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务院决定,以上交中央的耕地占用税为主,建立农业综合开发基金,进行大规模的农业综 合开发。吉安地区从1989年开始实施,至2000年,先后实施了四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一期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
该项目于1989年6月经国家批准立项,项目建设期3年(1989〜1991),总投资16502万元,其中: 中央财政投资5504. 6万元(其中无偿2752. 5万元,有偿2752. 1万元),省级配套1089万元(无偿),地 区配套550.4万元(无偿),县配套2428.7万元,自筹1424. 7万元,农贷5504. 6万元。开发范围包括吉 安、泰和、吉水、新干、永丰、峡江、万安7个县,95个乡镇,39个项目区,747个项目,占全省总投资的三分 之一。主要任务为改造中低产田104.4万亩(其中:建设园田化农田3.4万亩),开垦宜农荒地12.11万 亩,造林11.45万亩,推广良种120.9万亩。年新增生产能力为:粮食21170万千克,油料820万千克,肉 类1030万千克。至1991年底,全区747个项目全部按期完成,于1992年10月通过国家验收。
第二期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
1992年开始实施,项目建设期为3年(1992〜1994),开发范围除第一期的7个县外,新增安福县、 吉安市和地区横龙、金坪、东固垦殖场。涵盖81个乡镇,18个项目区,556个项目。总投资15238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投资5314万元(其中无偿2657万元,有偿2657万元),省配1036. 8万元,地区配650.6 万元,县配1907.2万元,自筹1693.4万元,农贷4636万元。经过3年努力,共完成改造中低产田73. 55 万亩(其中建设园田化农田26.59万亩),开荒5.19万亩,造林11.41万亩,建龙头加工项目14个。项目 建成后,年新增生产能力为:粮食15500万千克,油料1540万千克,肉类1050万千克,水果3425万千克。 该项目于1995年5月通过国家验收。
第三期赣中南农业综合开发
该项目于1995年开始实施,建设期为3年(1995 - 1997),总投资2426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 6172万元(其中无偿3206. 5万元,有偿2965.5万元),省配3898万元(其中1991. 5万元为有偿),地区 配575万元,县配1156万元,自筹6204万元,农贷6257万元。开发范围除第二期的8县1市外,新增了 井冈山市、永新、遂川县,共12个县(市)和3个地宜农牧场(地区农科所、良种场、畜禽良种场)。覆盖 79个乡镇,36个项目区,612个项目。主要开发任务为改造中低产田86. 62万亩,其中建设园田化农田 34.6万亩,开荒0.36万亩,造林6. 65万亩,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生产能力为:粮食17456万千克,肉类 598.1万千克,油料1281.4万千克。该项目于1999年5月通过国家验收。
第四期农业综合开发
该项目于1998年开始实施,建设期3年(1998 ~ 2000),开发范围包括吉水、泰和、永丰、吉安、新干、 安福、万安、峡江、遂川、永新、吉安市和井冈山市12个县(市),覆盖89个乡镇,43个项目区,633个项
目。总投资2592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910. 6万元(其中无偿4441.5万元,有偿4469.1万元), 省级配套6239. 5万元,地区配套887.1万元,县配套1870. 4万元,自筹资金7358. 3万元,农贷660万 元。开发任务为改造中低产田68.4万亩,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4. 2万亩,开垦宜农荒地200亩,营造 防护林、水保林6.09万亩,种植经济林15.21万亩,建良种基地2. 29万亩。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生产能 力为:粮食11256万千克,油料909. 25万千克,肉类3150万千克,水产品330万千克,水果22000万千 克、蔬菜1920万千克。第四期农业综合开发,国家没有抽到吉安地区验收,通过了省级验收。
1989〜2000年,国家在吉安地区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入资金8192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 资25901.2万元(其中无偿13057.5万元,有偿12843.7万元),省级配套12263. 3万元,地区配套2663.1万 元,县配套7362.3万元,单位和群众自筹16680.4万元,农贷17057.6万元。开发范围已扩大到12个县(市) 和地区横龙、金坪、东固垦殖场、地区农科所、良种场、畜禽良种场6个国营垦殖场、农牧场。