148个,其中乡办189个,村办1920个,合作办39个;经营面积345.95万亩,其中人工林面积186.11万亩;林木总蓄积量424. 33万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量达到310.77万立方米;毛竹53& 22万根。乡村林场提供木材469.51万立方米,木材销售收入 1408.53万元,多种经营产值934.57万元,累计总产值2543. 13万元。造林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重点林场有152个,并涌现出了一批办得较好的集体林场。泰和县桥头乡办的蕉坑林场,创建于1964年,至 1966年,共营造杉木用材林3000亩,修林区公路3条,全长9公里。1975年该场列为江西省25个社办重点林场之一,到1990年全场有林面积11785亩,其中杉木林10350亩。1975年开始间伐,1983年进入主伐期,到1990年共间伐、主伐木材1.26万立方米,获林业收入240万元,提供税利85. 1万元,上交乡政府积累26万元,山上还有活立木蓄积量7.24万立方米。1990年被中共吉安地委、吉安地区行署和地区林业局授予“先进乡镇企业林业创优先进单位”称号。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乡村林场的机制又有了较大的变化,到2000年,全区乡村林场下降到1781个,其中家庭林场249个,股份制林场767个,联户办林场50个。
  区内乡村集体林场在组织形式、资金筹集、收益分配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因地制宜地采用了多种形式。
  组织形式多样化在坚持“山权不变,林权共有,共同管理,收益分成”的原则下,办场主体,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有社办、队办、国社合办、社队合办等;80年代中期后,出现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林场。至90年代末,全区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林场767个,占全区乡村集体林场的42.7% ₒ 资金筹集多样化集体林场造林所需资金,除国家下拨的造林补助费外,还采取了如下办法筹集: 一是从社(乡)队(村)的当年山价收入中提取40%用于集体林场造林,每造1亩林补助16〜20元(遂川县新江公社);二是按承包耕地数向农户征收林果发展基金,每亩征收水稻谷1.5公斤(峡江县罗田乡 19S7〜1989年共征收稻谷13.05万公斤,折款10.44万元,造林1500亩);三是发行劳务债券(永丰县上固乡上固林场发行劳务债券5万多元,造林4044亩,抚林1亩发债券9元,造林1亩发债券25元,月息5.7厘,12年兑现,可以转让和继承);四是实行造林贴息贷款政策,造林1亩贷款30元,贴息10年 (泰和县);五是财政给予资金补助,乡、村集体林场造果林1亩补助10元,造竹林1亩补助30元(吉水县)。
  收益分配多样化60年代开始按“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谁造谁有、按劳分配”的原则,在收益分配上一般采取按比例分成的办法(按1: 2: 7,1 : 4: 5 ,3: 7,4: 6等不同比例),山权林权所有者得小头,劳动者得大头。林场成员自带口粮和工具,劳动在场,分配在队,同劳同酬,农林平衡。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和实行,集体林场的分配制度实行劳动在场,分配在场,劳动人员专业化,建立责任制,林场单独核算,自负盈亏。1994年以后兴办的股份制合作林场,则按照《股份合作林场章程》和《管理办法》,分别山地、林木、投资、投劳等方面折股分红。泰和县碧溪乡曲斗村股份合作制林场规定按3 股分红,其中山权股0.2股,资源股1股,劳动股1.5股,管理股0.3股;新干县梅峰、云庄股份制林场收益分配是山权股20% ,林业发展基金10%,股东分红70%。
  经营方针多样化集体林场贯彻“以林为主,多种经营,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方针,实行立体开发,综合利用,种养齐上,林农并举。在林间套种药用植物,或种植花生、西瓜、芝麻等经济作物;有些林场形成“山顶栽松、山腰栽杉、山脚栽橘、山底办养殖场养鱼、鸭、鸡、鹅、猪”等立体型开发林业。吉安县新号乡林场在培育好6800亩人工林的同时,注意发展水稻、柑橘、林木育苗等种植业和养鱼、鸡、鸭、猪、 牛等养殖业,先后办起了纺绳厂、片石厂、草帽厂、木材加工厂、酿酒厂、酱油厂和商店等,1990年各业共计收入27万多元。泰和县碧溪乡曲斗村股份合作制林场充分发挥毛竹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毛竹低改,统一安排生产,仅毛竹一项,林农分得红利13.6万元,人均160元,另外,村委会也能取得3万元的管理费,林场上交国家税费16万元。
  国有林场造林1926年5月,江西省政府在吉安县六区张家渡设立江西林业经营总场第四林场。 1935年,在吉安县创设吉安中心苗圃,次年附设青原山示范林场。1936年和1945年,新干县分别在何家山东山创办中山纪念林场,在百花寺设立百花寺林场。民国期间,全区还办了县农林场9个,有11个县设立了乡农林场99个,万安县附廓乡农林场列第一名。县乡农林场以经营农业为主,林业仅栽植少许油桐,后因经费不足陆续停办。到1949年,全区仅有省属青原山林场一处,人工栽植马尾松林1000余亩,其中引种美国湿地松50.8亩。
  新中国建立后,国营林场建设有较大发展。20世纪50年代初,始建营林林场。1957年后,随着垦殖场的建立,相继建立了垦殖场林场。1964年开始建采育林场。到1999年,全区有营林林场40个,采育林场73个,共计经营面积650. 02万亩,占全区林业用地的25. 08% ;活立木蓄积量1647. 02万立方米,占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的29.41%,毛竹3938.63万根,占全区毛竹根数的19. 88%。
  营林林场1949年10月青原山林场改名吉安林场。在1952年,1953年的土地改革和土改复查运动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区将地主豪绅占有的有活立木300两码以上的151块,面积11.64万亩,活立木蓄积量41.37万立方米的成片山林收归国有,由林场经营。1954年,江西省农林厅林业局在安福、宜春、萍乡三县交界的武功山,设立武功山林场,由省林业局直接管辖。1956年1月, 根据南昌专员公署请求,经省林业厅批准,将宜春、萍乡范围内的山林划出,成立明月山林场,归南昌专员公署领导;武功山林场专门经营安福境内的山林,由吉安专员公署领导。同年设立遂川县井冈山林场、永新县七溪岭林场、新干县黎山林场和宁冈县韋江森林经营所,并将吉安林场新民工作组经营的山林划岀,另设吉水县东华山林场,1963年改名为芦溪岭林场。1963年兴办吉安县双江林场(期间一度改为采育林场),永丰县兴办官山林场;同年12月遂川县五指峰垦殖场改名遂川县五指峰林场。1965年兴办莲花县大乐坪林场;1969年兴办安福县北华山林场。1957年10月兴办垦殖场时,将50年代办的7个林场、经营所,除吉安林场外,都并入垦殖场。到60年代末,除遂川县井冈山林场和宁冈县満江森林经营所外,都先后恢复了营林林场建制。1972年建立宁冈县黄洋界林场,1977年兴办峡江县林木良种场。 到1980年,全区有营林林场12个,因黄洋界林场于1982年并人宁冈县林场,实有营林林场11个。80 年代营林林场由原有11个发展到40个,其中1981年兴建的有吉安县马山林场,1982年兴建的有安福县坳上林场,1984年兴建的有永丰县古县林场和泰和县天马山林场,1985年兴建的有井冈山市拿山林场,1986年兴建的有吉水县双村林场、万华山林场和莲花县五里山林场与安福县枫田试验林场,1987年兴建的有遂川县云岭林场和井冈山市厦坪林场,1988年兴建的有万安县宝山、棉津、飞播林场,1989年兴建的有井冈山市长坪林场,1990年兴建的有泰和县玉华山林场,共16个林场。垦殖场转为营林林场的有永丰县李山林场和安福县谷源山林场。采育林场转为营林林场的有安福县陈山林场,吉安县指阳、 天河、九龙、白云山林场,泰和县芦居山林场,峡江县玉笥山林场、金山林场和莲花县棋盘山林场共9个。 峡江县凤凰山林场是从县造纸厂转入的,吉水县周岭林场是1981年从专区林科所试验林场周岭工区划出组建的。
  从1964年起,地区林业部门将国家预算内的造林投资,优先用于营林林场开展荒山造林,并按照林场的作业设计任务书,核定投资金额,直接拨付到场,防止资金挪用;采育林场更新造林资金,由森工企业在完成国家税利任务之后自筹解决,不与营林林场争投资。1983年以后,以营林林场为依托,与乡村集体和个人联合办林场,发展合作林业经济。1996年以后,各营林林场采取了以加强经营管理、改革经营机制、调整产业结构为主要内容的深化改革工作。安福县谷源山林场通过撤并等方式,使总场机关职能股室由原来的9个精减为5个,减少人员45%,减少管理费用15万元;转岗分流229人,占改革前在岗总人数的42%,仅此一项,每年就可为场里节省工资110万元。通过山林、果树、水田、种养业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安置转岗职工219人,占转岗分流人员的96%。遂川县云岭林场原有职能部门8个,工作人员60人,1996年实施精减,全场仅保留2个办公室,工作人员11名(包括6名领导),减少管理人员 40人。通过五年改革,到1999年,98%的国有林场经营形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公有民营制、招标承包制应运而生,为国有林场的发展注入了生机。
  到1999年,全区40个营林林场投入的林业建设资金达25674. 7万元,经营总面积356. 12万亩,其中联营面积218.58万亩;立木总蓄积723.02万立方米,毛竹蓄积2740.53万根。
  采育林场1964年,吉安森林工业分局与吉安县森林工业支局,在吉安县天河林区,采取与社队联营方法,试办天河采育林场。同年12月,吉安专署批转吉安森林工业分局《关于建立采育林场问题的报告》,同意根据天河采育林场试办经验,按照不与社队争山林,不增加森工企业编制的原则,由点到面,继续办一批采育林场。全区森工部门设在林区的木竹经营的基层机构,遵照吉安专署批示精神,先后采取征购和联营办法,经过协商同意,把社队集体无力经营的山林划为森工部门经营,一边采伐木竹,一边更新造林。到1970年,全区实行采育结合的林场或站、所发展到47个,其中50年代建立的站、所22个。 当时除个别外,均为生产、收购木竹单位,1964年以后才逐渐转为采育结合,更新造林。进入70年代,尽管受“文化大革命”干扰,但森工部门广大职工仍想方设法,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税利任务之后,把多余的经营利润和经营采伐剩余物的销售收入,用于更新造林,并按照一不新增机构再铺摊子,二不增加人员编制,三不增加道路和房屋基建投资的原则扩大造林面积。1980年,采育林场或采育结合的站、所发展到67个。1981年以后,兴办采育林场27个,共计94个。90年代中后期,共有9个采育林场转为营林林场。此外,还有一些采育林场(站)进行了撤并。到1999年全区共有采育结合林场或站73个,森林经营面积293.93万亩,其中国有197.27万亩,股份合作96.6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924万立方米,竹林面积10. 15万亩,蓄积1198. 1万根。固定职工8044人,林业产值7618.2万元。
  工业原料林和果业基地造林区内于60年代开始营建工业原料和林果基地林。1965年10月,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署发出通知,“要求规模较大的厂(场)矿企业……自己动手,建立用材林基地,将附近的荒山荒地在二三年内全部造林;县(市)二轻部门也要建立自己的原料林基地”。根据通知精神,新干、安福、吉水等县的二轻部门,在县内将大队无力经营的山林,采取等价交换原则,收买了一部分山林, 建立原料林基地。到80年代,除二轻部门外,还有林化、造纸、煤炭冶金、人造板、火柴、罐头、食品、玩具等行业和厂家,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投资造林,建设工业原料、经济果木等林业基地。尤其是营造以湿地松为主的采脂工业原料林,发展速度快,面积大。:1989年以前全区共有工业原料林75.05万亩,到1999年底,就达到378万亩,仅吉安县就达85.9万亩。江泽民总书记和李鹏总理先后到吉安县视察湿地松林,对吉安地区湿地松造林和林业建设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1995年10月,地委、行署召开了地直单位干部参与果业和竹业开发动员大会,明确提出了地直单位要按每个单位在册人数人均开发一亩果或栽一亩竹的要求,在两年内完成4000亩果、竹开发任务,并成立了地直单位开发果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到1996年10月,79个地直单位,除5个单位未开发外,其余74个单位分别在10个县(市)的31个乡镇,74个开发点落实了基地,开发果竹园面积 5521.2亩,占计划4000亩的138%,投入资金766. 3万元。在地直机关的带动下,全区各县(市)直属机关也积极参与,推动了全区经济果木林基地的迅速发展,到1999年底,全区的果木林基地达到 61.06万亩。
  项目造林1983年以后,国家和部省先后批准吉安地区立项的10个造林项目是:部省联营商品材基地项目、林业贴息贷款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湿地松采脂用材两用林基地项目、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世行贷款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国家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国家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及国债长防林建设项目。总体规模 402.01万亩,总投资3. 8亿元。到1999年底,共完成320.7万亩,投入资金2.63亿元。
  部省联营商品材基地项目承担此项目建设任务的有地区武功山、安福县坳上、吉水县芦溪岭、遂川县五指峰4个林场。武功山、坳上林场以荒山造林和低产林改造为主,造林树种以杉木为主,辅以湿地松、马尾松和少量木荷等阔叶树;芦溪岭、五指峰林场以中幼龄林抚育为重点,辅以营造速生丰产林建设商品材基地。中幼龄林抚育对象是因管理不及时而生长较差的人工杉木林;新造速生丰产林的造林树种,五指峰林场以杉木为主,芦溪岭林场以杉木和湿地松兼之。四场总体规划造林16.37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10. 24万亩,一般造林6. 13万亩。四场实际完成总体规划造林17.57万亩,占计划的 107.3% ₒ到1993年,营造速生丰产林7.38万亩,一般造林4.95万亩,分别完成总体规划数的72.1% 和 80.8% ₒ 到1993年,四场商品材基地建设总投资5731万元,占计划投资3768. 2万元的152.25%,其中国家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1641. 14万元(1985年以后改为“拨改贷”),占总投资额28. 64% ,省级配套 252.75万元,占总投资的4.4%,林场自筹3837. 11万元,占总投资额66.96%。
  林业贴息贷款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此项目于1987年开始实施。承担建设任务的有15个林场:永丰县官山、古县林场,遂川县云岭林场,永新县七溪岭林场,吉安县白云山、九龙、马山林场,莲花县棋盘山林场,安福县北华山、谷源山、枫田、陈山林场,峡江县玉笥山林场,泰和县芦居山林场,新干县涕江林场,共计经营总面积144.2万亩,其中国乡联营面积86. 63万亩。上述林场分别于1987,1988,1989,1990年,由林业部委托江西省林业厅批准为国家林业项目贴息贷款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计划造林面积 65. 36万亩,投资总额11288万元,基地建设期均为10年。到1990年,除新干县涕江林场未造林外,其余14个林场完成基地造林24.48万亩,占计划造林面积32. 2% ₀按年度造林计划检查,14个林场每年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吉安县白云山、九龙、马山林场3年完成10年建设期限造林的一半多₀ 遂川县云岭林场1987年4月批准建场,1988年开始造林,到1994年完成基地建设36. 2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55.43%₀ 全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造林,严格执行林业部1986年下发的《关于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根据15个林场多数分布在丘陵、低山地区的情况,确定造林树种以湿地松、杉木为主,并选用优良种子,采用薄膜覆盖、芽苗截根移栽、容器育苗、抨插育苗等技术,培育壮苗,用符合林业部颁布的湿地松、杉木一级苗造林,初植密度湿地松每亩110 - 120株,杉木每亩240株,条垦或大穴整地,定植后头两年每年抚育两次,第三年抚育一至两次,直到郁闭成林。由于坚持了科学造林,集约经营,幼林生长良好,普遍达到了江西省速生丰产用材林湿地松、杉木的生长量指标。特别是遂川县云岭林场,根据江西省林业厅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结果,造林达标率,1988年名列全省第一、1989年名列第二名,1990年造林面积核实率和树高生长量的达标率均为100%,其中创优质小班56个,优质林班4个,合计优质林面积1.74万亩,占当年造林面积2. 19万亩的79.45%,居全省首位。该场1988年营造的杉木林,第一年平均树高57. 5厘米,当年抽梢高36. 8厘米,第二年平均树高112. 3厘米,第三年平均树高 187.3厘米;湿地松林第一年平均树高51.2厘米,当年抽梢33厘米,第二年平均树高103. 3厘米,第三年平均树高165.1厘米,地径3. 1厘米,三年生的杉木和湿地松平均树高生长量均超过江西省的规定标准。1988年营造的五个杉木优质小班面积573亩,到1990年全部郁闭成林。
  全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计划投资1128& 2万元,其中林场自筹资金3822. 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33. 86% ;国家贷款746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6. 14%。到1994年投入资金4722. 4万元,占投资总额 41.83%₀投入资金与完成造林相比较,6年造林完成指标比资金投入指标多13.6个百分点。
  湿地松采脂用材两用林基地建设项目区内湿地松采脂、用材两用林基地是江西省吉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一个子项目。该项目于1987年开始准备,1988年7 ~ 9月,委托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院完成了项目总体设计工作,经江西省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由于该项目系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发红壤丘陵岗地,营造松脂用材两用林,发展林产工业,振兴吉安老区经济,所以世界银行及其委托的联合国粮农组织,先组织专家考察评估团由世界银行团长希尔夫人(美国籍)、联合国粮农组织团长塞尔维那亚先生(斯里兰卡籍),以及有关林业及经济专家毕温先生(美国籍)、鲍娣斯女士(美国籍)、吉塔普先生 (泰国籍)、本高格先生(加拿大籍)、海瑞尔夫人(美国籍)、罗兰德先生(荷兰籍)8人,先后于1987年12 月,1988年4月、10月,1989年1月,分别对该项目进行了 4次考察评估,最后对吉安地区湿地松采脂用材林基地建设项目,作出了“准备工作充分,造林技术先进,经济效益显著”的评估结论。基地所在吉安、 泰和县,是吉泰盆地腹地,造林山场分布在吉安县敖城、指阳、安塘3乡和泰和县塘洲、冠朝、上模3乡, 规划造林8.48万亩,总投资1759万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和省、地、县、场自筹配套资金各占50% ,均为 879.5万元。项目分别由吉安县三芳林场和泰和县天马山林场实施。经营方式由两场分别与所在乡村联合经营,乡村出山,山权不变,林场投资,负责造林管理,共同护林,收益按比例分成,双方签订合同,立约公证。基地建设从1989年开始实施,1993年全部完成,建设期限5年。
  1989〜1993年共造林8.56万亩,占计划& 48万亩的100.9%。其中吉安县三芳林场造4. 27万亩,泰和县天马山林场造林4. 29万亩。五年造林面积核实率、成活率、树高生长量三项指标综合达标率 100%,幼林长势旺盛,效益优良。该建设项目总投资1759万元,至1993年检查验收时完成投资1610.84 万元,占计划投资91.58%。
  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NAP) 1991年开始,由永丰、吉水、遂川、永新四个县的19个国有林场承担建设任务。到1997年底竣工,历时7年,完成造林面积36.61万亩,占计划31.2万亩的117.3%,其中遂川& 7万亩,永新9.19万亩,吉水9.09万亩,永丰9. 63万亩;完成投资6754.41万元,占计划投资额5191.31万元的130.1%,其中世界银行贷款3890. 9万元,省级配套385.77万元,地级配套187. 86万元,县级配套592. 52万元,造林单位自筹1697.36万元。永新县被国家林业局评为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先进县。
  世行贷款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FRDPP) 该项目自1995年开始实施至2000年竣工,分别由吉水、永丰、遂川、泰和、永新、宁冈、井冈山县(市)和地区武功山林场实施。实施质量一宜名列全省前茅,1995,1996,1997年连续3年名列全省第一。项目实施6年,共完成造林19.22万亩,占计划18.0万亩的106.8%,其中,永新县2.71万亩,遂川县2.51万亩,吉水县3.39万亩,永丰县3.3万亩,泰和县 2.59万亩,宁冈县2. 1万亩,井冈山市1.09万亩,地区武功山林场1.53万亩。完成总投资4309. 08万元,占计划投资额3805.5万元的113.2%,其中:世界银行贷款2231.85万元,省级配套382. 56万元,地区配套149.72万元,县级配套264.71万元,造林单位自筹1280.24万元。造林质量、生长量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部颁标准。
  世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FDPA)该项目于1999年开始,在吉水、安福、遂川、宁冈4县实施。设计总规模为15.5万亩,总投资5087.03万元。
  1999年6月11〜14日,应财政部的邀请,由世行评估局高级顾问乌玛、利利(Uma.,J. Lele),世行评估局咨询专家斯各特、罗兹拉(Scoott,Rozello),世行驻华代表处项目官员刘瑾,林木繁育专家诺曼、琼斯以及翻译熊思政组成的评议组,在国家林业局世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顾问屈树业、管理处处长程红以及省林业厅副厅长严金亮、省林业厅项目办主任胡加林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永新、宁冈、遂川等3个县的世行贷款第一期(NAP)、第二期(FRDPP)项目的实施情况。世行评估局评议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永新县七溪岭林场大坡岭1992年营造的杉木林,黄茅坑1991年营造的杉木林;宁冈县宁冈林场将军庙1996年营造的桐棉松(马尾松)林;遂川县南江乡农户1999年营造的金橘林,遂川县云岭林场碧州分场1992年营造的杉木林,遂川县苗圃金橘、木荷苗木培育现场。在考察过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到农户家里进行访问等方式,对第三期(FDRA)项目的实施、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考察,对吉安地区世行贷款林业项目的实施情况非常满意,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国家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1990年遂川县列入国家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工程县,建设规模4.1万亩,投资规模24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23万元。到1993年,完成建设任务4. 24万亩,占计划的 103.4% ;总投资174.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08万元,省级配套4. 1万元,地级配套2. 9万元,县级配套和自筹资金59. 8万元。
  1993年在永新、遂川、永丰、安福四县实施第二期国家油茶低产林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5. 6万亩, 投资规模为448万元,其中国家224万元,省级配套67. 2万元,地级配套67. 2万元,县级配套89.6万元。到1995年,全区完成建设任务7. 02万亩,占计划的125.4%,其中永新县完成1.0万亩,遂川县完成3.09万亩,永丰县完成1.82万亩,安福县完成1. 11万亩。投入建设资金499.3万元,占计划的 111.5%,其中国家投资226. 5万元,省级配套25. 6万元,地级配套97. 2万元,县级配套150万元。1996 年,永丰县又实施了第三期油茶低改项目,完成低改面积0. 3万亩,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款30 万元。经过改造的油茶林有了看得见的变化,油茶林相及长势明显好于低改前,油茶产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国家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1993年5月完成总体设计,经省林业厅有关专家实地考察和省总体规划设计审定会审定,于1993年正式批准同意在新干、吉水两县实施,基地规模建设名特优经济林1万亩,总投资188万元,其中国家农业发展基金9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94万元,基地分布在两个县的11个国营林场和11个乡镇。1996年项目竣工验收,累计栽种械柑、红橘4875亩,改造低产园5662亩,共计10537亩,占计划任务的105.4% ;建设水保灌溉设施36.47万米,占计划的103. 2% ;开展施肥示范7825亩,占计划的100. 9% ;综合新技术推广8985亩,占计划的108.25%。总体投入资金 532.81万元,其中国家农业发展基金95. 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8. 2万元,地级配套资金25. 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9万元,自筹资金314.61万元,专项贷款40万元。吉水县被林业部评为名特优经济林建设先进县。
  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80年代末期,全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正式启动。区内的吉安、吉水、泰和、万安4个赣江流域县不失时机积极争取,先后自我启动, 1995年,被正式列入国家长防林工程县。到1999年竣工验收,共完成面积179. 1万亩,其中植树造林 55.5万亩,低产林改造47. 7万亩,封山育林75. 9万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从40. 4%提高到60. 9% ,防护林体系已初步形成。9年来共完成长防林工程建设投资1064. 8万元,组织群众投工投劳376.1万个, 折合劳资7522万元。
  国债长防林建设项目1999年吉水、吉安、泰和3县又实施国债长防林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05万元,一年投入资金774.72万元,占计划的109. 9%,其中国债资金470万元,省级配套58. 02万元,地级配套77万元,县级配套及任务169.7万元;计划建设面积10. 80万亩,完成10. 80万亩,其中造林3. 75 万亩,封山育林7.05万亩。
  飞播造林 1967年3月,吉安专区开始在吉安、永丰两县进行飞机播种造林,面积3. 5万亩,其中吉安县1.7万亩,永丰县1 • 8万亩,分3个播区,即吉安县永阳公社的塔桥播区、横江公社的敦厚播区和永丰县佐塘公社的麻田播区。
  1972年3月,在吉水和万安两县开展第二次飞播造林,面积4. 87万亩,其中吉水县2. 80万亩,万安县2.07万亩,分两个播区,即吉水县白沙公社的白沙播区、万安县窑头公社的窑头播区。
  1973年,江西省农林垦殖局分配给井冈山专区飞播任务4万亩,决定在遂川和万安两县进行第三次飞播造林。是年3月中旬开始,4月中旬结束。飞播面积3.45万亩,其中遂川县1.05万亩,万安县2.40 万亩,分三个播区,即遂川县戴家铺公社的淋洋播区、珠田公社的良州播区和万安县百嘉公社的黄南播区。
  1981年,在遂川县与赣州地区的上犹县和湖南省桂东县接壤的海拔1000米以上边远山区飞播台湾松。飞播前,按照播区规划设计的要求,进行了炼山整地。是年3月21日开始飞播作业,分三个播区. 即遂川县高坪公社的杨何顶、戴家铺公社的淋洋和杨芬公社的牛肩头。
  1982年2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指示“全军要参加支援农业、林业的专业飞行任务,要搞二十年, 为加速农、牧业建设,为绿化祖国山河作出贡献”。林业部决定从1983年开始,对地方飞播造林实行部分资金补助。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按照林业部的有关规定,把飞播造林作为绿化荒山的一项重要措施,要求与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并举,加速全区绿化。从此,全区飞播造林进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1983〜 1997年,除1986年没有飞播造林外,年年坚持。飞播造林由原先遂川、万安、吉安、吉水、永丰5县,增加泰和、永新、安福3县,共8个县,播区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31个,飞播面积由1983年以前13.83万亩,增加到263. 67万亩,共计277.5万亩。
  区内进行飞播造林,得到了中国民航,特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的大力支持。1967.1972, 1973和1981年4年飞播造林任务由江西省民航管理局承担,分别在吉安市和遂川县机场起飞作业,共飞行22架(次)ₒ 1983〜1992年,飞播造林任务都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南京军区空军部队承担,两军区空军每年派运五型飞机2架,在泰和机场起飞作业,共飞行355架(次)ₒ 1993 ~ 1997年,飞播造林任务都由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承担,每年派运五型飞机1架,在吉安、泰和机场起飞作业,共飞行94架(次)。
  为了保证飞播造林成效,吉安地区从1983年起,重点抓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规划设计、注重种子质量、培训飞播业务干部、开展试验研究、加强播后管理、组织检查验收7个方面的工作。吉安地区林业局先后组织有关县对1981 ~ 1984年和1985 - 1987年飞播造林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从1988年起,年年坚持检查验收。表10-3-6 1967 ~ 1997年部分年份吉安地区飞播造林面积与资金使用情况飞播年份播区面积有效面积成效面积经费开支(万元) (万亩) (万亩) (万亩) 合计飞行费种子费设计费其他合计 277.5 231.99 152.4 612.16 57.1 429.05 18.32 107.691967 3.50 3.50 1.68 3.53 0.40 3.05 0.08 1972 4.87 4.87 2.34 5.19 0.54 4.63 0.02 1973 3.45 3.45 1.66 3.60 0.49 2.76 0.35 1981 2.01 2.01 0.70 3.22 0.20 2.07 0.38 0.57 1983 18.82 13.37 7.23 27.12 2. 11 19.44 2.16 3.41 1984 17.15 12.96 6.58 18.47 1.00 14.00 0.51 2.96 1985 27.52 20.43 10.35 35.18 1.80 27.83 1.85 3.70 1987 26.46 18.34 10.43 32.68 1.99 23.97 1.89 4.83 1988 31.68 26.30 12.48 53.90 5.14 38.81 0.95 9.00 1989 18.17 15.53 10.75 44.03 3.94 33.60 0.60 5.89 1990 14.10 13.07 7.87 42.87 3.68 35.52 0.92 2.75 1991 11.65 9.90 8.32 24.07 3.29 13.44 0.8 6.54 1992 22.74 20.1 12.07 74. 19 7.68 51.23 1.35 13.93 1993 14.2 12.1 9.7 38.81 2.69 26.93 1.21 7.98 1994 15.95 15.95 13.18 43.2 3.31 29.55 1.6 8.74 1995 17.55 17.55 15.0 69.46 7.82 43.66 1.6 16.38 1996 14.95 11.73 11.73 62.4 7.76 36.54 1.3 16.8 1997 12.73 10.73 10.33 30.24 3.26 22.02 1.2 3.76 飞播造林历年成效调查结果表明,全区飞播造林成效面积152. 4万亩,占飞播造林面积277. 5万亩的54.9%,超过了林业部提出的把飞播造林成效提高到50%以上的标准。由于飞播造林成效显著,1996 年万安县被评为全国飞播造林先进单位,杨群宝、万娜娜、杨发生、颜修武等四人被评为全国飞播造林先进个人。
  第三节森林培育境内森林培育,主要包括幼林抚育、杉木幼龄林抚育间伐、油茶林垦复、竹林培育和封山育林等方面。
  幼林抚育新中国建立前,区内广大林农,对杉木林的培育积累了丰富经验,林农概括为“三道蹶头九道镰”。 在造林后的连续3年,每年深挖抚育幼林一次。种植在缓坡山地的幼林,多数间种农作物3年,以耕代抚;幼林郁闭成林直至部分林开花结实期间,定期地进行抚育间伐,斩除林内杂草、灌木、藤蔓和抹芽除萌,砍伐丛生木和过密的立木、病腐木、断梢木、弯曲木等。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党政领导和林业部门把幼林抚育管理列为巩固造林成果,培育速生丰产林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来抓。1955年6月19 ~30日,泰和县人民委员会在沙村、津洞分片召开森林抚育会议,参加会议的林农代表61人,专门讨论杉木抚育,油茶垦复和封山育林工作。是年9月,吉安专员公署通知吉安、遂川两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工作组检查造林成活率;11月批转两县《关于经检查造林成活率不高的报告》,要求全区利用冬季农闲季节,按照“谁造林谁抚育”的要求,抓好幼林抚育。是年,全区完成了 21.6万亩幼林抚育任务。1959年12月14日,新干县人民委员会为推动全县幼林抚育工作,专门总结推广黎山林场杉木幼林抚育管理的经验。该场新造幼林第一年割草,条宽1米,将割除的杂草铺于树莞下;第二年在植株周围松土,由外而内,内浅外深,切忌锄伤树根;第三、第四年割草、松土交错进行, 宜至新林郁闭成林为止。就全区而言,幼林抚育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重造轻管”偏向。武功山林场 1954〜1958年造林9.44万亩,由于造林整地粗放,特别忽视抚育管理,只保留了一些零星幼树,成活率很低。吉水县芦溪岭林场,1956 - 1959年造杉木林1.88万亩,马尾松林0.03万亩,同期幼林抚育只有 0. 644万亩,仅占新造幼林面积的33.7% ₀ 1958 - 1962年,由于“大跃进”运动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区的幼林抚育工作,面积不实,忽视质量,有的地方处于停顿状态。
  1964年,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员公署制定《吉安专区1965年和“三五"(1966〜1970)期间农业发展规划》,要求“三五”期间,全区幼林抚育1.98万亩,并提出“管字当头,抚造并举、采育结合,人工造林与封山育林并举,集体造林与国营造林并举,以集体造林为主”的方针。3月,吉安专员公署组织专、县、 场三级林业干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12个国营林场(包括省属井冈山、武功山垦殖场和泰和县大岭山垦殖场林业分场)新造幼林和幼林抚育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各国营林场新造幼林大部分没有及时抚育。如永新县七溪岭林场,1963年以前的幼林抚育只占同期造林面积的34%,同时也发现了新干县黎山林场经验。通过检查对国营和社队林场的幼林抚育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是年秋冬,遂川县完成幼林抚育5. 34万亩,其中国营林场(包括采育林场、垦殖场林场)1.8万亩、社队集体 3. 54万亩,国营林场的幼林抚育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
  1965年9月17日,地委、专署发出《关于迅速开展秋季育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争取在秋收前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育林生产计划,其中幼林抚育35万亩。10月15日,专署商业处、农林垦殖处和粮食局发出《关于迹地更新、造林、抚育实行奖售物资的联合通知》。全区共拨出贸易粮17.57万千克、布票 3.79万米支持营林生产,每完成幼林抚育1亩,给国营林场奖售贸易粮0.25千克、布票7厘米,集体奖售布票7厘米。
  60年代初,遂川县从乙种育林费中拨款,按每亩0.5元的标准对集体林场予以补助,70年代补助标准提高到1元。到1990年,全县共补助乡村集体幼林抚育资金151.06万元。1966年,专署农林垦殖处针对各县和国营林场幼林抚育质量好坏不一和经费使用上的弊端,特制定《吉安专区幼林抚育定额》,分别不同山场等级和造林整地方式,提出不同抚育方式、每亩用工量和抚育金额,供国营林场和社队制订幼林抚育计划与进行检查验收作依据,进一步加强了幼林抚育的生产、技术和资金管理,提高了抚育质量。
  1966 - 1976年,全区幼林抚育管理工作遭遇“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但仍未中断。在此期间,吉水县芦溪岭林场每年平均造林1513亩,幼林抚育8503亩,造林与幼林抚育比例为1: 5. 6;永新县七溪岭林场,1964年以后,造林与幼林抚育比例为1: 6.5O 1975年,专区农林垦殖局拨出社队集体杉木用材基地幼林抚育补助费74677元,要求抚育面积74677亩。泰和县桥头公社蕉坑林场于1965年开始更新造林, 到1990年共更新营造杉林10350亩。该场坚持年年造林,年年抚育,造管并举,林场新增杉木蓄积量达 72450立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全区幼林抚育每年超100万亩。1979年6月14 - 16日,行署召开育林工作会议,专门部署1979年幼林抚育、中幼林间伐和油茶垦复任务。1980年6月13日,行署发出《关于迅速开展夏季幼林抚育工作的通知>o 1981年3月17日,遂川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幼林管理、巩固造林成果的决定》,全县30个公社成立了林管站,大队建立林管会,生产队建立林管组,实行造林与幼林抚育相结合的生产责任制,造林、抚育的经费补助,经公社林管站检查验收后支付。 是年6月,地委、行署由分管林业的领导带领各县(市)农办主任、农林垦殖局长,深入到新干、吉水、 永丰等县新造林地现场检查幼林生长状况,并与林场职工、社队干部、群众座谈讨论幼林抚育工作。 峡江县林业局赵志文就杉木幼林抚育时间、方法与杉木生长关系,设立标准地,进行对比调查,采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计算相关因子,证明在山场等级和抚育方法相同条件下,5月、6月抚育的比7月以后抚育的年平均生长高度大于14.75厘米;山场等级相同抚育时间相同,全面除草松土与全面刈草不松土,年平均生长高度大于14.25厘米。井冈山市林业局朱才熙在该市黄坳、下七和拿山等地调查,其林木生长规律与赵志文调查基本一致。赵、朱两人的意见是:根据吉安地区自然地理条件,7月、8月抚育,除抑制杂草繁衍效果较好外,对提高土壤蓄水作用、改良土壤结构和增加土壤肥力等方面,都不及5月、6月抚育的好。
  1982年,随着用材林基地和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建设的开展,全区幼林抚育对象,由单一杉木林,发展到杉木、油茶、湿地松、马尾松、樟、木荷等多树种的幼林抚育管理。抚育次数由一年抚育一次,发展到速生丰产林和山谷中土壤肥沃、杂草生长快的幼林一年抚育两次,种在原生长小山竹、芭茅山地的幼林, 则深挖竹根和芭茅蒐。抚育面积到70年代后期,特别是80年代成倍扩大,先是每年超过100万亩,而至 1988.1989年,则超过200万亩,抚育方法也有较大改进。安福县陈山林场从1987 ~ 1990年,共造林 13304亩,该场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进行抚育:一是除草松土;二是补植;三是除萌菓;四是保留有利杉木林分生长环境的阔叶树;五是严禁放牧樵采,禁止打枝。遂川县云岭林场1988年造林14057亩,其中速生丰产林7585.4亩,当年幼林抚育33000亩(次);1989年造林17400亩,其中速生丰产林6787亩,当年幼林抚育(包括1988年营造的幼林)82000亩(次);1990年造林21368亩,其中速生丰产林21019亩, 幼林抚育(包括1988年,1989年营造的新林)11.3万亩。由于造林和抚育抓得好,该场新造幼林年生长量最高达1.84米。营造的速生丰产林,有的三年就郁闭成林,经省、地、县、场联合达标检查验收组验收,1988年J990年分别为江西省第一名,1989年为第二名' 1995年地区林业局制定了《吉安地区新造林抚育检查验收实施方法》,吉水县人民政府每年对新造林抚育进行检查评比,促进了幼林抚育工作的开展。1996年全省新造林抚育现场会在吉水县召开,省林业厅厅长吴志清参观白沙林场等现场后给予了高度评价,吉安地区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1950 ~ 1999年,全区累计完成幼林抚育面积4940. 33万亩(次)。
  表10-3-7 1950 - 1999年吉安地区幼林抚育面积单位:万亩(次) 年份面积年份面积年份面积历年合计 4940.33 1960 18.01 1971 48. 161950 5.59 1961 12.93 1972 59.12 1951 7. 19 1962 13.54 1973 70.13 1952 1. 16 1963 13.74 1974 67.12 1953 17.09 1964 19.58 1975 71.82 1954 15.29 1965 32.08 1976 90.80 1955 21.60 1966 36.17 1977 83.05 1956 30.31 1967 38.94 1978 109.951957 53.94 1968 32.68 1979 104.901958 8.57 1969 49.24 1980 121.911959 18.59 1970 49.77 1981 103.85续表年份面积年份面积年份面积 1982 105.16 1988 216.99 1994 365 1983 131.40 1989 220.72 1995 245.3 1984 141.61 1990 195.17 1996 325.531985 147.54 1991 166.7 1997 158.161986 143.35 1992 235.35 1998 114.151987 184.42 1993 343.19 1999 73.77 杉木幼龄林抚育间伐区内杉木人工幼龄林抚育间伐从70年代初始。1973年夏季,新干县黎山林场在香炉山分区对1958 年营造的杉木人工林进行第一次间伐。1974年,永新县七溪岭林场对1964年在大塘分区营造的杉木林,进行首次间伐。两场因缺乏经验,两年间伐面积都不大。1975年3月20日至5月10日,由地区林业科学研究所,选择吉安县天河采育林场进行杉木人工林抚育间伐试点,总结出适合全区杉木人工林抚育间伐的技术规程。5月,地区农林垦殖局根据专区林科所提供的试点工作报告,在吉安县天河采育林场召开全区杉木人工林抚育间伐现场会,一边组织与会人员讨论试点工作报告中有关技术要点,一边到现场参观,从理论和实践上培训干部,提髙们对抚育间伐的技术水平。会议还要求所有国营林场,对已经郁闭成林的杉木人工林,由点到面,开展抚育间伐工作。是年,全区15个林场普遍开展了抚育间伐。1976年7月5日,地区农林垦殖局对抚育间伐计划和产品处理、价格等问题,提岀了具体意见,要求各林场必须按照地区批准的作业设计任务书进行作业,禁止在设计任务书规定以外的山场砍伐,严禁向社会上收购小径材充作间伐材出卖。间伐中生产的规格材,统一纳入国家计划分配,由需材单位持上级林业部门调拨通知单,到林场自行调材,按国家调拨价结算;非规格材,也由省和地区统一安排,就地调运,价格面议。由于适当调高了间伐材的价格,初步调动了国营林场抚育间伐的积极性。1977年、1978 年因交通不便,间伐材运输困难,影响抚育间伐工作的开展。1979年,林业部为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推动中幼龄林抚育间伐工作,特安排了专项投资,扶助国营林场中幼龄林抚育间伐。1979〜1987年,国家共给吉安地区国营林场人工林抚育间伐专项投资501.3万元,下达抚育间伐面积164714亩,其中深挖抚育 (包括施肥)45217亩,生产木材36674立方米,修建林区公路42. 9千米,林道30. 8千米,兴建职工宿舍 2800平方米,购置运材汽车9辆。1987年投资70万元,改由国家预算内“拨改贷”形式予以投资。上述投资和各项任务,先后由七溪岭、青原山、黎山、武功山、宁冈、官山、芦溪岭、北华山、周岭、大乐坪、五指峰等11个营林林场承担完成。
  1981年以后,中央和江西省先后出台:国营林场在抚育间伐期间收入不上交,以林养林,国营林场间伐材加价30%,国营林场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项目所得利润不征所得税等扶持政策。1983年5月17日吉安行署农林垦殖处向省林业厅请示,经同意,外销间伐材规格适当调整放宽,一般间伐杉条放宽到8 厘米以下(含8厘米),松条放宽到12厘米以下(含12厘米),上述11个林场都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每年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继而全区采育林场、垦殖场林场和社队林场对进入间伐期杉木人工林都开展了抚育间伐工作,每年抚育间伐面积15万亩。1988〜1990年共抚育间伐面积49. 2万亩,生产间伐材 33.16万立方米,6厘米以下的小径材4.65万立方米。在80年代中后期,部分国营林场对一些生长差的低产林,逐步进行了改造。据武功山、七溪岭、芦溪岭、官山等四个林场统计,到1990年,低产林改造3. 2 万亩,生产木材7.6万立方米。
  1978年10月28日,国家林业部颁发了《国有林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技术试行规程》。地区农林垦殖局要求各县(市)根据林业部的《规程》进一步加强林业调查设计工作,所有杉木林分抚育间伐,必须搞好作业设计,编制设计任务书,报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作业。
  1983年5月5日,地区农林垦殖处在全区次生林改造现场会议上讨论决定,凡有间伐任务的林场, 必须培训号树员和伐木工人(包括社会民工),提高作业人员思想认识和技术水平;国营林场必须由林场工人伐木,社会民工运材,必须建立检查验收和奖惩制度。在环环抓好间伐的同时,许多林场将部分间伐后的林分,进行了深挖抚育和重点施肥,培育成速生丰产林。根据1982 ~ 1987年国家重点投资的11 个国营林场统计,共深挖抚育和施肥4. 52万亩。
  据官山林场和七溪岭林场的观测记载,两场抚育间伐后的杉木人工林,每亩年生长量,比未抚育间伐的增长0.2 ~0.3立方米。新干县黎山林场1973年抚育间伐的杉木人工林,1984年主伐时,规格材达94%,而未经过抚育间伐的仅68% ₀ 1994年开始,地区把杉、松人工幼林抚育间伐作为林业生产的重要工作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并进行考核。但由于杉、松人工林抚育间伐成本高,间伐材收入低,入不敷出,加上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相关政策不活、间伐材列抵采伐限额等问题的制约,全区尚有相当部分已进入间伐期的林分未能及时间伐。据1999年调查统计,全区进入间伐期的杉、松人工中幼林达750万亩,亟待间伐的杉、松人工中幼林达到570万亩。
  油茶林垦复油茶是区内的重要经济林。“七铲金八铲银”成了林区油茶林垦复的传统,重点产区实行一年一小修、三年垦一次,并相沿成习。
  新中国建立后,各级人民政府采取一系列发展油茶生产的措施,使新造油茶林逐渐增加,垦复油茶山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扩大提高,茶油产量也稳中有增。1951年,吉安专员公署要求各县发动农民垦复荒芜的油茶山,中耕熟山,补植稀疏林。1956年成立高级农林业生产合作社时,油茶林作价入社,由集体经营。合作社把大力垦复油茶山列为农业生产重要内容。1956年全区垦复油茶山61.8万亩。1957年5 月和6月,中共吉安地委、吉安专员公署相继发出《关于突击垦复油茶山的指示》和《关于开展夏季垦复油茶山的补充指示》,要求抓紧早稻插秧后的空隙,安排劳动力,开展夏季垦复油茶林。1957年11月,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核定吉安专区发放垦复100万亩油茶林的贷款226万元,并规定贷款偿还期从第六年开始还10%,第七年还20%,第八年还30%,第九年还40%。专署按照各县垦山任务分配给吉安县15. 63 万元,垦山6万亩;吉水县27. 86万元,垦山10. 6万亩;峡江县15. 28万元,垦山5. 8万亩;新干县5. 73 万元,垦山2.2万亩;永丰县26万元,垦山10万亩;泰和县31.2万元,垦山12万亩;万安县18. 2万元, 垦山7万亩;遂川县57.2万元,垦山22万亩;安福县15. 6万元,垦山6万亩;永新县15. 6万元,垦山6 万亩;莲花县19.5万元,垦山7.5万亩;宁冈县18.2万元,垦山7万亩。各县及时下拨贷款,帮助农民添置垦山工具,掀起了冬季垦山高潮。当年全区垦复油茶山55万余亩。各县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由于坚持连年垦山,1958年全区油茶硕果累累。但因全民大搞钢铁,未能及时采摘, 大量油茶籽脱落在山上,造成很大浪费。人民公社化以后,油茶山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经营,取消了股金分红,社员按劳动工分计酬分配,加上山区大批劳力调出山外兴修水利和大炼钢铁,垦山工作有所放松。 1961年9月,专署召开全区油茶生产会议,在总结发展油茶生产成绩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以垦复油茶山为主,制订了七年恢复和发展油茶生产的初步规划。专署和各县人民委员会,针对三年自然灾害农村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对垦复油茶山继续发放无息贷款和实行物资奖励,加以扶助。1962年、1963 年,全区发放油茶贷款167万元,其中长期贷款64万元,补助垦山大米指标(不包括社队储备粮)76万千克,奖售收购茶油棉布16438米,针织品26291米,棉花3304千克,食糖26775千克,煤油11831千克。 万安县除做好专署核定的油茶生产无息贷款的发放工作外,还从其他农贷中挤出23万元贷给大队、生产队扶助垦修油茶林。林业、商业、手工业等部门也派出职工和技术干部深入油茶林区修理垦山工具, 供应物品,进行技术指导。由于上下一致努力,全区1962年垦修油茶山124万亩,1963年垦修油茶山 179万亩。油茶重点产区的永丰县龙冈公社,遂川县沙田、巾石公社,万安县下造公社,莲花县南岭公社, 吉安县东固公社,泰和县迥龙公社等,做到熟茶山一年一修,还复垦了一部分或大部分荒茶山。由于大抓了垦山工作,全区油茶籽产量逐步回升,1963年总产量289万千克,比1962年增产60%,有的社队超过了历史最高年产量。永丰县龙冈公社1956 - 1963年,垦复荒芜油茶山4. 39万亩,茶油产量比新中国建立前翻了两番,每年平均卖给国家茶油80150千克,1964年受到林业部的奖励。永丰县下庄公社水源大队东家生产队,1963年茶油产量达1386千克,比1949年增产20倍,全队21人,除每人留足6千克食油外,卖给国家茶油1260千克,人均60千克,成为江西省人均提供商品油最多的生产队。:1964年5月, 专署在永丰县龙冈公社召开油茶生产现场会,推广龙冈公社抓紧深挖垦修油茶山,提高地力,挖掘油茶生产潜力的经验。1965年8月,江西省油茶生产科研协作会议在永丰县龙冈公社公开,确定在龙冈公社建立成林样板基地7万亩,采取深挖抚育、条垦作带、良种补植、病虫害防治和适量施肥等措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1965 ~ 1970年,全区完成油茶山垦修1200万亩(次),其中深挖垦修茶山310万亩(次)。 1972年,全区油茶籽增到3749. 84万千克。但从1973年以后,全区普遍放松了油茶山垦修工作,茶山逐渐荒芜,产量连年下降。1976年全区只产油茶籽654. 83万千克,比1972年下降了 5倍。
  1976年11月,江西省农林垦殖局下达《关于油茶基地专项贷款生产任务的安排和建立验收制度的通知》,是年至1978年,安排给永丰县贷款10万元,垦复油茶山3.4万亩;泰和县贷款7万元,垦复油茶山2.4万亩。1977年5月,专区革委会在永丰县召开油茶生产座谈会,要求全面垦复现有油茶山,着重抓好低产老林改造,并确定遂川等8个县、44个公社、248个大队、429个生产队为全区低产老油茶林改造基地,并采取了一系列奖励措施。1977 - 1980年全区垦复油茶山1121万亩(次),改造低产林122万亩。1979年老林改造成绩突出,分别完成深挖垦山20. 7万亩,稀林补植25. 5万亩,建立“三保山”(保水、保土、保肥)19.7万亩。改造面积超过万亩的有永丰县,超过千亩的公社有泰和县老营盘,永丰县龙冈、沙溪、君埠、藤田、上固、瑶田和莲花县花塘、升坊、三板桥等。遂川县对低产老油茶林改造按照“按质评等,按等评价,验收付款”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吉安县1979 ~ 1981年,针对重点产区东固公社老油茶林的病、老、残、杂、低的情况,采取环山水平条垦,带面外高内低或挖蓄水坑和鱼鳞坑等低改措施,改造低产林800亩,每亩补助8元。改造后的茶油产量比改造前增加25% ₀永丰县把老油茶山的改造任务落实到户,采取按工分奖售大米,补助经费统归完成改造任务的社员所有。1981年,省科委、省民政厅将吉安县东固、永丰县龙冈两地列为老区油茶林改造的重点公社,各改造老茶林100亩,每亩投资100 元。1988年后,全区除重点林区和国营林场油茶林仍坚持一年一铲修外,不少地方因经营油茶经济效益低而放松了管理,使油茶山荒芜,产量下降。1990年,国家将油茶低产林改造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遂川县被列入低改工程县,低改面积4. 1万亩,每亩投资60元,资金由中央和地方筹集,各占50%。 在地方自筹资金中,由省、地、县三级按3: 3: 4配套,其中县级40%,由群众投劳。中央投资中,50%无偿,50%有偿,有偿部分从低改后第7年开始还款,每年偿还20% ,至第11年还清。归还的资金,中央不收回,留归地方作为林业发展基金。工程采用林地清理、深挖垦复、修枝整形、稀林良种补植、密林疏伐、 合理施肥、立体经营、放蜂授粉,以及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等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改造,复壮林分,提高油茶产量,到1993年完成低改4.24万亩。1993〜1995年,在永新、安福、遂川、永丰又实施了第二期油茶低改项目,完成低改任务7.02万亩。
  竹林培育新中国建立前,区内的毛竹为个体经营,多靠天然更新,自然生长,但在交通方便、毛竹运销量大和生产土纸槽多的竹林区,林农对毛竹生产、经营比较重视,并订有严格的乡规民约,护笋护竹,发展竹林生产。在一些缺少竹林的地区,农民则在丘陵岗地荒山上或村前村后的空隙地栽植母竹,培育竹林。
  新中国建立后,毛竹产区从天然更新逐步向人工培育方向发展,生产和利用门路不断扩大。1956年 6月,遂川县农林局组织两个工作组,对碧洲、巾石、衙前、新江4个重点毛竹产区乡进行了调查,摸清了 4个乡毛竹林面积、蓄积量和产销情况。同年,中共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派员会同遂川县干部对遂川县毛竹生产进行全面调查,并在《关于我省竹子生产情况和今后意见》的调查报告中,对遂川县竹子生产的情况和经营中只采伐不抚育、不造林,致使毛竹林质量低、效益差等问题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切实加强竹林抚育,合理采伐和营造新竹林等发展毛竹生产的具体措施,并对生产计划的安排,毛竹山价标准提出了改进意见。1962年3月,吉安专署发出《关于在清明节以前严禁挖春笋的紧急通知X 1963年5月, 万安县实行林农交售木竹给予奖售政策,每100根毛竹、200根篙竹奖售大米指标10千克、布票0. 33 米。1966年9月,专署商业处、农垦处、供销社办事处根据省商业厅、农垦厅、供销合作社《关于分配 1966年毛竹垦修任务和棉布、化肥奖售指标的通知》精神,下达给各县、场垦修任务4万亩,奖售棉布 5333米,化肥40吨的指标。另外,江西省还直接分配给设在安福县的省属武功山垦殖场竹林垦修任务 250亩,补助棉布33米、化肥0.25吨。自1971年开始,专区在每年下达林业生产计划时,均安排有毛竹垦修任务。60 -70年代,毛竹需求量不断增加,毛竹经营中存在近山、路旁、河边砍伐过多,远山、深山开发得少;收购竹制品计划偏大,以及任意采挖春笋,不留养母竹,破坏竹林资源等问题,致使毛竹资源下降。据泰和县林业局统计,1965年全县毛竹立竹蓄积量1029万根,1973年下降到900万根,减少 12.5% ;该县桥头公社西坑大队的竹林面积占全社毛竹面积的40%左右,1958年有毛竹100万根,1973 年仅70万根左右,下降了 30%。井冈山管理局下七公社于1965年调查有毛竹197万根,1973年亦下降了 30%。遂川、万安、安福等县毛竹资源也有一定程度减少。少数地方出现密林变疏林,大径毛竹变成小径毛竹或篙竹,有的竹林山变成了杂柴山。
  1972年,省农林垦殖局实行毛竹生产扶助办法,下拨扶助经费。1973年安排全区开发远山毛竹资源资金46万元,其中遂川县24万元,泰和县22万元。1975年省下拨给吉安专区扶助资金18万元,专区按竹林面积和1974年完成竹林生产实绩分配到县,用于有毛竹生产的国营林场、垦殖场和社队的竹林垦复、老林复壮、扩大毛竹资源等费用。自60年代起,全区各地除垦复原有竹林外,还营造了一些新竹林,如泰和县从1965〜1973年,共营造毛竹林2750亩;吉安县1966年栽竹15亩,1973年栽竹411 亩,1974年引种育苗,用实生苗造竹林4084. 5亩。1980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吉安时号召大种竹子。遂川县为响应号召由县林业部门无偿提供母竹,集中连片造毛竹林550亩。1984年,全区移栽母竹375.5亩;1985年新栽竹子127.5亩。
  1975年后,全区毛竹培育逐步由分散抚育、小面积栽培向基地化方向发展。1975年吉安县白云山林场在东固公社南源大队把荒废的300亩毛竹林开垦出来,铲除柴竟、杂草,进行松土培育,毛竹数量增多,竹径增粗。1975 - 1982年,白云山林场以东固公社南源大队为中心,将五公潭、同年岭、陶金坑、黄沙、瓦屋岭、雪积境、南源坑等地的1500亩竹林,由林场投资,除草松土,进行抚育,收益与大队分成。 1977〜1978年,在瓦屋岭进行毛竹摇梢试验(摇断竹梢2至3米),面积300亩。经过摇梢的竹林雪压竹减少90%以上。
  1977年,安福县七都林站与章庄公社三江大队采取评材作价,分年偿还的办法,用2. 5万元购买该大队残次竹林,由七都林站分期分批进行垦复和补栽,建设笋竹两用林基地。
  1978年,万安县建立毛竹基地三块,共计面积23.58万亩。当年投资20余万元,修筑林区公路、桥梁和板车道,开展大规模的药剂杀灭竹蝗。1983年投资1.2万元抚育竹林2200亩。1988年在西部毛竹林区建立国家与林农联营的棉津毛竹林场,并列入江西省发展笋竹两用林项目,拨给专项贴息贷款6万元,引种和科技推广费1万元,用于竹林更新改造。
  1984年,武功山林场的9400亩残次竹林列为省林业厅培育毛竹速生丰产林基地,拨款15万元对三天门毛竹林进行基地化经营。1985年完成毛竹垦复4000亩。经过垦复的竹林,新竹比垦复前粗壮,眉围由原来的23厘米,增加到29 -33厘米。
  1986年,井冈山市列入国家级“星火计划”——毛竹资源开发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远山以培育高产笋用林为主,近山以培育笋、竹丰产林为主。对高产笋用林,采取深挖17厘米以上,施肥和钩梢等措施,并号字建档。至1990年,共完成项目任务3万亩。竹林经过垦复、钩梢等综合措施,由改造前每亩平均123株提高到172株,新竹生长由每亩22株提高到49株,平均胸径由8. 37厘米提高到& 76厘米。竹、笋加工产品的产值,1989年323. 98万元,平均每亩增值115.71元,投人产出比1 :8.22O 1986〜 1988年,茨坪分场改造1万亩毛竹林,产笋由每亩25千克提高到75千克;0.8万亩丰产林,产笋由每亩 75千克增至150千克,该场仅产笋就增收25万元,每亩增收45元,每个劳动工日增收6元。井冈山市除上述竹林按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外,其余5. 8万亩毛竹林1987、1988牟分别进行了一、二、三级经营,其中实行一级经营的,每年全垦或全铲抚育的0.4万亩,占全市毛竹林的8.5%;实行二级经营的, 即每年进行全割抚育,基本做到合理采伐的2.4万亩,占40% ;实行三级经营的,间隔数年不抚育或从未抚育,但基本控制乱采伐的约3万亩,占51.5%。通过上述改造和经营,井冈山市每年平均提供商品竹 (含加工用竹)25万根,平均每亩产商品竹4. 25根,每年提供商品笋75万~ 100万千克,平均每亩产笋 30千克,每年竹材加工、竹笋加工和以竹为原料造纸等产值400万元,每年的竹枝、竹笋、笋壳、笋干等竹类副产品收入45万元。
  1988年,遂川县在五指峰林场培育笋竹两用林,至1990年已建基地1万亩,也获得较好效益。
  1992年开始,吉水县林业局在全省率先开展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至1999年, 通过7年的精心研究探索,总结出一套切合本地实际的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新技术,推广面积达16. 8万亩,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已被全区广大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民群众所掌握,成为群众性的生产项目。 1999年《毛竹大面积移竹造林技术研究》获吉安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2000年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1992年,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毛竹资源的通知),1994年,地委、行署决定在全区实施竹业工程,并于1995年4月21日在遂川县召开全区竹业工程工作会议。会议推广遂川县发展竹业生产经验,全面部署竹业工程建设工作。1996年以吉发〔1996〕6号文下发《中共吉安地委、吉安行署关于加快竹业工程建设的决定》,要求到2000年,全区竹林面积由当时的130万亩增加到200万亩,农村人口人均达到半亩竹林的目标。《吉安督查》不定期编发关于竹业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地委、行署还将竹业工程列入各县(市)经济目标考核内容。1995 ~ 1999年,全区完成毛竹低改面积89. 06万亩,新造毛竹面积19.1万亩,新造笋用竹面积0.76万亩。据1999年分类调查统计,全区竹林面积达到146.08万亩,其中毛竹面积有145.54万亩,活立竹19815.68万根。其中安福县有竹林面积30.04万亩,居全区之首;遂川县有竹林面积27.22万亩,列第二;万安县有竹林面积27.26万亩,列第三。毛竹蓄积量遂川县最多, 有3956.59万根;万安位居第二,有2779.16万根;安福县第三位,有2760.78万根。
  封山育林境内自古民间设有禁山会或称约会,实行封山育林。民国以前,各地禁山会多以宗族姓氏或自然村或联村设置。清嘉庆十一年(1806)七月初一,遂川县左安全乡同立禁约,订约十条,刊刻约规的石碑两侧刻有“国法固能维世道,王章真可范人心”对联一副,言简意赅地说明了乡规民约与国法相辅相成的关系和教化作用。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莲花县邓家村禁约如下:“立约为严禁后城下砂事,本族自明迄今数百年,余其赖后城下砂之长禁培养者固也,后山栽列樟树、松树、枫树、荷树各色,为护荫住居之计; 至若一带茶树,为日用膏火之需,自宜多守本业,毋相侵犯。恐族下有不暗子孙,将树砍作柴薪,即鸣鼓告词,初犯罚银一两,再犯重罚之外更杖四十。倘恃横不遵族规者,合族鸣公治禁戒严,而人心知慎。庶几后城下砂永保无虞,祖业得以永安,屋场亦赖托庇矣。戒约谨立。”乡规民约律例甚严,轻则罚金、罚粮,重则杀猪备酒宴请乡民。莲花县高洲乡高洲村一富户的长工一次在后山上砍了一棵松树,被发现, 需要按规定处罚,但考虑长工穷,则责成这富户办酒席三十二桌,宴请全村男女,以示受罚。据吉水县金滩康氏家谱略记:金滩靠近赣江,清朝中叶康懋林聚集宗人,在金滩种植樟树,以固岸基,植树后全村合议禁约,有拔掉或砍伐一株者,以处死沥祭树。栽树之初,康懋林第五子首犯,他毫不姑息,按禁约斩亲子以殉,大众肃然。自后无一人拾一枝一叶,因而樟树成林,历数百年而益茂。1941年二月初二,江西省政府颁发《江西省设立禁山会准则》,即以一保、二保或一乡、二乡划定封育区,联合建立禁山会,禁山会管理的山林各有侧重,有的专封“后龙山”、“风水树”和防护林,有的封木山、茶山、竹山和柴山。莲花县的约会每年主管开山、禁山时令。竹林资源丰富的寒山、神泉等乡,每年立冬前还要做笋会(禁笋会),禁止村民进山挖笋。1943年4月,遂川县鹏博乡、泉江镇联合建立禁山会,实行理事会制度,公推会长,订有乡规民约。
  新中国建立后,境内根据中央“普遍护林、重点造林”的方针,把封山育林作为绿化荒山,增加森林资源的重要措施。除传承民间封山育林的经验外,还把封山育林的范围扩大到可以飞子成林、萌芽更新和引鞭育竹的山丘地区。1950〜1952年,全区封山育林8万亩,超过同期人工造林9229亩的8倍多。 1952年宁冈县人民政府对土地改革中依法收归国有的24块山林,每块委派专职护林员看山,并实行封山育林,禁止人畜进山毁坏林木。1953年永新县山区成立了护林委员会,由一名合作社副主任兼任主任委员,挑选身强体壮、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的贫下中农担任护林员,巡山护林;有的农林业生产合作社在山上建造看山棚,固定护林员常年住棚守山,农林业生产合作社按看管山林面积记工分,按劳分配。 1954年峡江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防火护林育林的通知》,要求所有残次林或有野生树的荒山,都实行封禁,四周竖禁牌,不准人畜践踏,以保护幼树生长。1957年吉安专员公署部署全区封山育林31.9 万亩。
  1958年,在“大炼钢铁”中,大肆砍伐森林,一些长期封禁的风景林和“四旁”树,也大量被砍,造成大量林木被毁,严重地挫伤了人民群众封山育林的积极性。I960 - 1962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山区群众为解决吃饭问题,有的毁林开荒种粮,有的砍树卖木买粮,封山育林无法实施。
  1964年11月,专署召开全区林业工作会议,重新强调封山育林。要求对水土流失地区、公路两旁、 河流两岸、水库周围1千米以内的山林、新造幼林以及专门留作采种用的母树林等,全部划为长期性封山育林区,坚决制止砍伐村庄风景林和“四旁”树,做到严格封山,积极育林,及时抚育幼林,改造次生林, 补植稀林。会议还要求集中连片封禁的山林,设专职或兼职护林员看山,零星分散的采取定山场、定报酬、定奖励办法,包给近山贫下中农看管。1965年10月12日,永新县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切实做好封山育林,严禁乱砍滥伐的布告》,号召全县人民按照区、社、大队的规划,遵守约规,搞好封山育林。同年遂川县人民委员会印发、张贴《封山育林布告》5500张。新干县人民委员会于1964年4月9日和1965 年11月28日,连续发出文件,部署封山育林工作。许多公社、大队成立了护林组织,制定了乡规民约和奖惩制度,并设专人看山执约。宁冈县大陇公社楼下大队制定“五禁五改”(禁止放火烧山、改割青泯肥为种绿肥红花草;禁止放火烧田岸,改为铲田岸;禁止乱砍林木,改为批准砍伐;禁止乱砍竹子和杂木棍搞副业,改为发展家庭养殖业;禁止毁林开荒,改为利用空隙地种菜)的封山育林公约。1963 - 1966年, 全区封山育林面积208. 2万亩(次)。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粮为纲”,毁林种粮,错误地把封山育林视为一种“靠天吃饭”、“懒汉懦夫”的落后生产方式加以批判,加之“扩社并队”,山林权属被打乱,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摒弃,使原封的山林再次遭到破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封山育林逐渐走上正轨。1979年4月,遂川县革委会发出《关于封山育林的通知》;1981年新干县为处理好封山育林与大量砍伐木柴烧砖瓦的矛盾,专门召开以煤代柴烧砖瓦的工作会议,并下发会议纪要,通知全县禁止用木柴烧砖瓦。1983年2月19日,行署在全区造林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县(市)和农村人民公社,必须因地制宜,分别采取全封、半封、轮封和按季节封等形式进行封山育林。峡江、万安、吉水等县规定,凡全封山林,不准砍树、割茅草,不准放牧和垦种;半封山林只许砍地柴、割茅草,不准砍树打枝、挖树根、铲草皮;轮封山林分区划片,轮流封禁,一般2〜3年轮换一次;油茶山、竹山,多按季节封禁,禁止乱摘茶子、乱挖春笋;薪炭林(柴山)多在春夏秋季封山,冬季开山, 规定统一开山日期,统一割草、劈树枝,统一分配柴草。为了解决农村炊事能源日益紧张的矛盾,巩固封山育林成果,万安县顺峰公社从1981年起,由公社机关带头,动员全乡村村户户改建节柴灶,只准烧茅草,不准烧树木和树枝。1982年安福县北华山林场,1987年峡江县林业局分别开办蜂窝煤厂,向城镇居民供应煤炭,以煤代柴。80年代后期,农村开始兴建沼气池,到1990年,全区利用沼气能源的农户达 9622户,年产气220.78万立方米,以气代柴,减少了林木能源消耗。1985年和1986年7月,峡江县林业局根据1983年6月林业部颁发的《封山育林工作暂行办法》,分别在桐林乡流源村和戈坪乡戈坪村,举办封山育林学习班,培训乡、村干部,进行封山育林试点。该局黄国庆、吴拥宪根据多年实践,开展封山育林技术方法研究及效益分析研究,该研究项目于1990年12月经过吉安地区科委组织鉴定,获省科技成果证书,并获得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990年以后,尤其是1992年列入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以来,全区的封山育林力度加大,措施更加完善。1992〜1999年,全区新增封山育林面积达1129. 86万亩,占封育总面积2782. 32万亩的40.6%。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实地、系统记述安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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